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別人是怎樣看待賺錢這一回事的,說說我自己對待錢的看法。
我生活再普通家庭,按說我對待金錢應該渴望,現實是:
一、24歲前。
24歲前我上大學,所有的金錢都來自父母,當然除了大學一個學期的錢(這部分我不會算的),因為家庭不是很好,我的父母是那種寧遠委屈自己,也不愿讓我受苦的那種類型。相反的,我的生活費往往比大部分一般家庭的孩子拿的錢還要多,我不知道現在的學生生活費是多少,但我那個時候三個星期是兩百,在我住的那個小縣城生活費算高的了,而兩百塊錢對于一般學生來說往往會有剩余,好的話還可以存儲一些,因我從小沒有存儲的習慣,而且是那種三周恰好會把錢花完的那種。不僅如此,我對待朋友向來大方,感情第一,金錢最后,用我現在理解的話就是“窮大方”,那時候也沒有認識到金錢代表著什么。甚至在學前班的時候,我做出將我爸媽給我批發的本子和筆送了好多給我認為比較好的同學來討好人的傻屌行為。我不知道有沒有人和我一樣,但那個時候我就是那樣傻屌。
我之前從來沒意識到這個壞習慣,導致我工作很久以后月光的習慣,稍微有點大的花銷就會欠賬。現在我已經知道了自己的臭毛病,不過還沒有打了視金錢如生命的地步。
二、30歲前。
人說,三十而立,對于大部分人來說,應該明白金錢代表什么,但我是那種很佛系女人(好聽的叫法),我追求物質的欲望甚至還沒有追劇的動力大,因為沒有對婚姻的幻想,所以車子房子并沒有列入自己的考慮清單,所有的時間拿來胡思亂想,以后能做什么,現在又在做什么,每天都在這種焦慮中度過。又因為工作的原因,想做的事情沒辦法投入,不想做的不得不把所有的時間投入進去。與世隔絕追求自我,當時不明白的是即使追求自己想要的也要融入到人群中。
三、32歲前
說真的,人進入30歲后,即使經歷很少的事情,就算孤獨的坐著,也會想明白很多的事情,這也讓我見識了30歲之后的神奇,短短不到兩年的時間讓我意識到自己眼光的狹義和生活的孤獨,錢對于31歲我的來說變得越來越不夠用,越來越渴望周游世界,渴望見識不同的風土人文,渴望和一些人去結交。然而現實是心有余力而力不足,一個人被關久了,突然想走出去有種不知道如何下手的無措,想見識更多的世界,卻發現走出去是需要金錢的代價,即使想實現愿望也要計較手上是否有余款是否足夠追逐。車子、房子也成了計劃的一部分,父母的時間也成了考慮的一部分。之前看到的雞湯也成了現在的至理名言,年齡越大越明白人之愛錢并不是越來越俗氣,而是為了對生活有個保障。
我對這些明白的屬于很晚的一波人,用我媽的話說,我的認識要比普通人晚10年,但嘴上還是很硬氣的回嘴,會說有好處也有壞處吧,好處是年輕的時候我沒有因為錢迷失自己,壞處是我沒錢。現在的我追求金錢,也追求夢想。當然,現在錢還是排在第二。_
如果是你,你想把金錢排在第幾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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