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情相悅,是感情里最理想的狀態了,
但不是每一段感情都這么幸運的你喜歡的那個人剛好也喜歡你。
如果一開始就知道對方不是自己的意中人,那么,就要立即中斷兩人的關系,不曖昧,不糾纏。
否則,極有可能像這兩天熱搜的新聞那樣,女孩被暗戀8年的人推下19樓。
01
高中時,男孩就喜歡上了自己的同學。后來兩人分別在兩地讀大學,畢業后,男孩出國,女孩前往杭州工作。
年初,怕自己喜歡的女孩跟別人結婚,男孩從美國歸來,和女孩和她的女同事,三個人一起租房子。
后來,看到女孩跟別的男人的合影,男孩便心生殺意,趁女孩沒有防備,把她從19樓摔下,當場死亡。
從表明愛意,到親手殺死自己喜歡的姑娘,8年的時間,兩人的青春,兩人的愛恨情仇。男孩固然是可恨的,但是細想,一個巴掌又怎能拍得響!
男孩覺得自己去美國后,跟姑娘的關系就親密。
在他看來,姑娘會在微信里告訴他自己都干了些什么。
就是這個舉動,讓男孩覺得自己是姑娘很重要的人。至少姑娘是不排斥自己的,要不然干嘛啥事都對自己說。試想,誰會對一個不相干或者是討厭的人說自己的生活點滴!
并且這個時候,倆人都已經大學畢業,也就是男孩表明心意已經四五年,如果不是女孩一再“縱容”男孩參與自己的生活,倆人的“不正常”關系早就應該斷了吧。
感情里最怕的就是,不可以不接受我的感情,但是你不能玩弄我的感情!
報道里說,女孩性格開朗。或許女孩是不忍心拒絕,或許是拒絕的不夠徹底,讓男孩還誤以為有發展可能。
愛情里,很難說誰對誰錯,都是青春年少的愛戀。
愛了,表白了,不愛,就明確表態。
曖昧,以及牽扯不清,才是兩情俱傷,甚至埋下犯罪動機。
02
這期間,為了表達愛意,男孩送了女孩不少禮物,COACH包包,Tiffany項鏈,還有卡西歐美顏相機……
新聞里并沒有明確說女孩拒絕了男孩的這些禮物,假設是接受了,那么這也是讓男孩誤以為兩人關系很親密的表現。
一件件承載著男孩愛慕的禮物,送到到女孩那里,沒被拒絕,是否也意味著我這個人沒被拒絕。
男孩回國后,還能跟女孩及同事一起合租,這中間也應該有女孩“老好人”式的想法和默許吧。
再看,促使男孩犯罪的直接原因,是女孩跟別的男人打電話說了男孩在追求自己,但是自己不喜歡他,甚至討厭他。而這通電話恰好被男孩聽到了,自尊心受到嚴重傷害,用他的話說就是“我一晚上沒睡,太痛苦了,不想再受折騰!”
8年的等待和追求,終于聽到女孩的拒絕,卻還是跟別的男人講。
偏執的男孩便犯下故意殺人罪。
一言不合就把人丟下樓的男孩,性格陰郁,行為極端,而他陷入“我執”的這段感情長達8年,這些年,女孩不夠堅決的劃清兩人的界限,也是造成悲劇的一方面。
03
想起大學期間的一位學姐,她性格溫柔,說話也總是柔聲柔氣的,典型的南方女孩子。大二那年,有個高一級的學長追求她。
學長是北方人,說話嗓門大,性格也是暴躁的那種,會在晚上熄燈前,跑到我們學院女生宿舍樓下喊學姐的名字,還會經常拜托舍管送各種禮物給學姐。
據說學姐在被他表白的時候就很明確告訴他,兩個人不合適,自己暫時也不想談戀愛。但是學長還是不肯放棄,宿舍樓下擺心形蠟燭,手捧玫瑰花的橋段都使出來,想試圖感動學姐。
誰知道平日里那么嬌柔的學姐,態度堅決起來也是相當堅持。表明自己的立場之后,任憑學長再送禮物,統統不接受。任憑學長再搭訕寫情書,統統不理。
原本,學長還想賄賂學姐身邊的閨蜜和同學幫他說好話,但是大家看到學姐堅決的樣子,都不敢幫那個學長。
就那么折騰了兩個多月,學長就消停了。后來畢業時,跟另一個姑娘牽手回老家去了。
依然記得學姐當時在宿舍跟我們說,既然一開始就知道不喜歡他,也不會接受他的感情,干脆就做的狠些,不給他留有念想,對大家都是有好處。
看到這個新聞時,立即就想起學姐,當年還不是很理解她的做法,現在回想,竟覺得她好酷。
不是所有的人都會日久生情,也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分手做朋友,
一開始就不合適的感情,就不要輕易開始,更不要給對方留有念想。
不貪戀一時的溫柔,不留戀一時的小恩小惠。
一時的疼痛過后,還會有新的戀情,但若是這么糾纏不清,當斷不斷,受苦的終是自己。
喜歡的青年作家張嘉佳有一句話:我淋過的最大的雨,是那一天你在烈日下的不回頭。
初讀時,覺得好難過。
再讀時,覺得好樣的,謝謝你的決絕,斷了我的念想,傷過之后,才能更好的愛。
愿我們都能學會決絕,在任何關系里。
愿我們都能學會決絕,在任何關系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