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是喜歡Linkin Park的。只是似乎,從來沒有深究過喜歡的原因。半個月前,在泰國某個與世隔絕的深山里,我對著竹樓的天花板,無所事事,于是突然因為這個問題想了很久。為什么喜歡,對我而言,LP究竟是什么,也許是一個挺長的故事。
今年七月份,可以說,我失去了兩個人——特曼,和林肯公園主唱Chester。為了前者,我寫文章,發微博,換頭像,甚至到現在都在用他的專輯封面做手機屏保。后者呢,我記得自己只是瞥了眼新聞,說了句:誒,自殺了?
然后,就沒有然后了。
或許因為,林肯公園這個名字,和他們帶給過我的激動與顫栗,都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
也或許,是因為,那個叫Chester的男人,和他唱出的每一個音符,都在很久很久以前的時候,就成為了我自己身體的一部分了。而身體的一部分被生生剜去的感覺,是空落落的,是一個多余的字,也不能夠說出來的。
我至今記得初中的時候,班里那個瘦瘦高高的男孩子站在講臺上,撕心裂肺地吼“give me reason, to prove me wrong”的樣子,記得他說,想把New Divide當作我們班的班歌。
我記得每節英語課的上課前十分鐘,十有八九都是林肯公園的MV專場。
我記得Breaking the habit的MV里,那高樓下拉起的警戒線,和一旁的“立入禁止”四個大字。
我記得Burning in the skies的MV里,每個演員定格的呆滯表情。
我記得英語不好的自己,把“if I could”聽成“fuck”。
我記得每個冬日的夜晚,跑步機上的我,和一旁開著外放的iPod里,每一首林肯公園的歌。
我記得自己把林肯公園寫進隨筆,獲得老師的青睞,有機會能到講臺上朗讀。
我記得和這支樂隊的每一件小事。也間接因為這支樂隊,讓我的初中記憶變得鮮活。
所以,林肯公園對我來說是什么呢?
這是一個太難的問題。等我意識到的時候,一切早已水乳交融,無法分辨了。
可是我已經快要將這一切忘記了。
這些年我有過太多的墻頭,喜歡過太多迥異的曲調。甚至開始修身養性,覺得搖滾的精神刺激太嚴重,強烈鮮明的節奏對我這個萬年耳機黨來說也是損害聽力之元兇,漸漸地,就將該忘不該忘的,全都忘記了。
然而也沒有真的都忘記。在Chester的死訊傳遍全球的時候,在我認識了成為林肯公園真愛粉的朋友時,某些東西,便蠢蠢欲動想要死灰復燃了。
我發現自己最喜歡盜墓筆記同人歌《步戲》里,有林肯公園的影子;
我發現音調詭奇的《御鬼錄》《生死江湖》里,也有林肯公園的影子;
我發現每當我想起最愛的恐怖懸疑電影,不管是《恐怖游輪》,還是《地獄神探》,腦海中的BGM,全都來自于林肯公園。
原來認識林肯公園之后的這么多年里,我的世界里有這么多,一樁樁一件件,都活成了林肯公園的樣子。
我究竟喜歡林肯公園什么呢?
我想過很多。但簡單來說,也不過一個字,“詭”。
或者更貼切地說,是“喪”。
當然了,林肯公園的“喪”,有別于一般意義的喪,而是那種高級別的,燃燒的,絕望卻炸裂,無奈卻執著的,矛盾復雜的情感。
就像Chester他自己,和命運的搏斗。
我本身從骨子里,算是一個很喪的人。我也是獵奇的,在音樂上,尤其喜愛畫風獨樹一幟甚至是詭異的曲調。當年喜歡上林肯公園的第一首歌是Breaking the habit,一半是因為旋律之詭,另一半,是因為MV之詭。
MV是純動畫制作的,描繪了主唱Chester墜樓自殺身亡后,靈魂穿越整座大樓回憶過去的故事。
當然了,這是官方說法。對于那個第一次看到MV的我來說,雖然聽得一知半解,甚至沒能理清整個故事的因果關系,但從視覺和聽覺上受到的巨大沖擊,足以讓我徹底愛上這首歌。
我記得主人公一遍遍在便簽紙上寫的“I’m nothing”,和隨之覆上的血手??;我也記得空中飛舞的西紅柿,血紅的顏色刺痛了我的眼睛;我記得那個穿梭各處如同鬼魅的臉,那張戴著眼鏡的男人的臉,他痛苦絕望的表情,他的嘶吼,他的最后一搏。
后來的后來,我才知道,那個男人是Chester,而MV里的所有事,都是真實發生的。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也包括結局。
多么諷刺。
另一首我很喜歡的歌,就是Burning
in the skies。什么對未來的憂思,對核爆的理解,彼時的我通通都不懂。我只知道在那一瞬間,每個人的喜怒哀樂,都被無情地定格再定格,然后慢慢一片片地碎裂。
哦,還有Easier to
run。
“It’s easier to run
逃脫的理由竟那樣簡單
Replacing this pain with something numb
當至深的創傷被麻木填滿
It’s so much easier to go
寧以放手這一切的決斷
Than face all this pain here all alone
來擺脫冰冷世界的獨困羈絆”
那是我無論如何也不可能忘記的旋律。Chester的聲音宛如重擊,讓我的身上留下再也不可能磨滅的痕跡。
還有rap里那段,
“If I could change I would take back the pain I would
如果過去可以重返再去面對痛苦彌漫
Retrace every wrong move that I made I would
回溯往日錯舉從最初原點
If I could stand up and take the blame I would
如果曾沒有不敢歸咎于自己的遺憾
If I could take all the shame to the grave I would
如果這只是將恥辱帶進墳墓的平淡”
彼時我的英語水平不過是新概念一冊的程度,卻早早便對“grave”,“numb”這些詞無比熟悉,想來不僅要歸功于那個時候開始硬啃的哈利波特英文版,也要和林肯公園的歌多多少少扯上些關系吧。
我那時就模模糊糊地明白,后來才清醒地意識到,我所喜歡的林肯公園,是那種一詞一句里,縱使無奈絕望卻總要放手一搏,雖然喪得無可救藥,卻總是打扮成勵志大片的味道。
后來的我讀《人間失格》,每每泣不成聲不敢再看,可曾經一遍遍聽林肯的歌,依然會汲取到隱藏著的那份驕傲和希望。
后來的我終于明白,與其說我喜歡的是林肯公園,還不如說,我喜歡的是,這樣一路走來的Chester。
只是直到他死了,我才如此確定。
我才知道Breaking the
habit是專門寫給他的歌。
我才知道他曾經遭受過的一切。
我也才知道,他,原來在那么久的以前,就占據了我的生命里那么重要的一份位置,再也抹不掉了。
原來那個時候我就得了一種病,叫Chester。喜你為疾,藥石無醫。
會有很多很多人繼承Chester的衣缽的,我一直這么相信著。
比如,大洋彼岸,那個已經去了美帝求學的男孩子。
他會不會抱著他的吉他,在某一個開口演唱的機會上,吼一句他曾經無比熟悉的那個人的調子。
比如,網易云評論區里,成群的林肯公園“病友”們。
比如,我。
比如千千萬萬的人。
我們終將記得他。用耳機,用云音樂,用手機內存,用那顆,因為他而病入膏肓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