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在北大未名湖邊,我遇到了一位在路旁賣書的殘疾人,他用帶著期待的眼神看著每個路過的人。他有些口癡,以頗為自豪的語氣地跟我說:“我是北北大畢畢業的,這是我我寫的書。買買買一本吧……”我過意不去,拿起一本翻看。厚厚的一部小說,粗糙的輕型紙,已經忘了是哪個出版社的。我看了幾段,實在看不下去,就放下書,給他點了點頭說,我先轉轉再看吧。后來回想起這個人,我的心中就會有一種憐憫之情。不知道這個世上還有多少像這樣的人?
在一家出版社當編輯以后,我幾乎每天都收到來自各地的無名作者的投稿,他們熱情而頑強,屢遭拒絕但從不灰心。我驚訝地發現,在這個世界上,有這么多人渴望當作家、渴望成名。有的人加入國家級或省級的作協會員,有的人在一連串的刊物上發表過作品,或者獲得過一連串的各種文學獎項。—— 他們深信自己只是一時懷才不遇,也深信終有一天他們的作品獲得世人的肯定。
然而,事實是殘酷的。或者說,文學的要求本身是殘酷的。他們既沒有足夠的天賦,也沒能受到良好的教育,僅僅憑著一股幻想的熱情和頑固的執著走上寫作之路。他們的平庸和淺薄,讓他們寫不出真正有創造性、有恒久價值的東西,哪怕他們兢兢業業,耗盡一輩子的精力投身寫作。因而絕大部分人無法功成名就,一輩子注定默默無聞,因而也就無法逃避被遺忘的命運。
葡萄牙詩人佩索阿在《煙草店》這首詩里寫道:“有那么多人想成為我們不可能全都成為的相同的東西!/天才?此刻/有十萬大腦做著夢,認為他們是和我一樣的天才,/而歷史也許一個都不會記住。”他說的也正是這種殘酷的事實。天才是少數的,經得起時間考驗的作家和作品也是少數的。
更多的時候,我也由此想到了自己。我越來越清晰地意識到自己稟賦的有限,缺少文學寫作所需要的種種才能。我的生活和現實也并沒有給我足夠寬裕的條件去無所顧忌地投身寫作。因此,我也面對著同樣的命運:即使努力一輩子,也可能寫不出真正的好作品,最終被遺忘。那么我寫下去還有什么意義?
這使我重新審視自己的寫作態度和寫作對我的意義,回到我的初衷。我選擇寫作,首先是出于喜愛,而不是為了當作家、成名,我所追求的應該是寫作本身的歡愉,在寫作的同時創造一種豐富、飽滿的精神生活。因此,如果我從寫作中得不到真正的享受和喜悅,而是寫不出好作品或無法成名的焦慮和痛苦,那么就違背了我的初衷。反過來說,我需要從寫作中獲得個人心靈的滿足,才能使我的寫作對我這個個體而言產生不可替代的精神意義,使我坦然接受默默無聞的現狀,并接受和大多數人一樣最終被遺忘的命運。
2017.7.9
羅佐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