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在超市看到,有孩子要買一個玩具,父母不同意,孩子就在地上打滾撒潑、大聲哭鬧,引來眾人圍觀,最后,父母受不了眾人的目光,就給孩子買了......
每當看到這一幕,心里就為這個孩子的未來擔憂。
現在的孩子大多是獨生子女,從小在家里就是小皇帝、小公主。由于物質環境優越,孩子們不少都被父母或者祖輩寵壞了,個個嬌氣、任性、自私。
看幾個例子:
你那破車值幾個錢,我兒子比你的破車金貴。
有一位媽媽帶孩子出去玩,一時沒注意,孩子用堅硬的石頭塊把人家的車給劃了,被車主當場發現。
車主對孩子訓了幾句,旁邊的媽媽不樂意了:“孩子小,不懂事,你至于跟孩子一般見識嗎?車有保險,修車又不花你自己的錢。”
車主一聽生氣了,就理論了幾句。那位媽媽也不服軟,打電話給孩子爸爸,沒過多久,孩子爸爸風風火火來了,拿出一沓錢扔到車主面前:“你這破車,老子買了。”
然后從路邊撿起一塊磚,當場把車玻璃砸了,還給車主說:“我兒子比你的破車金貴!”
看到這位父親的舉動,我們就明白了,他的孩子為什么是那樣。
摸一下怎么了?
去年,上海迪士尼樂園摸臀事件想必大家都知道。
8歲男孩疑似碰到女子的臀部,女子說了男孩幾句,男孩的媽媽就開始辱罵該女子,甚至動起了手。
男孩媽媽說:“長成這樣,摸一下,又怎樣?你又不是沒被人摸過?”
路人勸說“不要打人”。男孩媽媽卻理直氣壯地說:“我就打,關你屁事。”
男孩媽媽和她的同伴不僅滿嘴污言穢語指著女子的鼻子罵,還動手推女子,導致她站立不穩。
直到迪士尼工作人員到場,男孩媽媽和她的同伴還罵個不停。
小孩子可能是無心的,畢竟只是8歲的孩子。但是這個媽媽的行為則是在給孩子一種錯誤的心理暗示,即使你是故意摸的,也有當媽的給你撐腰。
流氓就是這么教出來的。
舍不得打,還沒有打,自己眼淚就先掉下來了
2013年,歌唱家李雙江和夢鴿年僅16歲的兒子李天一,因為涉嫌強奸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一時震驚全國。
李雙江曾在采訪中說:“舍不得打,還沒有打,自己眼淚就先掉下來了。”
這樣溺愛孩子的父母在我們的身邊有很多。
可以說,每一個被寵壞的孩子背后都有一對縱容和溺愛孩子的父母,這些父母把溺愛和縱容當成愛,蒙蔽了自己雙眼,也葬送了孩子的未來。
被寵壞的孩子都有一個特點:他們總是得到比他們想要的還要更多的東西,他們的要求總是被滿足。
我們來看看被寵壞的孩子都有哪些表現?
使喚家人
鄰居有一個小男孩,七八歲的樣子,上小學二年級。有一天放學回家要吃香蕉,吵著要正在廚房里煮飯的奶奶為他取香蕉并剝皮,老人家正忙得脫不開身,就說“你自己拿吧”。這時小男孩就大吵大叫,自己動手剝吃香蕉后故意將皮丟了一地,且還感到很委屈……
吃香蕉自己拿和剝皮,對于一個7-8歲的孩子來說并不難,為什么一個小學生卻要別人代勞呢?吃香蕉剝皮的責任是誰呢?可見這家人在平時教育孩子方面沒有重視培養孩子的責任感。
眼里沒活兒從不幫忙做家務。
吃完飯雙腳一蹬,沙發上躺著,碗筷不收拾,撒在地上的飯菜也不收拾。自己的書桌亂糟糟的不知道整理,飲水機旁撒的水,也不知道拖一拖......
面對這種情況,很多父母都會自我安慰:“不愿干就算了,把成績弄好就行了,現在還小,長大就好了”......
但實際上:孩子的責任心和同理心最早就是通過分擔力所能及的家務建立起來的。
如果我們因所謂的“愛”而不讓孩子參與家務,那孩子的責任感和同理心就得不到健康發展,越長大越不好管教。
拒絕分享
兩三歲的孩子不愿分享自己的玩具、食物還算比較正常,畢竟這個階段的孩子自我中心觀念比較重,但如果孩子到了小學階段還不愿意分享的話,就不是什么好事了。
任由孩子發展下去,他不但不跟同學分享,甚至都不跟父母、爺爺奶奶分享,這樣的孩子長大了,會非常自私,難以處理好人際關系,真心朋友不多。
隨意對外人發脾氣
當孩子會說“我”這個詞的時候,意味著孩子已經具有了“自我意識”。在今后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孩子都會以自我為中心,一旦自己的某些需求得不到滿足,就會哭鬧、發脾氣。不過大多數孩子都局限于“窩里橫”,雖然偶爾對父母耍耍性子、但在外人面前還是比較收斂的。
但是,如果孩子對外人都經常耍性子、發脾氣的話,可能意味著孩子的“自我中心意識”有點過度膨脹了。
這時,家長就需要反思一下,日常生活中是否對孩子過于順從了。
不尊重長輩
之前看過一個新聞,10歲男孩向媽媽要錢去網吧上網,媽媽不給,結果男孩就向媽媽拳打腳踢、惡語相向。而全程媽媽居然沒有任何反抗行為和勸說。
這一看就是從小寵壞了的小孩。10歲了,按理說已經具備獨立思考能力,懂道理了,為何卻如此叛逆,不尊重長輩,對母親拳打腳踢惡語相向呢?
如果說這是孩子的錯,還不如說是大的錯,就是因為大人的忍讓寵愛才讓孩子肆無忌憚。
所以在尊重長輩這方面,家長一要自己以身作則,二要正確引導孩子。
總和父母談條件
你不讓我看電視,我就不寫作業,你不讓我玩游戲,我就摔你的手機,類似的場景,很多父母都遇到過。為什么孩子會威脅我們和我們談條件?我們應該思考一下,是不是自己讓步太多,孩子被寵壞了?是不是我們經常過于輕易地滿足孩子的要求?是不是我們自己經常用物質誘惑來要求孩子做事兒?很多的時候,孩子的條件都是試探性的,在第一次提出時父母就應該果斷拒絕。父母越容易讓步,孩子就越得寸進尺。
面對孩子,每一個家庭都傾注了全部的愛與關懷,怕孩子受苦、怕孩子被欺負,怕孩子受委屈,父母們總以為給孩子的愛與呵護越多,孩子就越能健康的成長。
可實際上“慣子如殺子”,在父母無原則的袒護以及特權中成長起來的孩子,肯定不會感激父母,因為父母的關愛對他們來說是“理所當然”。所以就別指望他們能孝順。
這樣的孩子,將來的夫妻關系、人際交往等容易出問題,因為他們從小就習慣我行我素,不會體諒理解他人。而且性格蠻很暴躁,違法犯罪的幾率也相當高......
那怎么做呢?
第一、改變家庭關系。
一個完整的家庭,包含三層關系,夫妻關系、親子關系、與老人的關系。
這三層關系中,夫妻關系排在家庭的首位,是家庭的基礎與核心。其次是與老人的關系,這代表著對舊家庭的感恩,最后才是親子關系,代表著對未來的期望。
只有這樣,家庭的根基才穩,才能健康運轉。在這樣的環境里,孩子才能學會對父母、對老人的尊重和感恩。
相反,如果一個家庭把孩子擺在首位,往往會忽略經營夫妻關系、老人關系、不但容易養出驕縱、叛逆的孩子,更容易出現夫妻矛盾、婆媳矛盾。
第二、該說不的時候要堅決,絕不輕易妥協。
就拿文章開頭那個在超市要買玩具的孩子來說吧,如果父母覺得家里已經有同樣的玩具,不應該再買了,那么,在孩子提出要求時,父母就應溫柔而堅定的告知孩子自己的立場,并向孩子解釋清楚為什么不行,然后,不管孩子如何哭鬧、威脅,都不妥協。這樣,孩子也就知道父母的底線,也明白哭鬧是沒用的。
第三、讓孩子從小參與家庭勞動,培養孩子的責任心。
在家里可以給孩子分一些家務活,比如和父母一起打掃衛生、幫父母買菜、洗碗等,讓孩子明白,他們不僅僅是汲取,他們還可以給予。
曾經聽到過這樣一個故事:
一個死刑犯在臨行前哭的不能自己,淚流滿面的對他媽媽說,想最后吃一口奶,他的媽媽想著兒子就最后這一個要求了,就滿足了他,結果她兒子一口咬掉了自己媽媽的奶頭,然后哭罵著,為什么當年不打他,不管他,要不然他怎么能走上死刑犯的道路?
養不教,父之過,生兒育女并不是單純的把他們養大成人就可以了。茍不教,性乃遷,如果從小不規整孩子的行為,教他們做人處事的道理,將來社會上不一定有他們的立足之地。
請用合理的方式,關愛孩子。
不要讓他們成為令人討厭的,沒有教養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