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小時候萌芽不懂事階段,只喜歡看一個人的作風,喜歡他們所做的事,便想和他們做朋友。
我的女朋友有些都是這樣認識的。
到了大學階段,剛開始進來的迷茫,中段的急躁空虛,現在心緒的安穩,也經歷了一個過程。
于是,不再無關外表的看人。喜歡,從小事知人。
之前,膚淺的人,才從外表看人。
現在,深到骨子里的美,從來和外表有關。
一個有眼睛美的人不一定美,但美的人,眼睛去看,一定是舒服的。
02
和朋友一起看天使之路。
這種平常生活觸不可及的生活之路,在接觸不到的心中,顯得高大上。
從出選,一級接一級,不是說很喜歡每個人,也不是欣賞每個人。只是她們給我最深刻的印象,兩個字,自信。
膚色,臺風,表情,在這種劣勢被展露無疑,受別人語言評價,即使各種不如意的情況,每個女孩子都很自信。
有一點很奇怪。不喜歡某個人,也不欣賞她所為之認同的美,但在看到她們很努力去追求的時候,心里總是很感動。
有許許多多追夢者,都如這般,接受沒有天賦也做自己喜歡的事的打擊,付出時間,伴著孤獨,忍重前行,為一件看不到光明甚至沒有方向的事,揮灑自己的青春。
03
我想到了自己的寫作。
我來簡書兩個月有余。
在別人兩個月已經簽約成功,粉絲過千,喜歡上萬時,我還停留在不到一百五的粉絲,每篇文章基本不過十數人喜歡的數。
我知道,這是自己的原因。
只是長了,自己也慢了方向。
每天簡書的首頁,羅列的文章多達幾千喜歡,自己的不過零頭數爾爾。每個消息都會查看,盡管是拒稿的一條通知。我其實很想說,每一個點贊都真的是我的動力,我很需要,也很珍惜。
我知道我是個有點情緒的人。在心情好時,很快就會寫出很多。在低落時,一兩千字也需要兩三天。
04
寫作好像慢慢變成一種慢性病。每天打開簡書,在首頁看文章,一天最少不下五次。
在寢室,在圖書館,在教室,我在簡書。
我在不同的地點,不同的時間,做著相同的事。在簡書,我是我自己一個人的王,在自己的王國,揮斥方遒,雖然,文字顯得很稚嫩,雖然,道理不那么有道理。
可我熱愛文字。我喜歡文字,最愛我以我手寫我心,在文字的激流沉浮中,我快樂,也愉悅。
曾看一部小說,因為男主一句話:我以我血祭大周,愿激三軍守山河。而激動的內心澎湃,久久不息。
05
我不知道寫作這條路,我是不是孤身一人。
我想,即使有很多人和我一樣,也不會給我安慰。
我們都是一群孤獨的狼,在黑夜的凜冬,急速奔跑,捕食,生存。為了守住自己的一方領土,在文字的大草原,只有不斷讀文捕獵,充實頭腦來強健身體,才在這弱肉強食的世界,有自己的心安之處。
也許不是每一位寫作者,都是我所想的。
只是,寫作這件事,在我心里,有很重的分量,我不敢輕慢懈怠,時常一顆虔誠的心,如燒香禮佛前凈手,溫文爾雅,溫柔禮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