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律本是規律,不用死記,學寫詩詞先學這七“律”
文/馬驚飆
格律詩一定要講平仄、粘對、押韻。首先應知道什么是平仄。
按現在的普通話,大致是第一聲為陰平,第二聲為陽平,這兩種聲調屬于平聲;第三聲為上聲,第四聲為去聲,這兩種聲調為仄聲。如果按新聲韻(如《中華新韻》)來寫格律詩,就按這樣分平仄。如果按古代詩人的做法,寫詩依據《平水韻》,填詞依據《詞林正韻》,里面不僅分列了各部韻字,還把漢字分列聲部,陰平陽平合為平聲,上聲、去聲、入聲都是仄聲。入聲在現在的普通話中沒有了,分入現在的四個聲調;另外,還因古今音變,入聲之外的個別字,古代平聲可能變為現在的仄聲(如古平聲的“俱”變成現在第四聲即去聲了,也就是仄聲),古代的仄聲可能變成現在的平聲(如古代的上聲字“茗”變成現在的第二聲也就是平聲,古代的去聲字“誼”也變成現在的陽平),有的古代可平可仄(如“思、看、過”)。如果嚴格按傳統做法,那就要查核《平水韻》或《詞林正韻》;平常也可多留意這些平仄有變化的字,最好能記下來。
現在,以七律為例,律詩格律大致可歸納出以下七“律”:
一、交替律。一句之內的平仄以兩個字為一個節拍單位交替變化,如“平平仄仄平平仄”(如“無邊落木蕭蕭下”)。兩個字為一個基本節拍單位(句末以“2+1”或“1+2”的節拍形式構成單個字和三個字的次節拍單位)符合中文特征。雙數字位及句末字為關鍵字位,決定一個節拍單位是平是仄(句末的“平仄仄”視為一個仄聲節拍,句末的“仄平平”視為一個平聲節拍;句末的“平平仄”或“仄仄平”則視為“2字+1字”前二字后一字兩個節拍),從而連續的節拍單位平仄進行交替變化,不應有連續兩個節拍單位(即連續四個字,或者更準確地說連續兩個雙數字位)都是平或者都是仄。這一規律體現了詩句音調的和諧性,如同樂曲的節奏強弱和樂音高低的規律性演進。
二、相對律。一聯之內兩句平仄相對相反,如上句是“平平仄仄平平仄”(如“無邊落木蕭蕭下”),這一聯的下一句就必須平仄相反:“仄仄平平仄仄平”(如“不盡長江滾滾來”)。這一規律體現了一聯的兩句之間語調的對稱性和呼應性。
三、相粘律。兩聯緊挨著的兩句平仄前半部分平仄相同,仿佛“相粘”在一起。如上一聯的第二句為“仄仄平平仄仄平”(如“不盡長江滾滾來”),下一聯的第一句就必須是“仄仄平平平仄仄”(如“萬里悲秋常作客”。前四個字“不盡長江”和“萬里悲秋”平仄相同)。兩句平仄“相粘”而不能相同,因為要以與韻腳平仄不同的末字收結,才能推演出不同平仄形式的新一聯。這一規律體現了詩作兩聯之間語調的連貫性和演化性。
四、押韻律。雙數句(二、四、六、八句)必須押韻(即這些句未尾的韻腳字必須韻母相同,屬同一個韻部),第一句末字若與韻腳字同聲(比如“風急天高猿嘯哀”中與韻腳同為平聲的“哀”),則第一句也必須押韻。與韻腳平仄不同的其他單數句末字(稱為“白腳”,如杜甫《登高》第三句末字“下”)則不應押韻,否則就犯了用韻中“撞韻”的毛病,干擾全詩的音韻和諧。這一規律體現整首詩語調的協調性和整體性。
五、對仗律。七律、五律的中間兩聯,即第二聯(頷聯)、第三聯(頸聯)必須對仗(偶爾有時第二聯不對仗,改為第一聯對仗,稱為“偷春格”;或改為第四聯對仗,稱為“藏春格”;或者全詩各聯都對仗)。對仗必須平仄、詞性、結構、修辭手法相對,其中相對的名詞盡可能同屬小的類別,稱為工對。這一規律體現了詩作一聯之中語調、語意的對稱性和呼應性。
六、拗救律。按以上五條規律本該用平聲的字用了仄聲,或本該用仄聲的字用了平聲,便在另一處用與按律聲調相反的聲調來挽“救”。如“渚清沙白鳥飛回”中本應是“平平仄仄仄平平”,其中“渚”應平而仄“拗”了,便用“沙”應仄而平來“救”。拗救一般發生在一句中不是關鍵位置的一、三(、五)字,即所謂“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一般是同一句前(字)位拗,后隔位救;同一聯上聯某位拗,下聯對位救或對位的鄰前位救。一、三(、五)字位上的拗如果不產生下面“避病律”中所說的孤平等詩病,叫半拗,可以不救。平韻詩的“(仄仄)平平仄平仄”為特殊拗句(句末的“仄平仄”雖然雙數字位為平聲,但“仄平仄”依末字視為一個仄聲節拍,因而整句依然是平仄節拍交替變化),可不救(但此句的第一個平聲字不可再拗為仄,否則“(仄仄)仄平仄平仄”這樣的平仄交替就太頻繁單調了);仄韻詩的特殊拗句“(平平)仄仄平仄平”比照處理(句末的“平仄平”視為一個平聲節拍)。這一規律體現了詩句語調的變通性和適應性。
七、避病律。平仄方面主要注意避免孤平(一句中除了末字平聲,只有另一個字平聲,而且兩個平聲又不挨在一起。仄韻詩則要避免孤仄)、三平尾(又稱“三連平”,即一句末尾三個字平聲)、三仄尾(又稱“三連仄”,一句未尾三個字仄聲)。押韻方面主要注意避免擠韻(押韻句有與韻腳字同韻母的字)、撞韻(不應押韻的詩句末字與韻腳字同韻母)、連韻(緊挨的兩個韻腳字同音,如“留”“流”相連前后押韻)、倒韻(為求押而把正常詞語顛倒過來,如為與“秋”押韻,把“流連”變為“連流”)等等,這些押韻毛病非絕對,有時可即犯(病)即(化)解。句意和句式方面主要避免“齊頭”(幾聯開頭為同一詞性的詞,如名詞)、非修辭性重復字及幾聯句式雷同。其他還有一些小詩病難以避免則可作罷。這一規律體現了詩句音、義、結構等方面特別要避免的一些不協調因素。
五律也遵循以上規律,只是相當于在七律每句前頭截掉一個節拍單位的兩個字。
長律(排律)要求中間各聯都對仗,也應遵守上述七“律”。
絕句又稱“截句”,是從律詩中“截”下四“句”而成,除了不管對仗律,不要求對仗(當然也可以對仗)之外,其他六“律”都應遵守。
詞在一定程度上也遵循以上規律,如交替律、相對律、相粘律、對仗律、拗救律等等,只是因為句式長短變化(所以詞又稱“長短句”,但偶有一些詞牌句式長短相同),句式何處長、何處短以及押韻方式、對仗要求等等不同詞牌有不同安排,以便更適合歌唱。作者只能按不同詞牌的平仄、用韻、對仗、句式等要求填入相應的字眼(所以詞的創作稱為“填詞”)。
2017.3.22改定于北京
附:
登高
[唐]杜甫
風急天高猿嘯哀,
渚清沙白鳥飛回。
無邊落木蕭蕭下,
不盡長江滾滾來。
萬里悲秋常作客,
百年多病獨登臺。
艱難苦恨繁霜鬢,
潦倒新停濁酒杯。
作者簡介
馬驚飆,曾用網名驚飆舞雪,本名馬經標,1966年生于雕版故里四堡(閩西龍巖市連城縣)。福建省作協會員,中國詩歌學會會員。1989年廈門大學英語專業畢業,曾為福州大學外語系講師。2000年福建師大中文系碩士畢業,在福建少兒出版社工作。2005年開始北漂,先后在北京大學出版社、新華文軒任職,現為中信出版社質檢/終審編輯。2013年起在北師大哲學院讀在職博士課程班。著有詩集《多情人生自多情》和譯著《社會科學研究的基本規則》《受用一生的信條》及散雜發表的一些詩歌、散文和論文之類的作品。曾獲贈臺熊貓全國征聯三等獎、《中國翻譯》第十三屆韓素音青年翻譯獎以及其他一些全國性詩文獎項。2015年5月在微信“初頁”平臺創制的《冠豸山七絕》在9個月內超過20萬的點閱量。詩歌創作兼涉新舊體,更“發明”卦體詩,結合周易八卦和中文特征,力圖融匯新舊體詩的中國傳統。
何謂卦體詩?
人們常問何謂“卦體詩”。簡單說,就是詩行分陰爻詩行(有一處斷開的詩行)和陽爻詩行(整行不斷開的詩行)的三行體(形如三畫卦)或六行體(形如六畫卦)詩。這樣做目的是給中文詩增添中華韻味。卦體詩可以分為卦體自由詩和卦體格律詩兩大類;排版和閱讀線路可以從上到下,也可以從下到上(如卦爻序),還可以螺旋式上升或下降;其中有兩聯對仗的五律、七律和其中有一聯對仗的絕句是特殊形態的卦體詩。根據《易經》,奇為陽,偶為陰;在卦體格律詩中,對仗(特殊形態的對偶)為偶句,為陰爻詩行,不對仗的即為奇句,為陽爻詩行。
由此可見,卦體詩既吸收了西方詩體分行排版的詩歌樣式,又容納了中國傳統詩歌中最典型的律詩絕句;既可以是講究聲韻對仗的格律詩,又可以是用現代中文寫作的自由詩(當然也不是絕對的“自由”——任何文體都沒有絕對自由,至少應分陰陽爻詩行并構成卦畫形式的三行或六行詩節);既可以只讀解字面的詩情文意,又可以將詩歌內容與卦理互參互動。因此,卦體詩不僅涉及詩行的斷連問題,更涉及中外詩歌的斷連問題和中國詩歌傳統的斷連問題。總之,卦體詩提供了詩歌創作的新可能,也提供了詩歌閱讀的新體驗。
附:
卦體詩奠基宣言
文/馬驚飆
卦體詩為馬驚飆(馬經標)所發明,結合周易八卦和中文特征而創制,徹底顛覆現代詩歌體制,立足當下又回歸中國傳統,呈現為具有中文特色的現代漢詩。
卦體詩的詩行分兩種:一種為沒有斷開的整行,稱為“陽爻詩行”;另一種為有一處斷開(空一格)的詩行,稱為“陰爻詩行”。
卦體詩仿擬卦象,有三行詩節(仿擬三畫卦)和六行詩節(仿擬六畫卦)兩種。每首卦體詩既可由單詩節也可由多詩節構成。建行形式和閱讀線路可以從上到下,也可以從下到上(如卦爻序),還可以螺旋式上升或下降。
卦體詩提倡在標題前按詩節順序標明每節卦名(多詩節的作品亦可改為或另在每一詩節上面標明詩節卦名)。
卦體詩分為卦體自由詩和卦體格律詩兩種。卦體自由詩根據卦爻排列和中文單字具象寓意的特征,一般以螺旋式上升的形式建行,即詩行仿擬卦象并根據中文單字表意的特征,每首詩從最底下一行開始,盤旋上升。卦體自由詩這種螺旋式上升的閱讀路線,至少有三種特有的閱讀體驗:一、往復式行進,行尾接行頭,可以避免較長詩行閱讀脫行的尷尬;二、遲滯閱讀進度,以便深思詩句;三、向上的閱讀路線引導情緒上升。卦體自由詩只遵循卦體詩區分陰陽爻詩行、每詩節三行或六行的行數限定和螺旋式上升的基本建行原則,不講究平仄、押韻、對仗等等。
卦體格律詩除了遵循卦體詩的區分陰陽爻詩行、每詩節三行或六行的行數限定等原則之外,還須講究平仄、粘對、押韻、對仗等。其中有兩聯對仗的五律、七律和其中有一聯對仗的絕句是特殊形態的卦體格律詩。根據《易經》,奇為陽,偶為陰;在卦體格律詩中,對仗(對偶)句為偶句,為陰爻詩行,不對仗的即為奇句,為陽爻詩行。卦體格律詩的平仄、粘對、押韻參照傳統律詩和絕句。
卦體格律詩中,陽爻詩行以九言(九個字)為基礎詩行(可以另有七言等詩行),平仄交替;陰爻詩行以十言為基礎詩行(可以另有六言等詩行),每行兩句,每句以五言為基準(可以另有三言等詩句)。卦體格律詩一般要求同一詩節中所有陽爻詩行的字數相同,所有陰爻詩行的字數相同。
六行體卦體格律詩的一、二行,三、四行,五、六行,這些詩行兩行之間平仄相對,陰爻詩行內兩句平仄相對并對仗。二、三行,四、五行,這些詩行兩行之間須平仄相粘。
三行體卦體格律詩的第一行若為陽爻詩行則可不押韻,若為陰爻詩行則須押韻,最后一行及陰爻詩行須押韻。六行體卦體格律詩的雙數詩行及所有陰爻詩行須押韻,第一行若為陽爻詩行則可不押韻。卦體格律詩以押平聲韻為主。卦體格律詩平仄和用韻提倡依《中華新韻》(平仄和押韻可以按照其他韻書,如《平水韻》《詞林正韻》等,但同一首詩中須一致)。
卦體詩亦有一些變體,如同之卦(變卦)。因西方字母文字和電腦文明對漢字排版形式的影響過于強大和深入,卦體詩亦可從權采用每行從左到右、全詩從上到下的建行模式。每詩節保留三行或六行的卦象形式,帶標點的陰爻詩行以雙垂線“||”形成隔斷。隔斷出現在陰爻詩行的最大停頓處,停頓的級別依標點符號規則。
卦體詩旨在接續中華詩歌傳統與現代詩歌的斷裂,延續中國詩讖傳統,成為具有中文特色的現代詩體。
公元二O一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公元二O一六年二月七日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