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從七月末到現在,算起來,我堅持原創,已經有四個月了。四個月,寫了超過一百篇文章,而寫作,也成為了我的一個習慣,變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
說起來,其實寫作的初衷很簡單,有閑余時間,有想法,無處可說,所以訴諸筆端。對于我來講,寫作是一件可以消遣時光,可以和自己對話,可以令我快樂的事情。
而我圖的,就是這個快樂,樂在其中,我可以一直寫下去。
02
七月末,我在山東;八月,在山西;現在,在湖北,地點一直在變,狀態在變,每次寫作的心情也在變,但唯一不變的,是我的寫作環境。
我喜歡在自己的寢室寫作,小小書桌,支一盞臺燈,上面有記錄本,書,水杯,電腦,在淡淡的光暈下,想法就開始流淌了。我在這里神游八極,這塊小天地,其實也是我思想的瞭望塔。
很多人寫作都會遇到一個問題,來自別人的態度問題,而這里的別人,往往是離我們最近的人。“你寫這玩意有用嗎?”“能賺錢嗎?”“寫作沒前途!”……也許我們還會受到一些類似憐憫的目光。
現代人都習慣用“有沒有用”來衡量一件事情,實用的心思重,審美的目光少,有用沒用、有用沒用、有用沒用……想的多,做的少,身體累,心更累。
其實我們很多人寫作,就是因為想寫,喜歡寫,寫作可以充實我們的生活,滿足自我。寫作就是一個態度,一個習慣,一個愛好,一個選擇,當然,如果你現在也想寫了,你隨時都可以開始。
說到底,寫作是一件最不需要身份的事情,是一件私人化的事情。
03
我在自己的公眾號“懷左的蝸牛日記”里,更文四個月;在簡書上寫了12萬文字,加了很多簡書社群,認識了一些原創作者。
每個人寫文的出發點不一樣,但大家都在認真寫屬于自己的文字。我們稱自己是“作者”,因為“作家”,離我們還很遠。
斯蒂芬·金認為作家的群體是一個金字塔。底部是壞作家,上面一層是不那么重要卻收歡迎的稱職的作家,再上一層是真正的好作家,而他們的上面,在我們大多數人的上面,是莎士比亞、福克納等這些人,他們是天才,是造物的神來之筆。
寫文的人,都有一個作家夢,但在成為作家之前,我們必須先做兩件事情:多讀書,多寫作。讀書可以儲備知識、開闊眼界、培養氣質,而寫作可以讓我們表達自己,體會創造的樂趣,同時也能讓我們更好地感受生活。
就我個人而言,我讀書是為了快樂而讀,大多數時候我讀書,絕對不是為了研究什么東西,就是因為我喜歡讀書。
而寫作,更是一件讓我開心的事情。當一篇文章完成,回頭看時,就如同看到自己的孩子。我可以充分體會這種創造的樂趣,真實地感覺到自己的力量。同時,這也是對我的一種鼓舞,讓我的生活更加充實。
我喜歡這種充實的感覺,因為我發現,一閑下來,心里空虛,而且休息不好。
04
談寫作的文章太多了,其實我們花時間來談論寫作,始終不如花時間實際去寫。
寫什么?
你想寫什么就可以寫什么,只要你講真話,順著自己的心寫。寫作時最大的錯誤就是:你背離自己所了解并且喜愛的東西,轉而投向你認為足以贏得別人尊敬和青睞的題材。
以前看別人的文章,覺得表達思想就像說話一樣簡單,但當自己真正開始寫作之后,才發現把自己的想法寫出來有多難。就像作畫一樣,我能看到景,看別人畫風景覺得不難,但自己一上手,連第一筆都出不來。
所以我知道,我必須要有耐心,要慢慢來。
我準備了很多本子,每天隨身帶著,當我走在路上或者讀書時,有了想法,我會立刻記錄下來,然后回去豐富、加工。
慢慢的,我的想法就多了,我可以寫的東西也多了。一部電影、一次閑聊、課堂上的一句話、讀書時的一陣感想……總之,一切入眼入心的印象,記錄下來,之后都可以寫成文章。
我不喜歡修飾太多的文章,樸實無華、真誠,是我對文章的追求。我寫作的路還很長,我自己也并不著急,慢慢來,由難寫變成易寫,最后達到意到筆隨的境界。
05
寫作是一種快樂,堅持是一種力量。快樂點綴著我的生活,力量讓我更加積極。
我是懷左,我會一直堅持寫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