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親子心理師徐婧英
01
網報:4月23日傍晚,南京姑娘小周在等紅綠燈,一陌生男子突然對她的胸部伸出“咸豬手”。
小周抓住這個男子并大聲呼救,路人幫忙并立即報警。
民警趕到將猥褻嫌疑男子抓獲。
經查,該男子居然是一位名校畢業的法學碩士,目前在南京某集團擔任法務相關工作!
該男子稱,當時,見小周長得挺漂亮,身邊還沒有同伴,就心生邪念,借問路的名義向她靠近并摸了女孩的胸部。
得手后,本打算立即逃跑,誰知受害人死死揪住他,并撥打110。
見掙脫不開,該男子竟咬住小周的手,姑娘的手被他生生咬出三個血印……
被抓后,該男子稱,自己的行為雖涉及《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4條規定的,猥褻他人或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情節惡劣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但由于自己只是摸了小周一下,情節輕微,所以,不應受到處罰。
警方見其知法犯法,企圖逃避法律的懲罰,擬對其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決定。
02
這渣男,說自己見到漂亮姑娘,一時興起,臨時起了邪念,怎么可能?
用腳趾頭都能想明白,他伸手之時,或之前,或更早,學習法律條文的時候,就仔細研究了哪些行為、什么樣的行為是犯法的,
而哪些是擦邊球,屬于能免責的空白地界。
也許,想鉆空子由來已久,只是沒有合適的時機,
或者,恕我惡毒,沒準已頻頻得手,吃了不少女孩的豆腐,
只是這種猥瑣突襲,女孩害怕、慌張,慌神間被他逃脫也說不定。
這次踫到剛烈女孩,不肯罷休,抓他不放,他才攤了事。
學法律的,不懲惡揚善,反倒為耍流氓開脫,鉆法律空子,這小子何其毒也?
03
古詩云:“不知者不怪也”。意思是不責怪不知道的人。
這渣男,明明知法懂法卻犯法,卻把法律當兒戲,目空一切,驕縱放肆,極為兇殘——把姑娘的手生生咬出血印,
不但齷齪猥瑣,還極具攻擊性,這樣的人,如果不予以嚴懲,發展下去,定會危害一方,傷及無辜。
強烈建議:這種知法犯法,有準備的變態,罪加一等!
04
一位麻省理工大學的面試官說,像麻省理工這樣的世界名校,招生最重視的,并不是大家以為的智商IQ有多高,成績有多好。
學校只是劃定一個分數范圍,在這個范圍內,招生首要考察的,是學生有沒有高尚的人品——品商CQ有多高。
這位面試官說,如果不高度重視學生人品的話,那么,一旦學生所有學成,卻不用于正道,那么,這樣高學歷、高智商的人犯罪,造成的后果會更嚴重,影響會更惡劣。
05
想想的確。
案例中的男子名校畢業,法學碩士,系出名門,學歷不可謂不高,智商也絕對不低,但高學歷、高智商卻用在了做壞事上!
這樣的人,妄圖用自己的所學,逃避懲罰,這樣的高學歷、高智商還不如沒有!
這樣的例子還有很多。
像復旦大學的碩士研究生林森浩,因日常瑣事就投毒同學黃洋致死;
美國弗吉尼亞理工學院博士生朱海洋因求愛不成把女同學殺害;
高中就獲得全國化學競賽二等獎,保送北京名校的王波,學成后卻走上特大制毒、販毒的犯罪道路……
06
好多家長要求孩子只學習好就行,以為學習好,就萬事大吉,孩子的未來就光明一片,真的會這樣嗎?
我們說德才兼備,以德為先。
有德無才的孩子,雖然沒有大作為,起碼一生平安,平靜幸福;
如果有才無德,不強調做人,這樣的孩子,一生難免波濤洶涌,處處暗礁,遲早翻船,這樣的結果,是家長想要的嗎?
“德勝才,謂之君子;才勝德,謂之小人”。
家長們,醒醒吧,孩子只是學習好,真的不行,遲早吃大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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