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信上的內容這樣寫道:
七七,如他們所言,睡了十一年的我,已經醒了。我以為醒來會見到你,但你不在。君臨說你每年都會來看我,不過時間不定。我等了三個月沒等到你,所以我囑咐醫生你一來就把信交給你。君臨跟我求婚了!我沒答應,我堅信你一定會回來的,所以你回來我們才會結婚。你記住!沒有伴娘,我是永遠不會結婚,而你就是我唯一的伴娘。想你,望你早日歸來。
我是坐在醫院里的長凳上讀完這封信。
理智告訴我:十一年的時光已經帶走了所有,無論是友情還是愛情你都應該放過,不應困住其中,不可自拔。可情感告訴我:你很想她們,你只能回味過往才能讓你走過了一年又一年。最后理智戰勝情感,我也寫了一封信讓她的主治醫師交給她。
我這樣寫道:
親愛的阿翔!得知你醒過來我真的很開心,不亞于很愛你的君臨。我也很感謝君臨,因為有他,你才能更快更健康地醒過來。至于你的婚禮,我想我是當不了你的伴娘了。我已不是你曾經記憶中的我了,我這樣說并不意味著我過得不好,相反我很好,不必擔心。聽我的,你應該立即、即刻辦婚禮。君臨是一個值得終身托付的好男人,多年對你不離不棄,一心一意、唯你不娶。我想就是他堅貞的愛感動了上帝。你必須給人家一個名分。最后,祝你一切安好。
那天我也回到了久違的家鄉,應該說是在山上度過了白晝,我怕他們會找來,便當晚乘夜車趕回我所棲息的地方。我幫阿公阿婆掃墓,掃的很細致,像是多年不會回來一樣。確實 ,五年十年之內我是不會回來了。
阿翔的醒來,于我而言就是困擾了多年的青春夢,終于散去。散到心底某個角落,這個角落為“過往”。 意義在于:不去想,不糾結。
二十八歲那年,我做了阿翔她對于人生的規劃。我再次改了名字,叫程流浪。我辭掉了高薪的職業,選擇了流浪。無家無牽掛的我,去那而言都是流浪。
時光匆匆,那年三十歲。兩年的流浪無非就是看看世界。那兩年我去過五顆星的風景名勝也去過窮鄉僻壤的小村莊。當我看到那些美麗的地方被人們埋沒,我會執筆加拍照把這些地方介紹給旅游公司。意外的是,我成了某個旅游公司的景點介紹人。于我而言,每周介紹一個景點,這種工作量我是非常愿意的。更可觀的是還有酬勞,保證了我流浪遠方的順暢。
同年,我的英俊少年找回了我。那天夕陽西下,我站某個天橋上,低頭看著流敞的溪水,雖然沒有大海的浩瀚,卻有著平緩、規律的流動。
當他敞亮地喊“七七”的時候,我知道是他。因為沒有人會把我的名字念得如此悅耳。
我急促的回頭,看見他像風一樣朝我身邊刮來。他依然那么英俊,眉宇間也透露著時間帶來的成熟與自信。我為他開心,僅憑這點可以看出他很好,很成功。我很想跑過去,然后在半空中同他擁抱。但是我不配,我眼瞼里藏的都是疲勞。
“七七,我終于找到你了。”他站在我面前,欣喜,激動的對我說道。
“先生!你認錯人了,我不叫七七。我叫程流浪,”說完還從包里拿出身份證,增加說服力。沒想到面對他,還能如此淡定自然,必須感謝多年來的歷練。
“不,你就是。”他那堅定,炙熱的眼神差點讓我破功。
“先生,你真的認錯人了。”
“高中時你還叫程靜安!”
這時我已經知道,他可能知道事情的始末了,否則以他那么驕傲的性格怎么可能會回來找我。
我走,他跟隨。
“七七,讓我們用余生來彌補我們缺失的過去,好不好?”
我沒回答心里卻想:所逝去的那都是流逝的,誰也不能違抗。
他卻跑到我身邊強有力地抱住了我。該死的,我身體的每個部分眷戀著他懷中的溫暖。
“對不起,是我沒保護你,是我把你弄丟了。自從你離開,我沒有一天不告訴自己,不能不想你,要忘記你。” 我能感覺他復雜情緒,他說這些話都是咽不成聲。
“你走吧!我做的每件事都是我愿意,我情愿的。”
他不為所動,繼續在大街上抱著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