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有一個人,是可以想念一輩子的

林茉叫我出去的時候,我正在床上躺尸,結果看到短信一個骨碌爬起來狂奔出門。

短信內容三個字:出來,吃。

林茉坐在燒烤店里,面前已經放了一大盤烤好的食物,香味撲鼻。

我頓時眼冒金光撲上去,卻被她早一步把烤串移走。

室友回家,工資沒發,我已斷糧一禮拜。我眼含淚水看著她,她毫不領情,在那盤東西里撿來撿去終于撿出了一串烤香菇扔我面前。

林茉你虐待兒童,我咬牙。

對,寶寶你多吃蔬菜長更高,她接道。

這時候服務員上了我們的飲料,她是冰鎮啤酒,我是熱果汁。

林茉你大爺這么熱的天讓我喝熱果汁?我咆哮。

你好好對待你大姨媽,她白我一眼。

后來服務員又端來了一個盤子放我面前,烤肉和蔬菜各占一半,和她那盤紅紅的不同的是,沒加辣。

你怎么知道我大姨媽?我感嘆她竟如此貼心。

瞎猜的,看你朋友圈自拍照連磨皮都拯救不了你臉上的痘痘了,再這么吃下去內分泌紊亂地大姨媽真不來了。

不不不,我沒飯吃大姨媽才不會來。我毫不客氣地開始吃肉。

你怎么每次都知道我說哪?她接著問我。

你每次失戀都叫我來這燒烤店,我能不知道?說吧這次又把誰甩了?

林茉沉默,直到我吃完三根烤串,她才默默開口。

這次沒甩,我逃婚了。

聽到這話下一秒我撈起了盤子里所有烤串湊到她嘴邊——當話筒開始采訪。

林茉你太帥了!我好崇拜你哦!婚禮當天?你入場沒?誰來搶婚了?新郎追來沒?你是不是捐款而逃的?卷了多少能不能分我點?……

林茉愣了半天,然后冷下臉。

阿南你能再損一點么?

能啊,我沒心沒肺道,接著問,你是不是被男方家通緝了?四處躲藏?呀你快跑烤串留下我會裝作不認識你……哦賬你結了再走吧?我沒帶錢。

林茉再次講不出話來,表情是你贏了。

我笑笑,把果汁舉起來,對著林茉旁邊那個空位置虛虛一晃,好像在跟人碰杯一樣。

林之江,你看到了吧?你老婆還是沒嫁別人。我說。然后把果汁一飲而盡,喝出了干酒的架勢。

接下去應該聽到某人笑著說,放肆,什么老婆呢這么土氣,叫林太太。

然后我會說,是是是,林老爺,小的知錯了,您和林太太真是越來越登對了,您看小的嘴這么甜,打賞下嘍。

然后林茉會掩嘴笑地不成樣子,把她盤子里的烤串分給了我幾串。

什么林老爺,封建思想愚昧無知,叫林先生。然后某人又會把林茉給我的烤串搶回去,放回她盤子里。然后會從自己盤子里拿了兩串給我,還沒等我感動,會再拿四串給林茉……

然后我會安慰自己,算了,本姑娘心寬體胖,不和情侶狗計較。

然而現在,我什么也都沒有聽到,只有頭頂的破舊風扇在吱咯響著艱難轉動,還和當年一樣。

我曾經問過烤串店的老板,店里都裝空調了干嘛還留著這破電扇,又吵又沒用處。

老板笑笑,說從燒烤攤一路打拼到后來有自己的小店面,這電扇是店里辦的第一樣電器,舍不得扔。

是啊,很多東西,早就沒用了,可是我們就是舍不得扔,那是曾經費了很多心思和努力得到的東西,沒用了,可上面還留著滿滿的記憶。所以寧愿占個地方封塵著,就算看啊不去看了,也舍不得扔。

我看著林茉無名指上那枚早磨去了光澤的銀戒指,就知道,戒指沒換,她不會嫁給別人。

林茉是去領證的時候逃走的,剛到民政局門口,說尿急要去上廁所,上完廁所就逃走了,都沒和準新郎打個招呼。

結婚照呢?

拍了。

酒店呢?

訂好了。

請帖呢?

丫的我不是發你了么?

電子請帖啊?我早沒流量了沒看到。

林茉欲哭無淚,拿出自己手機遞給我。

然后我看見了兩笑容明媚的臉,在悠揚的音樂中一張張唯美的結婚照慢慢展開。

笑地挺甜啊,不像裝的,新郎一看就高富帥,干嘛逃走啊?我問。

林茉苦笑,摩挲著手指上的戒指嘆了口氣,你前面說的,他在看著,至少不能是今天。

今天是什么日子?我疑惑,三八節過了清明節沒到,植樹節?

你丫等下還愚人節呢。林茉再白我一眼,低下聲音,說。

今天是他求婚的日子。

一句話把我拉回了五年前。

求婚的日子,我想到了,五年前的今天,那真是我活這么多年第一次也是最激動的一次求婚,額,幫別人求婚。

那天,我牽著林茉的手走完那條閃閃發光的路,然后把她的手交到了一個男人的手里,激動地熱淚盈眶像做了一回爸爸,把自己女兒托付給了另一個男人。

我還記得那時候我真說了一句,我把茉茉交給你了,你一定要好好對她啊,不然我不會放過你。

還記得那男人朝我做了個鬼臉,說了句yes

sir,他大爺的什么sir啊,還真把我當做了林茉爸爸。

還記得那一天的林茉臉紅成了螃蟹,只知道笑。

我看著電子請帖里林茉的笑臉,忽然明白了,結婚照上的笑臉的確不是裝的,只是沒有和五年前一樣,笑著會臉紅了。

每個人生命中總有這樣一個人吧,明明在一起很久了,熟悉地不能再熟悉,看著他,你還是會臉紅,好像剛認識一樣。

那個能讓林茉笑著臉紅的人,是林茉無名指上那枚銀戒指的主人,也是我爽快就把林茉的手交出去的男人——林之江。

盤子里的烤串吃的差不多了,林茉盤子里的基本上還沒動過,要不是我真得好好對待我大姨媽不吃辣,我肯定早把她盤子里的重辣烤串消滅地一干二凈,浪費食物太可恥了。

吃了吧,他看著呢,等下又要說你浪費了。我眼巴巴道。

阿南,他真看著么?林茉突然問我。

是啊,剛剛還跟我說你又瘦了要去揍那男人。

為什么我看不見呢?林茉轉頭看了看身邊的位置,瞪大了眼睛,好像努力要看到什么,然而只有一面墻壁和看不見的空氣。

你忘了我有鬼眼么,你普通人當然看不見。我說。

那他現在是胖了還是瘦了?林茉一本正經地問。

我故作仔細地看看她旁邊的空位置,說,嗯,胖了,變發福大叔了,怪你給他東西燒太多,有別墅有豪車的都成那邊土豪了,一隊貌美小女鬼等著嫁呢。

哧,林茉笑了,說,阿南,我就喜歡你這一本正經的胡說八道,心情好多了,吃肉吃肉,老板,再來二十串不加辣的烤肉!

我嘿嘿笑著,心想就等你這句話,也不枉我胡扯了半天。

過了這么多年,這家店烤串的味道還是沒變,雖然配熱果汁有點怪異,但是還是把我吃回了五年前。

五年前,我們也是這樣坐著,只不過林茉旁邊多了一個人,一個真真實實的人。

大學的時候我們都沒錢,就比如吃烤串,根本舍不得和現在一樣幾十串幾十串往貴的買,那時候十塊錢三串的烤雞翅都嫌太貴吃不起,每次和林茉去吃烤串,都是往便宜又好吃性價比高的夜宵攤上蹭,然后抓著三串烤肉細嚼慢咽,吃的回味無窮。

后來林之江出現了,請我們吃十串,感動地我熱淚盈眶,心想朋友有男朋友可真好,連帶著我都多吃了七串烤串,還全是肉的。

林茉和林之江,相遇很平凡,戀愛很平凡,連吵架也很平凡,就是在一起四年沒提過一次分手有點不平凡。

每次路過小情侶吵架鬧分手,看到夫妻吵架鬧離婚,林茉和林之江總會異口同聲地說,看吧,分手簡直太可怕了,傷錢還傷身,還是別分手了。

是啊,分手真的傷錢又傷身,談的好冷暴力甩手走人,談不好體無完膚家破人亡。

看看最奇葩的分手,什么東西都要給鋸走一半,可憐了那些家用電器,慘不忍睹。

看到這則新聞,林之江笑著問林茉說如果這樣,我們分手平分財產,你是不是也要把我鋸走一半了?

林茉問為什么。

林之江說,因為我也是你的財產啊,你難道不承認?

林茉哦了一聲,說那算了,不鋸了,還要留著整個的你給我燒飯呢。

林之江笑,提著手里一籃子菜笑的像個中年婦男。

總之,林茉和林之江成為了我們一幫人中的模范情侶,我們其他情侶吵架,都會拿林茉和林之江出來說事,于是能常常聽到以下對話。

你看看人家林先生,多紳士多會照顧人啊,你怎么不學著點?

還說我,你怎么不學學人家林太太?溫柔大方賢良淑德的,哪跟你潑婦一樣。

久而久之,他倆也成為了其他情侶的吵架調解人,因為別人家情侶吵架總拿他倆對比,他倆無辜躺槍,有時候還能成為戰爭引爆人,所以他倆必須出臺化解。所以他倆老說,給我們其他人忙調解感情糾紛,自己根本沒時間吵架分手。

聽完我呵呵,變相夸自己多么甜蜜恩愛,送他們一句話,秀恩愛死得快。

后來,無論看到別人怎么秀恩愛,就算秀到我內分泌紊亂吐出年夜飯,我再也沒有說過這句話。

林茉和林之江都是小地方出來的孩子,都是愛學習的學霸,生活一樣節儉,但是林之江對林茉從來不節儉。

朋友里有對小情侶一次鬧分手,原因是女孩嫌男孩不給她買包,那包一千八。

一千八,很多大學生兩三個月的生活費了。

女孩賭氣說自己其實真沒想讓男朋友買這么貴的包,就是問問他,結果男生說了句這么貴,你要我不吃不喝兩個月么?

然后女孩就生氣了。覺得他不在乎她,一千八也舍不得,你要真在乎女朋友,一個月把去網吧打游戲抽煙喝酒花的錢省兩百塊下來,攢九個月也能買下了。

林茉和林之江聽到這事,林之江問林茉想不想要一千八的包。

林茉搖頭,說你真要有這閑錢,攢下來給你媽買幾件衣服吧,一千八都能買好幾件了。

我不知道林之江聽到這話作何感想,反正我聽到了就想我要是個男的就把林茉娶了,果斷賢妻良母。

再后來,林之江先我們去實習了,領到工資后帶著我們來了這家燒烤店,這家店就成了我們常來的地方,那時候店里還沒裝空調,頭頂這臺電風扇轉的還挺給力,我們在四十度的大夏天夜晚,邊擼串邊汗流浹背,吃得酣暢淋漓。

大學里的戀愛總是那么平淡,一起上課一起吃飯一起泡圖書館。卻是那么溫暖,天冷的時候把手藏在你的口袋里,吃飯的時候把好吃的夾到你碗里,期末的時候互相抽背復習,簡單單純,平淡溫馨。

林茉快畢業的時候,就是林之江求婚的時候。

當其他人在為畢業分手季犯難,林之江卻準備求婚了,作為秘密策劃團一員的我都被感動到不行。

那是一條擺滿了蠟燭的小路,彎彎延延一路延伸,在他們定情的小公園里,月明星稀四下無人,我拉著林茉往蠟燭路上走,還假裝作興奮地說這是誰搞的浪漫啊我們趁男女主沒出現趕緊先體驗一把。

林茉還一臉善良地說這樣不好吧,萬一前面有別人弄的驚喜,我們不是搞破壞了。

沒事沒事,一看情況不對我們就跑啊。我壞笑。

后來我真跑掉了,電燈泡再當下去就要被林之江的目光殺死了。

當林茉說我愿意的時候,眾好友從黑暗草叢里跳出來歡呼,一下子煙花爆竹滿地綻放。

沒錯,是挺俗的,還廉價,求個婚沒花多少錢。蠟燭煙火都批發市場批發的,還講了半天價。

但是細心的林之江,怕小公園晚上風太大把蠟燭吹滅了不好看,用空礦泉水瓶給每個蠟燭外面套上了一個防風面罩,幾百只蠟燭,他窩寢室里一個個親手做好。那幾百個礦泉水瓶,林之江積攢了好久,有空就一個個男生寢室收過去,還和學校里收廢品的大媽講好,以每斤高于廢品站一毛錢的價格賣給他,那段日子林之江的寢室被塑料瓶堆滿了。

如果林茉在路上停下來仔細看看那些蠟燭,就會發現這浪漫不是別人的,而是給她準備的,因為每只蠟燭上面都被林之江刻上了一句話,刻的是:Will you marry me ?LM。我們了把林之江狠狠取笑了一番,剪礦泉水瓶也就算了,還有這閑工夫刻字,一邊取笑一邊唏噓。

這世上還真有這么俗氣的浪漫,俗氣的是一點也沒有新意,浪漫的是每一只蠟燭都是心意。

LM,林茉。

那條蠟燭小路的盡頭是一個巨大的愛心,帶著Will

you marry me的問題,走到最后,一直走到林之江的心里。

那天晚上的他們,美得不成樣子,好像童話一樣。

如果真的像童話就好了,王子和公主終于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然后故事結束。

可這就是童話,王子和公主幸福生活在一起之后,故事遠遠沒有結束,童話變成了生活,然后還會有許多無法意料的變數。

那年元旦前夜,林茉和林之江去市區廣場跨年,走之前我還再三吩咐他們給我帶夜宵回來。

如果早知道,我怎么也不會讓他倆走,我寧愿一輩子也不吃夜宵了,可惜生活沒有這么多早知道。

那天林茉沒有受什么傷,就身上有些淤青。

從此,世界都變了。

林茉變得沉默不語。

林茉變得目光呆滯。

我們只知道的是,那天廣場人太多,發生了事故,林之江把林茉護在了身下,用他的身體,緊緊地護住了林茉的腦袋。

2014年1月1日凌晨,林茉打電話來把我叫醒,讓我看新聞。

我睡眼朦朧地點開新聞,看到了最上面大大的標題:上海外灘發生踩踏事件……

不知道又有多少情侶那晚之后陰陽兩隔。

我半天沒講話,不知道該說什么。

新年明明是團聚,卻突然變成了來不及說再見的告別。

林茉沉默了很久,說起那天晚上林之江對她說的最后一句話。

他說我愛你?我脫口而出。電影里不是生離死別前都是這樣放,對愛的人說出我愛你。

林茉說不是,那天晚上林之江說的最后一句話是,林茉,沒事的,閉上眼睛,睡一覺就沒事了。

是的,睡一覺就沒事了,可是睡著睡著,最后林茉醒來了,他卻再也沒醒來。

那天的混亂、嘈雜、尖叫和哭聲,林茉全都沒有聽見,那短短的十幾分鐘,林茉只聽到了林之江一直在跟自己講話。

林茉,沒事的。

林茉,不要怕,我在呢。

林茉,我們怎么這么運氣這都碰上了,等會兒去買彩票吧肯定中五百萬。

林茉,新年快樂。

林茉……

他的聲音越來越小,到最后他說,林茉,閉上眼睛,睡一覺就沒事了。

他緊緊抱著自己,溫暖而安心,好像那年去爬山露宿山頂帳篷,穿的少了,只有一個睡袋,林茉縮睡袋里,林之江隔著睡袋抱著她。

林茉,閉上眼睛,睡著了就不冷了。他說。

林茉聽話閉上眼睛,真的不冷了呢,不是因為睡著了,而是因為在他懷里。

那天林茉真的覺得要死了,可是因為他,忽然覺得死了也挺好的,因為和他在一起。

可林之江沒讓林茉死。

他這個寧愿自己每餐只吃一個菜省下錢給林茉買烤串,寧愿自己挨凍讓林茉睡睡袋里,寧愿熬到凌晨兩點也要親手給蠟燭刻字的男人,怎么會讓林茉受一點傷害。

你說他是不是神經病,那個時候,還居然對我說新年快樂。電話里傳出林茉的苦笑。

不只是新年快樂,而是以后每天都要快樂,是吧,林之江。我想。

我盯著手機上被刷了屏的沉重新聞,睡意全無,忽然在想那些陰陽兩隔的人們對對方說的最后一句話是什么。

也許根本來不及說我愛你,而是不要怕,沒事的,有我在……

從林茉又愿意坐到烤肉店和我擼串開始,我就一直是坐她對面的位置,因為她旁邊的位置,是林之江的。

再之后林茉開始新的戀情,而無一例外是男生談論到結婚未來這種話題的時候掰了,差不多都是林茉跑了把男的甩了。

大家都知道原因,是因為林茉一直沒有忘記,根本忘不掉,根本不想忘掉。

你說他可真是不負責任,求了婚沒多久人就不見了。林茉說。

他這是撩妹滿分啊,好讓你一輩子忘不掉他,就嫁不了別人了啊。我開玩笑說。

是啊,林之江真是夠混蛋,連句再見也沒有,連個告別也來不及。林茉仰頭灌下了一大罐啤酒。

我也仰頭灌下了一大杯熱果汁,所以這個傻傻的林茉,還以林太太的身份自居,還在等一個永遠也無法到來的告別。

他們剛在一起的時候,林之江問過林茉。

你想要的戀愛是什么樣子?

我想想……哦,我想要的戀愛是不分手的戀愛。

好,我們不分手。

是啊,沒有告別,就不算分手,所以林茉一直還是林太太,被帶上了婚戒的林太太。

雖然戒指很小還是銀的,卻重到讓人摘不下來。

林茉喝高了,滿臉通紅,說你猜五年前的今天他求婚的時候說了什么。

我頓時來了興趣,問,他說林茉我愛你,嫁給我吧,我會照顧你一輩子的?

林茉搖頭,不要這么俗好么?

難道他說,林茉我有條祖傳的染色體想送給你,你愿意收下么?我繼續猜。

林茉嘴角抽了一下,說阿南你能不能別這么傻逼?

林茉臉頰通紅,居然像害羞一樣,欲言又止。

她喝了一口冰啤酒慢慢開口,他說的是,林茉,你比我生命更重要,就算哪天我不在你身邊了,你也要好好吃飯好好睡覺,放心,我會一直在,因為我存在你的存在。

我靠這才是傻逼話適合求婚的時候說么?真矯情肉麻俗氣無語。我給了她旁邊的位置一個大白眼。

林茉嘆了口氣,說,所以我總覺得,他沒有離開,一直在我旁邊。

他走后我沒有哭,還在笑,你們都怕我傻了,其實是因為我覺得他一直在看著我,因為他說過看我哭比自己哭還難受,我不想讓他那么難受。

他說最喜歡看我笑,所以我就一直笑,這樣他會不會就舍不得走了,是不是就會留在我身邊。

下半年我就找了個男朋友,因為我想啊,會不會這樣他一吃醋就能現形了呢?我就想再看看他。林茉一口氣說了一大串話。

沒見過真鬼也看過鬼片吧,還是別看了,鬼現形都七竅流血血肉模糊的比貞子還恐怖,怕你嚇尿,我說。

不怕,他變什么樣子我都不怕,因為我知道他根本不會嚇著我……真嚇死了最好,和他一起做鬼去。林茉笑笑,一副膽子很大的樣子。

其實林茉膽子特小,從小最怕鬼,二十多了還一個人不敢走黑的地方,生怕一個不小心看見什么不干凈的東西,夜自習去個廁所也要拉上我,林之江就說,沒事,你要這么想,哪個孤魂野鬼要敢把姑奶奶我嚇死了,我就變成厲鬼和他決一死戰,反正都是鬼了,who怕who啊。

林茉被逗笑了,從那之后夜自習再也沒叫過我一起去上廁所。

從那之后,走到黑的地方,林之江都會牽起林茉的手,帶著她穿越黑暗。

你有沒有遇見過這樣一個人,他牽著你的時候,明明四周一片黑暗,你也覺得很安心,好像光明就在眼前。

回憶完,桌子上已經一片狼藉,林茉也醉倒了。我拿起她的手機,一看幾十條未接來電和未讀短信,同一個號碼。

再這樣下去我真成拐跑人老婆的人販了。我迅速給那號碼撥過去,一個焦急的男聲接起,第一句話是說,你在哪?我來接你。

報了地方,我加了一句,記得帶錢包,額,我倆都沒帶錢。

林茉這丫叫我出來吃結果自己啊包也沒帶,敢情從民政局廁所里直接裸奔了。

十分鐘后,準新郎火速出現,還真跟照片里一樣帥,我心想好啊你個林茉居然泡了個這么帥的男人都不跟我說聲,良心被狗吃了么?難道是怕我敲詐你老公烤串?我是那么貪吃的人么?

準新郎很感激地對我說了聲謝謝,然后把錢包遞給我,急切地去看林茉了,我去結賬時候偷偷跟老板說了句再烤二十串打包帶走,對,我就是那么貪吃。

她逃婚,你不生氣?把林茉搬上車的時候我問準新郎。

她哪里是逃婚啊,怪我,是我日子沒挑好。準新郎笑笑。

你知道今天是……我表示震驚,這五年來林茉雖然交了不少男朋友,也甩了不少男朋友,其實我知道她都沒和他們講過林之江,你說也是,哪個男的要知道自己女朋友還一直想著前男友,會不發飆?所以林茉總趕在他們發飆前甩了他們。

知道。準新郎說。

今天的她是五年前的她,她在過去。準新郎低下頭,給林茉擦去嘴角的酒漬,然后溫柔地把她橫躺著在車子里放好。

林茉之前也同意今天去啊,怎么到地就跑了?我一副我是無辜的沒拐你媳婦的樣子問道。

她同意今天去和我領證,是想看看自己到底能不能放下,其實還是放不下。

其實,我沒要求她放下,沒事的,真的。準新郎說這幾句話一直低著頭,給林茉腦袋下墊上軟墊,又給她蓋上自己的外套。

我看著小車緩緩駛遠。

然后我立馬包了個流量包,打開微信看見了一份請帖。

上面的新郎新娘笑的很燦爛。

我嘆了口氣,仰頭看天,林之江,你怎么看?我看那男的不錯。

至少是個能讓林茉敞開心扉說前男友不發飆、還縱容她過前男友求婚紀念日的男人。

最后林茉還是嫁人了,結婚照都拍了,酒店都定了,請帖都發了,誰真的逃婚啊,生活又不是電視劇,誰這么瀟灑能甩下爹媽老臉和這么多銀子跑了。

從民政局跑掉的那天,是五年前林之江求婚的日子。

五年前的那天,林茉答應了林之江的求婚。

所以那天,林茉是林太太。

見過結婚紀念日的,還真沒見過求婚紀念日的,那天我回到家吃著打包回來的烤串心想,果然要現烤現吃,捂過了就不好吃了。

好像感情也一樣,當時的最好,過去久了的,只能拿來懷念了。

林茉后來告訴我,說婚禮那天看見林之江了,在化妝間小憩不知怎么就睡過去了,感覺有人給自己披上了衣服。抬頭就看見了林之江。

她說最奇怪的是林之江穿著新郎西裝,口袋上還插著一朵花。

她開口第一句話是,林之江,你怎么才來?

林之江笑笑,說對不起我遲到了。

她接著問,你去哪了?

林之江說,我在找你啊。

現在找到我了,你不走了吧?

不走了,一輩子都不走了。

林之江,你欠我一句話。林茉紅了臉,快奔三的人了,臉紅起來還是和小姑娘一樣,楚楚動人。

林之江微笑著,握住了她的手。

林茉,好久不見。

林茉說然后她就醒了,真醒了,睜開眼睛看見自己真握著一個人,一樣的新郎衣服,連口袋上插著的那朵花都一模一樣。

我靠,林之江借尸還魂了?我跳了起來。

傻逼。林茉罵了我一句,笑了。

哪里有林之江,明明就是真正的新郎。

把婚禮大小事情全部安排好的男人,怕她餓一定要親自來送吃的,看她睡著了,給她披上了一件衣服,知道她睡迷糊了把他當成了別人,沒說破,還裝成了那個人。

知道她一直在等一個人,一直在等一個告別。

林之江欠她那句話,不是我愛你,不是再見,而是好久不見。

因為這么多年一直在告訴自己,他沒離開,總有一天還會出現,說一句,好久不見。

有時候重逢是另一種告別,像五年前的林茉和林之江。

有時候告別是另一種重逢,像五年后的林茉和準新郎。

你說忘記一個人需要多久?一個月?一年?還是一輩子?

林茉說,他說不需要她忘記,因為這是她的過去,她人生的一部分,不應該忘記。

你不介意我心里還想著別人?林茉問他。

他說,不介意,我還很感激他,謝謝他保護了你,還給了我個機會讓我照顧你。

這個他,是準新郎,那個真正穿著新郎西裝的男人。

林茉說到他名字的時候笑了起來。

我看著她的笑,雖然她還是沒臉紅,但是笑容很幸福,發自內心的那種。

這樣不就夠了。

我抬頭看天,想,林之江,你看到了吧?你太太現在很幸福呢。

突然想起來那年去看《泰坦尼克號》電影3D版,雖然之前就看了兩遍,頂多覺得畫面好唯美杰克這么帥死了真可憐,而這一遍,居然哭得稀里嘩啦,用光了一包兩百抽的紙巾。特別是杰克自己泡在冰冷的海水里凍得快說不出話還一直鼓勵露絲不要睡著的時候,特別是杰克對露絲說,你一定會脫險的,你要活下去,生很多孩子,看著他們長大,你會安享晚年,安息在溫暖的床上,而不是今晚在這里,不是像這樣的死去的時候……

看著電影我突然想到林之江,想到林茉,想到他們的事,怎么會這么像呢?

看著電影里的露絲后來生活精彩,兒孫滿堂,我忽然就明白了林茉,之前真還不理解了,怎么能未婚夫尸骨未寒就勾搭其他男人去了,真是個沒良心的小蕩婦。

然后我知道了。

有些人,不是清明節才想起去懷念,而是覺得他一直在身邊,即使看不見,也知道他一直在說,要活著的你,帶著他那份,用力活得更精彩。

這一次的林茉,無名指上的銀戒指變成了一枚大鉆戒,亮瞎了我的狗眼。我想那枚銀戒指,應該被林茉好好收了起來,放在了一個獨一無二的抽屜里,一個上面寫著林之江名字的抽屜里。

總有一個人,是可以想念一輩子的,原諒我無法忘記。

因為那個人,帶給了我無法忘記的記憶,教會了我愛,教會了我成長,教會了我更好地生活。

所以,允許我生命中有一天,我是別人的女朋友,別人的太太,允許那天的我活在過去的記憶里。

然后這樣,我可以更好地珍惜現在,珍惜你,珍惜我們的將來。

謝謝你,愛我的一切,包括過去,所以我愿意,把我的將來交給你。

我想這就是林茉最后還是嫁了人的原因吧。

一個人一生也許不止愛一個人,等獲得真正屬于自己的幸福之后,就會明白曾經的傷痛其實是種財富,它讓我們學會了更好地去把握和珍惜愛你的人。

然后有一天,我們再遇見的時候,可以坦然說出那句話,嗨,好久不見。

林茉結婚那天,臺上的新人交換完戒指,我側過頭,沉下臉,對著旁邊的空位置說,林之江,你現在放心了吧,還不趕緊去投胎,趕緊鉆林茉肚子里去!

其實我沒告訴林茉,我還真有鬼眼。

我旁邊的林之江,其實沒發福,還是那么瘦那么帥,一臉笑容天真無邪。

是啊,想念的人,永遠不會變成電影里血盆大口長發獠牙的鬼樣子,變鬼了他也是記憶里那個美好的樣子。

就算看不到,你也覺得他就在身邊。

林之江聽完倏地一下沒了鬼影,我犯難,丫的,跑的還真快,下次我該用什么借口到林茉那坑烤串呢?總不能再用看見林之江了這鬼話了吧……

不過我想,這話今后再也不需要說了,我還是去坑準新郎烤串吧,不對,是新郎。


謹以此文

紀念一個逝去的朋友

紀念12.31上海踩踏事件逝去的所有人

你們從沒被忘記

你們一直活在愛的人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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