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法制辦《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送審稿)》正公開征求意見。條例要求,網絡游戲服務提供者采取技術措施,限制未成年人連續使用游戲時間和單日累計時間,禁止未成年人每日0:00至8:00期間使用網絡游戲服務。2月6日截止征求。
老實說,禁止未成年人每日0-8時使用網絡游戲服務(即“網游宵禁”)這種做法并非我們首創,為防止未成年人夜間玩網游,國外就有類似做法。
盡管并沒有足夠的數據表明,每日0-8時就是未成年人沉迷網游的重點時段,但本著對孩子身體負責的態度,禁止在這個時間段里玩游戲,起碼那些通宵達旦玩網游的孩子就得準時關機就寢。
既然是“禁止未成年人0-8時使用網絡游戲服務”,那么,誰來禁止?如何禁止呢?是孩子的父母嗎?這肯定不行,父母要是有這個能力,恐怕這個世界上早就沒有沉迷網游世界的孩子了。那么,到底誰能夠在零點來臨那一刻起,果斷準確無誤地把未成年人從網絡世界中拉回來?按照征求意見稿的表述,應該是網絡游戲服務提供者。
所以,“網游宵禁”效果能否實現,取決于網絡游戲服務提供者在商業利益和社會責任權衡之下而采取技術措施的決心和誠意。進一步說,重中之重就在于明確強化游戲平臺的責任!可有一點也不能不提,防范身份作弊是個世界性難題。
還要說的是,調查顯示,現階段我國網游市場中占主流的是以宣揚暴力文化、鼓吹金錢至上價值觀的成人游戲,這給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帶來了巨大危害。“近一億未成年人玩家被這類游戲所包圍,并且該類游戲還有明顯增長的趨勢,現狀著實令人擔憂”。因而,如果不能從整體上提升網游產業的綠色度、健康度,“網游宵禁”則意義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