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刀的鋒刃很不容易越過;
因此智者說得救之道是困難的。
這是毛姆在刀鋒扉頁寫下的前言,很多人覺得月亮與六便士中的高更會更加符合“刀鋒”這樣的形象,因為他像一把刀一樣,在追尋自己畢生所求的路上劃傷了無數身邊的人。然而如果僅僅從這句話的字面意思上來看,寫的是主人公拉里一生都在漫長的求索之路上前行,最后像是越過了刀的鋒刃一樣豁然開朗。還有一種解釋是說,想要抵達得救之道,越過刀鋒時也要同時斬斷與世俗之間的一切聯系,并不是每個人都能夠做到的。
看完本書之后翻了一下評論,這本書大概要與月亮與六便士,和人性的枷鎖合在一起看會更有意思,由于我還沒有看過人性的枷鎖,總覺得這本書缺了那么一點點味道。而缺失的那一點點味道,大概在主人公拉里身上吧。
關于拉里
拉里是我很喜歡的人物形象,文雅,纖弱,骨子里又充滿了堅定和力量,他的一切選擇和作為,都是我無法企及的,因此我特別喜歡他。如果他在我眼前,我簡直都無法控制住自己對他的愛慕。
毛姆在前言里說,他想寫的是“過去我認識的一個人”:
我寫的這人并不出名;也許他永遠不會出名;也許他的生命一朝結束之后,這一生留在世界上的痕跡并不比石子投入河中留在水面上的痕跡為多。
……
但是,也許他替自己挑選的生活方式,和他性格里面所特有的堅定和馴良,在他同類中間的影響會日益加深,這樣,可能在他去世長遠以后,有人會恍悟這時代里曾經生活過一個很了不起的人物。
毫無疑問,這個人就是拉里,在人物一出場的時候我們就知道。但我覺得,整本書下來,他寫的并不僅僅是拉里一個人,而是“英國人眼中的一群美國人”,與其說這本書想寫的是拉里一個人的傳記,它更像是一群美國人的一個群像,大概是因為如此,毛姆才會說“我叫它做小說,只是因為除了小說以外,想不出能叫它做什么”。
而整本書里塑造出來的人們,無論是伊莎貝爾,還是艾略特·談波登,甚至于僅僅出現了幾頁紙的秘書小姐,每一個都是那樣豐滿立體。唯獨拉里這個人讓我覺得有一些面目模糊,也許是我們看小說的時候,總是下意識地期待看到一些波瀾壯闊的情節,而拉里“這一生留在世界上的痕跡并不比石子投入河中留在水面上的痕跡為多”。我總以為最后拉里會成為一個圣徒一樣的人,或者是一位哲學大家,比如說像是《卡拉馬佐夫兄弟》里的佐西馬長老這樣的人物,而讓我大失所望的是,在鋪墊了整整一本書之后,拉里只是說了一個自己頓悟的場景,然后就準備回到美國去做出租車司機,“藏身在那片喧囂激蕩的人海中了”。
譯者序中提到了結局像是“珠箔飄燈獨自歸”,作者身邊的這群人,死的死,走的走,而拉里獨自回到了美國,沒有和任何人保持聯系,像是一滴水融回了大海一樣。 這是毛姆想說的,也是拉里自身的選擇,卻不是我所想看到的,大約我也是一個俗人。
但是這都是揣測之辭。我是個俗人,是塵世中人;我只能對這類人中麟鳳的光輝形象表示景慕,沒法步他的后塵。有時候一些比較接近通常類型的人,我自命能了解他們的內心深處;對拉里,我不能。拉里已經如他自愿的那樣,藏身在那片喧囂激蕩的人海中了;而這片人海又是被那么多的矛盾利益困擾著,那樣迷失在世界的混亂里,那樣渴望好的,那樣外表上篤定,內心里彷徨,那樣慈善,那樣殘忍,那樣誠實,又那樣狡猾,那樣卑鄙,又那樣慷慨;而這就是美國人民。
那么,在我心中,拉里是一個什么樣的人呢?也許正因為他的面目模糊,反而有更多的溢美之詞想要加諸于他。
他不像其他人一樣,得過且過,隨波逐流(和伊莎貝爾其實完全是相反的),當他發現心中有疑惑時,他愿意付出一生的代價去尋找到想要的答案。他似乎毫無目標,當伊莎貝爾質問他對未來的規劃時,他說我要去“晃膀子”。他不去做所有人都希望他做的“正經工作”、“好好賺錢”、“結婚生子”,而是去讀一些看似無用的書,去認識更多的人,去做重體力勞動,去更多沒有去過的地方,在其中不斷地尋找自己要的答案。
他用一生的時間在求索。
我不認為他的故事停止在他的頓悟那天,也不停止在他告別的那天,也許這也是這本書最后這樣看似沒有結局的結局的原因,他消失在人海中,但是很可能下一秒也會出現在眼前。在茫茫人海和歷史長河中,拉里這樣的人也許很多很多,他們中的有些人站了出來影響了世界,有些人放棄了自我屈服于世間,而更多的拉里都像是投入河中的小石子,也許默默無聞,卻用著自己微弱的力量活過了不悔的一生。
而我為什么又覺得他面目模糊呢?因為他身上既有出世的一面,又有入世的一面,他和伊莎貝爾在一起的時候,一邊追尋著內心的真正自我,一邊又能夠與她一起出雙入對地參加各種宴會和派對活動,能穿著一套破衣服在印度呆上幾年,也能夠為了見伊莎貝爾特地坐一趟飛機去國外定做一套衣服。能夠毫無困難地在這樣兩種身份里來回切換,這是讓我覺得他古怪的地方。
他是一個對精神生活追求很高的人,物質和肉體對他來說像是浮云,所以我能夠理解他后期重見索菲后想要娶她,能夠理解他為什么對聰明懂人心的蘇珊如此青眼有加,但是與伊莎貝爾訂婚,取消婚約多年后重逢依然愿意常常上門去與她的一家人做朋友,也是我比較難以理解的。在我眼里,他們兩人并不般配。
我想,大概是因為拉里是一個永遠無法完全看透的人吧,他像陽光一樣美好,你卻不能指望把陽光抓在手心里。
我羨慕他的堅定,羨慕他的孤勇,羨慕他的不顧一切。
關于伊莎貝爾
伊莎貝爾是一個毛姆想要寫的,典型的美國人,或者其實可以說,是一個典型的普通人。
她美貌可喜,善良天真,又普普通通,她確實對索菲做了一件看起來很心機的事,但是卻不是真真正正的壞人。她像一個普通女孩子一樣,做了普通人會做的所有選擇。
她希望拉里能夠去好好工作掙錢,才能與之結婚生小孩,她很現實也很清醒地意識到“你知道有個孩子要花多少錢?”。
“可是,現在這樣結婚,意味著我一輩子要過這種骯臟的牛馬不如的生活,什么指望都沒有。這等于說,我要苦挨苦掙一輩子。而為的什么呢?為了使你能夠成年累月地給你說的自己都解決不了的問題找答案。這太不像話了。一個人應當工作。他生到世界上來就為的這個,他就是這樣造福社會的。”
“可是,你要錯過很多機會。我們正在經歷著一個世界從來沒有經歷過的宏偉時代,你怎么能忍心坐在這死氣沉沉的地方一動不動呢?歐洲完蛋了。我們是世界上最偉大、最強大的民族。我們正在一日千里地前進。我們什么都有。你有責任參加國家的發展事業。你忘記了,你不知道美國今天的生活多么使人驚心動魄。你有把握說你不參加這種建國大業,是因為你沒有勇氣去擔當目前面臨著每一個美國人的重任嗎?唉,我知道你多多少少也在工作,但這恰恰是逃避責任,可不是?這難道不恰恰是一種積極的偷懶嗎?如果人人都像你這樣畏縮不前,美國會弄成什么樣子?”
這本書寫作的背景正好是191x年的美國,也正是人人都有一個美國夢的美國(正好就是了不起的蓋茨比所處的年代),每個人都認為自己應該參與到建設國家中,也都相信通過努力可以過上很好的生活,伊莎貝爾也是這么希望拉里去做的。
她是一個在良好環境下成長的女孩子,很難接受自己與拉里一樣住在又臟又破的小房間里,僅靠著讀書和體力勞動過日子。她選擇了世人眼里都更加優渥也更門當戶對的格雷做老公,過上了想要的生活,但是不拜金也不依仗自己的美貌,最后格雷破產的時候她也依然不離不棄地守在他身邊,她是個很善良的女孩子。她同時也是個很平凡的女孩子,就連給孩子取名字的時候,都選擇了大眾名字:
一年后,伊莎貝兒生了一個女兒,根據當時的風氣,她給她取名叫瓊;隔了兩年,又生了一個女兒,又根據當時風氣,取名普麗西拉。
她也有普通人的小妒忌,聽到拉里稱贊過去的索菲時露出的不屑,得知拉里想與索菲結婚時的憤怒,以及悄悄對索菲設下的局,都是一個普通的、帶一點小心機和嫉妒心的女人會做出來的事。而最后因為拉里徹底消失而大哭,哭完了卻還能站起來繼續去做自己該做的事,無不顯示出了她的性格。
“你可曾想到過你是一個占有欲很強的女人?你告訴過我,格雷的情感有深刻的詩意,你又告訴我,他是個熱烈的情人;我深信這兩者對你都極其重要;但是,你沒有告訴我比這兩者加在一起還要重要得多的是什么——那就是把他抓在你那美麗但并不太小的手掌心里的感覺。拉里將永遠逃脫你的掌握。你可記得濟慈的《希臘古甕頌》?‘大膽的情人,你永遠,永遠不能吻到,雖則逐漸接近目標。’”
我束手無策;不懂得在她的心靈深處是什么愚蠢而矛盾的希望被我傳來的消息最后砸得粉碎。我有個模糊看法,好像能夠偶爾見到拉里,至少知道拉里是她的世界的一部分,就把她和拉里牽在一起,而拉里的行動最后把這根微弱的牽線也割斷了,因此她覺得自己永遠喪失了他。我弄不懂使她痛苦的,使她枉自悔恨的是什么;想想還是讓她哭一陣的好。
而我始終覺得,她與拉里不是一類人,她很善良,卻在精神層面無法追上拉里的腳步。與拉里在一起時,也只能像普通貴婦人一樣閑聊,很難明白為什么在拉里心中她顯得那么重要——但是最后拉里的離開卻也說明,在他心里對她并沒有那么多牽掛。
關于索菲
索菲的第一次出場像露水一樣,像是作者隨意的一筆寫就,片刻后就被遺忘的角色。直到后面第二次出場,一個醉得不成人樣的女人把所有人都搞得無比震驚,得知了她的故事后翻回前面的文字,才發現她原來是當初出場時那個安靜靦腆,又有主見的小姑娘。
“我想她的丈夫和孩子喪命時,世界對她說來已經完結了。生命待她太殘酷了,所以她也不管自己變得怎樣,一頭鉆進酗酒和淫亂的墮落泥坑,作為對生命的報復。她本來住在天堂,現在天堂失去了,她住不慣平凡人的平凡世界,因此,絕望之余,一頭鉆進地獄。我可以想象得出,既然她不再能喝到天神的瓊漿玉液,那還不如飲小便的好。”
“對我說來,她現在仍舊如在目前;一個瘦瘦的小女孩子,頭發打了個蝴蝶結,臉色莊重,讀起濟慈的頌歌來,聲音有點抖,含著眼淚,因為詩太美了。不知道她如今在哪里。
簡直像個刻意的伏筆一樣,在第一次見面時,毛姆覺得索菲不平凡,與她搭話正要問她“你讀書嗎?”,隨后立刻被其他人打斷了。這個懸念一直到多年以后才揭開,而她已經變成了后來那副人人厭棄的模樣。
“現在太遲了。我碰到的有可能和她結婚的女子只有可憐的索菲。”
索菲是那個打亂了拉里腳步,讓他停下來駐足的人,雖然一開始的我不理解,我對她的想法就像其他人一樣,覺得她這樣自甘墮落的人怎么可能配得上拉里。然而,無論是拉里同情她也好,對她產生了想要救贖的圣母心也好,無可否認的是她相比于伊莎貝爾,與拉里之間的共鳴更多。
她曾是一個那樣好的女孩子。
所以如今的墮落也那樣令人痛心。
不可否認我就像伊莎貝爾一樣,很想要不顧一切地阻止他們在一起,然而其實也并不需要其他人的阻止。與拉里結婚她也并不會更加快樂,拉里不是她的救贖。
整本書里的所有人都在試圖抓住拉里而未成,唯有她,是拉里試圖想要抓住的人,同樣也沒有成功。
最后她獲得了想要的死亡,拉里也沒能夠停下腳步,這個結局很不圓滿,卻未嘗不是一件好事——在這本書里,所有人都獲得了想要的結局。
后記
寫完這幾個人之后,我發現剩下的人似乎乏善可陳,他們每個人都是那樣鮮活,鮮活得近在眼前,而卻也是因為如此,他們太像我們自己,也就離拉里太遠。
毛姆這本書,我在看之前對它寄予了厚望,看完之后說實在的,是有些小小失望的。特別是與《卡拉馬佐夫兄弟》這樣的作品相比,感覺刀鋒并沒有能夠給我留下足夠深刻的印象。
然而仔細想一想,以為不完美的結局,實際上每個人都過上了想要的生活。我所期待的拉里成為大哲學家、成為什么名留青史的人物,也許對他來說未必是想要的生活。他更像是一個大隱隱于市的隱者
拉里確實像一顆石子一樣,被輕輕投入水中泛起一波漣漪,然后好像什么也沒有留下。
但是那道逐漸擴散開的波紋,被永遠記錄在歷史的場合中,總會在什么人心中留下痕跡。
愿他的雙眸中星辰永遠閃爍,愿他永如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