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氣讀完me before you,這部被標簽為romance的小說在我看來理性到殘酷。臺灣版本將其翻譯為"遇見你之前",平添幾分羅曼史的氣息。是啊,在遇見彼此之前,男主Will是帥氣迷人多金王子,女主Clark 是默默無聞平平淡淡咖啡館招待。多么稀疏平常的人物設定。
轉折點在Will的嚴重車禍導致四肢癱瘓,就像一路高歌的老鷹突然被無名之箭射中,墜入無底深淵。在那里,沒有深刻的理解,沒有堅定的愛情,沒有熱切的希望,連生命都如懸在繩。不可說的痛苦厄其咽喉,頹喪,掙扎,最終向其母親坦白要去瑞士安樂死。'過去的那個我已經死了,不可能再回來,我可不可以體面地在肉體上選擇離開。'
在得到拒絕后,選擇了自殺,未遂。Will母親在一籌莫展下希望能夠招聘一個開朗的護理,希望兒子能對人生能重拾希望。這時Clark剛好從咖啡館解雇,又急需掙錢養家,機緣巧合當上了Will的護理。在那樣說話彎彎繞繞的中產階級氛圍下,女主的直爽與開朗吸引了Will母親,并在磨合中逐漸吸引了Will。
像大多數財富自由的體驗主義者一般,Will車禍前嘗試各種極限運動,欣賞各種美好事物,追求各種窈窕淑女。而Clark前26年都呆在這個小鎮,看似毫無野心。在二人相知相近的過程中,男主不斷鼓勵女主去嘗試新的事物,擁有更多的可能性,過上自己想要的生活。女主在得知男主想要放棄生命后制定一系列計劃希望他能重拾對生活的熱情,而男主為了女主能夠開心帶她體驗各種美好拖著病軀去完成女主列下的清單。這就是愛的最基本表現形式,我愛你,我希望你能夠開心。
最打動我的一個場景是,男主鼓勵女主克服幽閉恐懼癥,走完迷宮。當女主回憶起之前的可怕可笑經歷而困在迷宮中時,男主找到她想要安慰她抱抱她,可是四肢癱瘓的人連擁抱的權利都被剝奪,情急之下只能咒罵到'useless'。是絕望的。
然而,最后Will還是選擇赴死,盡管Clark憤恨到無以復加。因為,男主太透徹,太懂愛情是怎么回事。在見證過中產階級父母破財的婚姻后,經歷過女友最后嫁給朋友后,已經深刻意識到浸泡在時間海洋里面的愛情,浮出水面后是怎樣一種斑駁。難道那么棒的感情終究要在瑣碎中消磨嗎?舍不得。說不定哪一天,真的可能從愛人口中聽到'go die'這種更可怕的話語。
所以,當Clark在醉人的氣氛中想要親吻Will時,他堅決say no,堅決地強調'it's not enough'。愛情本是兩顆獨立靈魂的相遇。而Will在生理上都無法做到獨立,自身生活質量已超出極值之外,活意味著將全部生活重量加壓于對方,尤其是殷切希望另一方能夠完全free按照本心去生活。
其實更喜歡中文翻譯'我就要你好好的',與英文標題似乎對不上邊,反而與Will寫給Clark絕筆信最后一句有關聯:
Just live well
Just live
可是,知道結局后,也還是抑郁了一整晚。關于郁悶的原因,可能是由于決定是否安樂死只能由Will自己決定,身邊的親人和愛人多么痛,也只能接受,只能尊重。人生而孤獨,每個人只能控制好自己這個小因子,為自己的決定負責,也懂得尊重的別人的決定,不能以愛之名進行情感綁架。讀完這本書,似乎窺見到千千萬萬個我們:渴望愛,本質孤獨。
這是一篇代入感很強的讀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