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常
昨晚1點睡,早上8點起床。9點到所,整理立案材料至11點,與梁哥、梅姐面談。12點半吃飯,1點40分出發前往大朗法庭,3點到達,被告知股權轉讓歸二院管轄。4點半到長安,立案至5點半。6點半回到家。8點至10點,閱讀筆試題目的參考答案。看球至11點。閱讀《人民法院案例選》1篇。
二、工作
- 沮喪,真正的原因是自我認知與實際水平相差太遠,甚至曾經自己認為,自豪或自信之處,卻最糟糕。
- 我一直認為,自己不比「科班生」差或弱,甚至要好一些。真相是,我與「科班生」差距甚遠。
- 我不比「科班生」差或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