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乎 @賈鄭婧
這個思考,起源于看了遍文章,是一幫搞流媒體音樂產品的業內人士,說中國聽眾來來回回就聽幾萬首歌,甚至更少…… 這種腔調實在就還蠻似曾相識的。就像本人在擁有一家唱片公司是什么感覺?每天的工作是怎樣的?這個問題里的回答一樣,怎么感覺‘做的音樂不好“就賴”群眾根本不愛聽音樂!“的搞音樂的那幫人,又跑去搞流媒體了………………
扯遠了,之前那篇個人思緒整理《從蝦米網新加的“IM”說起》,就流媒體音樂的點評——推薦機制,說了很多細枝末節的東西,具體到:產品如何設計,頻道怎么分,層次感怎么規劃,動線怎么安排等等,一定是產品經理同學和工程師同學感興趣的話題。這一切的初衷,都在于思考如下問題:
”評判一套’點評-推薦機制‘好與壞,在于在這套機制下,是否各種音樂都找到了各自合適的目標聽眾。就像大自然的運作那樣。這道理擱婚戀中介網站說更形象……“
鑒于看了開頭說到的那篇文章,這種個人思考沒法不把鏡頭從這些細枝末節稍微拉遠一點,讓我們來到一個更高的層次,看看產品,或者說該產品的公司,其戰略問題。畢竟,有了戰略,才談到底要做什么樣的產品。
注意,以下都是原理性分析,不批判任何流媒體音樂產品,不批判任何公司。
進行原理性分析,那么必須先設定一個討論環境、設定幾個不變量——
我設定的環境是:
一家巨頭型(大曲庫+點播式+交互型)流媒體音樂(可以想象成QQ音樂、百度音樂、網易云音樂等等),其曲庫是百萬級別(本來想說千萬級別,但國內貌似到不了這量級),但群眾聽來聽去永遠就那幾萬首歌。
下面開始分析:
一家巨頭型(大曲庫+點播式+交互型)流媒體音樂,若曲庫是百萬級別,但群眾聽來聽去永遠就那幾萬首,那對于該公司來說,版權資產的利用率之低、閑置率之高,還是令人發指的。這就產生悖論:如果幾萬首就能滿足群眾需求,何必買那么多不能帶來價值的版權資產,任其閑置呢?這不是浪費嗎?
當然,巨頭之定位,“大而全”似乎是必然選擇。論曲庫,pandora 100萬左右,beats music和spotify都是2000萬朝上,對于國內巨頭,類比對象是spotify,spotify的版權資產利用率必然沒那么低,財務獨立的公司怎么可能做出如此浪費的事。但是,其中原因,難道僅僅是因為,歐美聽眾素質較高音樂品味較好嗎?
為毛spotify的2000萬版權資產就能得到高效的利用?(我對其”高效利用“的推斷,在于其1,與國內同行相比,較高效;其2,公司財務獨立,運營尚算健康,為”生存“奔波,不至于燒錢買版權,結果大多閑置)
運營一個大曲庫來換取價值,跟運營一個國家無比相似。在大曲庫基礎上,組織專家建歌單(美帝如beats music,國內如剛上線時的網易云音樂)就像計劃經濟,對于小白用戶聽歌而言是高效的,但對于版權資源的使用效率必然是低下的。
-------------------------- 殊途同歸---------------------------------
說到這里,好像有種奇妙的殊途同歸:
”評判一套’點評-推薦機制‘好與壞,在于在這套機制下,是否各種音樂都找到了各自合適的目標聽眾。就像大自然的運作那樣。這道理擱婚戀中介網站說更形象……“
“版權資產較高的利用率,較低的閑置率”
滿足前者,自然會滿足后者啊!鑒于聽眾實在太多元,音樂也實在太多元,那么“合適的音樂找到合適的聽眾”,必然會提高“版權資產的利用率”啊!
而鑒于音樂是個完全個性化的消費,那么如果滿足了后者(提高了版權資產的利用率),前者(合適的音樂找到合適的聽眾)必然也會得到極大滿足啊!
那么此時,戰略層面的設計,與具體產品的設計,就高度統一了。
事物的進化:
國內的網易云音樂/多米音樂/QQ音樂等進化到發動群眾力量UGC歌單,相當于在大曲庫這基礎上(于國家而言,就是在這土地礦產河流等等資源上),產生了原始的生產和交換,相比于組織專家推薦、專家建歌單這種——專家決定聽眾聽什么的“計劃經濟”,這已經是解放了巨大生產力。對于一家巨頭的曲庫,版權資產利用率,在這個階段必然是上升的。
而國外優秀同行——spotify,在UGC歌單的同時,開放版權資源平臺(中國電信之類也類似),內嵌的那些app就像種類繁多的企業,由各種企業重新組織版權資源形成各種細分的新服務,比如榜單、古典音樂、媒體鑒碟等,相比組織專家建歌單的“計劃經濟”,這種“市場化”于群眾聽歌于版權資產的使用效率,必然都是高效的。
“開放平臺”的好處,就不用我在這里啰里啰嗦了。
但是,國內的流媒體音樂產品,就一定要學習spotify嗎?
學習,也要分在哪個層面的學習。譬如“生產力”跟“生產關系”之間的糾纏,就決定了,如果你是幾百萬曲庫,那么幾千萬曲庫的“做法”就不一定適合你;譬如你主要還是給境內聽眾播放華語音樂,那么以英語為主流的針對整個英語世界(乃至不排斥英語的世界比如中日韓德意法等)的“做法”,也不一定適合你。凡此種種。
國內的產品,不一定非要搞成開放平臺,不一定非要內嵌app,但是要解決什么問題,戰略是怎樣的,具體到產品怎樣設計,這些問題想通透后,同樣是達到“版權資產較高的利用率,較低的閑置率”和“各種音樂都找到了各自合適的目標聽眾”,簡直條條大路通羅馬。不管是創業,還是創造一個市場上沒有的新產品新服務,其實都是在萬千線索中,尋找那些被掩藏起來的、不那么明顯的、別人都沒有發現的——必然性。也許能總結為:商業的邏輯。而簡單粗暴抄模式、抄產品,則比較情智雙殘,是個碰運氣的游戲。
----------------------------- 順便說說的分割線-----------------------------
順便說說“流媒體”與“下載”
流媒體的“按需買”vs數字下載“包終生” ,一個用戶一輩子下來,指不定哪種花錢更多呢。但肯定的是,內容創造方(即賣方)等不了一輩子這么久。。。。誰都想盡快收上錢來。
正是因為付費方式、使用方式、享用方式的不同,數字下載跟實體唱片雙方之替代關系遠大于互補關系,而流媒體音樂跟實體唱片(也算上數字下載)雙方則是互補關系遠大于替代關系。
國內巨頭們(比如網易云音樂、QQ音樂)是“流媒體”+“高品質下載”的配置,也不知道是歪打正著,還是有意為之,對于一個巨頭,如此配置邏輯倒是對的。贊一個。(需要補充的是:若沒有“下載”功能,只是“流媒體”,也不能判定為路子不對。那是另一種產品形態,另一種商業模式,比如pando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