老板新開一家公司,要求你做掛名法人代表,但股份非常非常低,沒有公司決策權,這種情況在當前合伙小公司中非常多!
那你到底是當,還是不當呢?
當,你可能面臨你個人甚至家庭無法承擔的法律風險!
如果不當,你可能失去這次寶貴合作機會、工作或一筆小錢!
所以,你一面內心里非常糾結,一面又面臨來自老大的巨大壓力!
你糾結,或猶豫不決,是因為你對法律風險搞不清,不知道自己承擔的法律責任輕重如何!加上老板反復的“花言巧語,軟硬兼施”,忽悠你,要你放心,公司不會從事有法律風險業(yè)務,即使萬一你進去了,他一定會念及你的重要價值去撈你出來!但如果他進去了,那么你的能力和資源撈不了他,聽起來邏輯似乎是那么回事,你有沒有經歷過這種騎虎難下的情況呢?
那么接下就分別從法律維度和人性維度來為你梳理一下吧。
一、從法律維度來分析
《公司法》第十三條規(guī)定,法定代表人一般由董事長、執(zhí)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是受雇于公司為公司履行職務的人。值得強調的是,法定代表人的行為,可以視為公司的行為,一般來說,其行為后果歸屬于公司,但法律規(guī)定有法定代表人會因公司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的情形,包括行政責任、民事責任、甚至刑事責任。
實踐中,俗稱的法人代表一般來說,指的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所謂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規(guī)定代表法人行使公司職權的負責人。
因此,掛名法人代表,始終存在著因公司行為或公司實際控制人的行為而承擔法律責任的風險。特別是在不能證明自己屬于“掛名法定代表人”的情況下更甚:
第一,在行政責任上,“掛名法人代表”可能會就公司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承擔行政責任。除非他能證明對公司行為不知情。
第二,在民事責任上,“掛名法人代表”可能會就其本人、公司的董、監(jiān)、高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根據公司法的規(guī)定,公司是以其自身的財產為限額對外承擔還款責任。但如果實際控制人操縱公司時存在虛構出資、抽逃出資行為、在訴訟過程中有隱匿、轉移資產、或未經清算擅自處分財產等行為,“掛名法人代表”都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這一條的厲害,很多人意識不到!
[if !supportLists]1、[endif]公司對外欠債,大老板如果逃跑了,那些供應商能抓住的就只有你了,供應商發(fā)起的法院訴訟與追債公司對你的人身糾纏,你不死也要蛻層皮!沒錯,不是你欠供應商錢,是公司欠,但你是公司法人代表,供應商不找你找誰?
[if !supportLists]2、[endif]公司欠銀行貸款,甚至民間高利貸,大老板如果逃跑了,你這個傀儡,法律風險與人身風險可不是你個人和家庭承受得了的!
[if !supportLists]3、[endif]想想為什么那么多老板一旦創(chuàng)業(yè)失敗或資金鏈斷裂,很多都干脆跳樓自殺吧!
第三,在刑事責任上,在《刑法》規(guī)定某些罪名中,除了對單位進行處罰外,還可能會追究法定代表人等負責人的刑事責任。另外,當公司實際控制人利用公司實施經濟犯罪行為時,掛名法人代表雖未直接參與,但如果是明知實際控制人利用公司實施犯罪行為,卻未加阻止,或放任實際控制人的行為,則掛名法人代表也很可能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即使掛名法人代表與實際控制人之間存在書面的關于“掛名法人代表不參與經營和管理,也不承擔相應的責任”所謂的約定,類似約定也只在雙方之間內部有效,并不具備對外的法律效力。
第四,自人身自由上,當公司面臨進入破產程序、被申請強制執(zhí)行或欠繳稅款的特定情形下,“掛名法人代表”可能會被司法、行政機關采取相應強制措施。比如列入黑名單、限制貸款、消費等。
注冊資金補繳糾纏,破產債務、稅務、工資清理的無盡糾纏,讓你數年都無法脫身!
因此,對于掛名法人代表,一定要慎之又慎。
除了以上的風險外,還伴隨著無盡的麻煩,以下案例來自網絡:
某小伙若干年前被親戚拉著去做了親戚企業(yè)的法人。后來公司經營不善,親戚想注銷公司,發(fā)現(xiàn)非常困難,主要原因是偷稅漏稅嚴重,若要注銷一定要補齊稅款,這是一大筆錢。這筆錢,這個親戚肯定不想出,于是就拖著耗著。
但是這就出現(xiàn)了一個問題:
銀行沒法注銷賬戶,公司法人還是某小伙。公司注銷所需的材料都在親戚手里,他們不去辦理、不補繳稅款,就不可能銷戶。公司不銷戶,某小伙的名字就只能一直在該公司名下掛著。伴隨著的是以后無窮無盡的麻煩。
以前有很多人因為別人給了一點好處就隨便答應朋友給他的公司當法人,如果朋友正規(guī)經營還好,但是做違法的事情,第一個承擔責任的將是你,而很多人借用別人名義當法人,往往都是做一些灰色或者違法的事情,學會如何保護自己就尤其重要了!
二、從人性角度來分析
如果公司一旦真的出狀況了,老板真的會去救你嗎?
如果公司一旦真的出上面列舉的狀況了,勸你還是認命吧!
因為問題一旦都那么嚴重了,老板脫身都來不及了,自身都涉及進去了,還來得及去救你?你想多了!就算救,成本代價也小不了,老板是一個公司最在乎錢的人,況且當前大形勢下,經營好一家企業(yè)本身就不容易,根本沒有太多錢去講人情道義,你清醒了嗎?
太多人的悲劇還是一再高估人性了,所以悲慘結局對一個認知不足,又貪小便宜,又總心存僥幸的人來說是命中注定的!
人性的本質永遠是趨利避害!無關善惡,更無關情誼道德!在金錢面錢,所有的承諾與價值觀都是一地雞毛!一旦面臨災難或巨大利益,平日里那些滿嘴兄弟、滿嘴情誼與價值觀的人翻臉比誰都快!
如果你還是不信人性,我們不妨再來更深一點探討吧!
你可能會聽到這樣的故事,某位老板嘴上非常大氣豪爽,承諾某技術大牛,只要他幫公司把一個新高技術項目搞起來就給他15%或多少的股份,但當技術大牛終于千辛萬苦把項目搞起來了,并且團隊也建起來了的時候,卻往往不光股份兌不了現(xiàn),還可能被污并趕出局。
你也可能會聽到這樣的故事,某位老板知道你有某方面的資源,想要你介紹一筆業(yè)務,事成之后給你多少比例的傭金,但當你真的成功的把這筆業(yè)務促成了之后等著他支付傭金的時候,卻發(fā)現(xiàn)他再也不作聲了,或者找各個理由就是不支付傭金。
你還可能聽說這樣的故事,兩位來自窮苦農村產生了愛情的高中同學,兩人都考上了大學卻沒有錢去讀,所以男方對女方說,你去讀大學,我去打工供養(yǎng)你學費。可是四年大學畢業(yè)后,男同學等來的不是結婚,而是無情的分手......
這就是人性的殘酷與無奈!在利益面前,你還會覺得某些人那滿嘴的仁義、道德、良心、大愛、價值觀真的靠譜嗎?
很多年前美國放過一部爭議比較大的電影,電影名字叫做《不道德的交易》,這部電影里面有一個富翁叫羅布烈福。
他為了和另一個男主角的老婆上床,他愿意付給這對夫婦100萬美元,電影中這對夫妻幾經掙扎之后決定接受這筆交易。
當時這個電影播出來之后,有很多美國的這個電視節(jié)目都在談論這部電影,電視節(jié)目也邀請了一些嘉賓來探討這個不道德的交易。
節(jié)目上這個主持人就問其中一個嘉賓,如果有人給100萬給你,要和你上床,你肯不肯,這個嘉賓說,這是不道德的,違反了我個人的原則,所以我不能接受。
主持人接著問,那么如果跟這個人上床一次,他就給你200萬呢,這個時候嘉賓稍微停頓了一下,但是還是回答說我不能接受。
當主持人把這個價碼提到800萬1000萬的時候,這個嘉賓就開始支支吾吾不知道該怎么回答了。
可見,當人們面臨的利益小于道德很多的時候,絕大多數的人會選擇道德,而當利益大于道德很多的時候,人性就經不起考驗了,絕大多數人會選擇利益!
這樣你就應該不難理解,為什么出賣與背叛其實只是人性的一種常態(tài)吧?一個人之所以還沒有背叛你,只是背叛的籌碼還不夠大而已,哪有什么情義與道德可言?
而有些人偏偏喜歡以道德說教別人,但道德只是一種公開約束他人,而暗中為自己謀私利的絕佳工具而已。他們總是習慣于占領著道德與利益的雙重制高點,然后對他人指指點點。當一個人總不斷跟你強調道德的時候,你可要注意了,這個偽君子已把你當成算計對象了。
也有人常以情義矯飾人性,也許人本來是有情義的,但在利益的面前,這種所謂情義最終是脆弱的。所以你會發(fā)現(xiàn),你身邊有些人平時總是對你稱兄道弟,但一旦你觸及他的利益的時候,他就會翻臉比翻書還快。可見,人性只有在利益面前,才會撕去偽裝的面具,露出赤裸裸的本來面目!
古人告誡我們,升米恩,斗米仇,恩生于害,害生于恩。人是一種無限貪婪的動物,要了還想要,而當這種無限索取與你有限的能力相沖突的時候,恩仇就相應產生了。韓信便是如此,長期吃住朋友家,最后卻恨死朋友,漂母只給他一碗飯吃,卻牢記大恩。
有人常以善惡區(qū)分人性,其實人性是本無善惡的。當人與人之間不產生利益關系的時候,人性就會“本善”;當產生的利益較小的時候,你就會發(fā)現(xiàn),原來人性是“本私”的;當產生的利益足夠大的時候,你就會發(fā)現(xiàn),原來人性又是“本惡”的。
所以說到底,人性只不過是一場利益計算而已。
話說某一天,警察抓到了嫌疑犯小A和小B,雖然明知道他們肯定是罪犯,卻沒有決定性的證據。
于是警察想出了一個餿主意,把小A和小B分別關在兩個審訊室單獨審訊,并告訴他們審訊的規(guī)則:
1.如果兩個人都抵賴,兩人各判1年;2.如果一個人抵賴一個人招供,抵賴的人判10年,招供的人直接釋放;3.如果兩個人都招供,兩人各判5年。
綜合起來,兩名囚徒決策和結果之間的關系如圖所示:
面對審訊,小A都有什么樣的決策選擇呢?顯然只有兩種選擇,一種是招供,一種是抵賴。
而且無論小A作何選擇,小B也同樣面臨招供和抵賴的選擇,這樣排列組合下來,總共有四種不同的局面:
那么僅僅從小A的角度來看,這四種局面各自會使小A坐牢多少年呢?答案很明顯,分別是5年、0年、10年、1年,如下圖所示:
如果你是小A,當你無法和小B溝通的情況下,會選擇坐牢5年或0年(對應著小A招供),還是會選擇坐牢10年或1年(對應著小A抵賴)呢?
顯然坐牢5年或0年,也就是招供的決策,具有壓倒性優(yōu)勢!
反觀小B,也一定會做出同樣的選擇,也就是招供。換句話說,只要兩名囚徒都是自私且理性的,那么雙方都會同時選擇招供,結果就是雙方各判5年。
這就是西方著名的“囚徒困境”,你會驚奇地發(fā)現(xiàn),雙方明明可以通過合作都不招供而取得雙贏的最佳局面,各判1年,卻往往因為各自趨利避害的思想而選擇雙輸的無奈局面,雙方都判5年!
睜眼看看你的周圍,類似這樣的商業(yè)合作結局,其實遍地都是,這就是人性的真相,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在各自的利益面前,所謂的誠信、情誼、大義,最后都不過是一地雞毛!
真正靠譜的人,從來不嘴上說感情、道德、價值觀,報恩之類的虛話,但這類人從不愧欠別人,只有讓你感受到實打實的干!但凡那些整天這類話掛嘴邊的人你一定要注意了,TA的話中話、潛臺詞實際就是你要老實聽話哈,我準備欺詐剝削你啦!
所以,當一位老板哄誘你當法人代表的時候,你還敢那么猶豫不決,或心存僥幸嗎?不要聽信別人任何借口,去慎重想想你和你家人的后果吧!
當初他要你放心當法人代表,承諾不會做有任何法律風險的話早拋腦后了,當前巨大的經濟環(huán)境壓力下,任何一家公司的經營都不容易生存,但以人的貪婪心論,沒有任何一個老板會甘心輕易放棄公司的,所以會為了獲取同行無法獲取的競爭優(yōu)勢,或一旦經營陷入困境的時候,一再心存僥幸碰觸法律,認為反正自己的主要風險早規(guī)避了,管它呢?
寫到這里,估計有些心術不正的老板看到會非常痛恨了!其實是在救你,出來混,遲早要還的!不要坐等危機進一步升級,到那時候,損失肯定更大!
正當經營,有效管控風險,不是一句虛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