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一個群里的網友提出這個問題:人為什么要活著?
這是一個人走到一定的路途時對自己,對自己的生活的意義,存在的價值的思考。每個人總會走到這里,面對自己,探尋一番,追究一番,考校一番。而真的思考通透,思考透徹,走出來的是一個煥然一新的自己,猶如鳳凰浴火涅槃重獲新生,不過,思考的歷程是備受煎熬的。
進化論里,個體被看做群體的一分子,個體是群體基因的載體,肩負著群體的生存、繁殖的義務。個體留下后代,就是為了自己群體的基因傳承。人呢,肯定不止這些,個體的價值怎能被束縛在傳宗接代,延續家族香火里。
有些人說自己在為父母而活。其實,父母對孩子的期望,有時候并不高,他們只想自己的孩子過的好一些,不要活的太吃力、太吃苦,最起碼比隔壁家的“小明”過的好。真為了父母活著,活的不是自己喜歡的樣子,活的不是自己喜歡的人生,活的真心吃力、委屈。
我為什么活著呢?
我是70后,生活在一個物質匱乏的年代。父母勞苦在一堆孩子的衣食里,沒有很多時間在意我們。我在自己有限的資源里能找到什么書就看什么書,一本一本書翻過去,沉浸在書的故事起起伏伏里,著迷在書中人物形象的高貴美麗里。因為書為一個山鄉的小姑娘打開了一個廣闊的世界,我向往著這個美麗的世界。
工作了,成家了,日子匆匆流逝,從一無所有到生活逐漸安定。父母已經年老,他們身體已多病,孩子呢,他們會有自己的天地。我呢,該過一種什么樣的生活呢。
我只想做一個喜歡的自己,成為那個自己喜歡的樣子。在人生路上做一個最美的遇見,遇見那個自己喜歡的,美麗的自己。
用成為自己喜歡的她來做自己活著的意義,有價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