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人們常常把身邊的某個物品叫作“東西”,比如“幫我把桌子上的那個‘東西’拿過來”。
為什么不說成“幫我把那個‘南北’拿過來”呢?
中國古代以面南背北為上,即南北通路,東西兩側置放物件,指點對象的時候自然指著東、西兩面,故以東西來作為物品的統稱。
同時,我國古代把木、火、金、水、土稱為“五行”,分別代表東、南、西、北、中五個方位,又把“五行”和方位對應起來,組成“五方”,即東方木、南方火、西方金、北方水、中方土。
從上面可以看出,東方屬木,代表一切植物,如樹木、莊稼等;西方屬金,代表一切金屬礦物,如金、銀、銅、鐵等;南方屬火,北方屬水,中方屬土。
水、火是無形的,土的本身價值不高,因而都不能代指物件。而木和金則最受人們的重視,可以代表一切有用物質。
于是,人們就把代表“木”和“金”的兩個方向聯在一起,組成一個詞——“東西”,用它代表世界上的所有物件。
另外,在古時候,人們認為“南北中”所對應的“水火土”沒有什么價值,因此沒有被買賣的資格。
古時候人們以面朝南、背朝北為上,東西兩側放置物品,隨著時間的推移,人們便漸漸地用“東西”來指代物品。
還有一種說法。在東漢時朝,洛陽和長安是兩座商業繁華的城市,洛陽被稱為“東京”,長安被稱為“西京”。
民間有人到東京、西京購貨,即稱“買東”、“買西”。久而久之,“東西”便成了貨物的代名詞,于是買“東西”一詞就流傳開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