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回 閻婆大鬧鄆城縣 朱仝義釋宋公明(上)
詩曰:
為戀煙花起禍端,閻婆口狀去經官。
若非俠士行仁愛,定使圜扉鎖鳳鸞。
四海英雄思慷慨,一腔忠義動衣冠。
九原難忘朱仝德,千古高名逼斗寒。
話說眾公差當即抓住唐牛兒,押進縣衙里來。知縣聽說有殺人,慌忙出來升堂。眾公差把唐牛兒簇擁到廳前。知縣見一個婆子跪在左邊,一個漢子跪在右邊,問道:“發生什么殺人案件?”婆子控告道:“老身姓閻。有個女兒叫做婆惜,典配給宋押司做外宅。昨夜晚間,我女兒和宋江一起喝酒,這個唐牛兒找來鬧事,被我攆出,出門叫罵,鄰里盡知。今早宋江出去走了一遭,回來把我女兒殺了。老身把他扭送到縣衙前,這唐二又把宋江奪走了。稟告相公做主。”知縣喝問唐牛兒:“你這東西怎敢強奪兇手?”唐牛兒辯解道:“小人不知前因后果。只因昨夜去尋宋江蹭碗酒喝,被這閻婆掐著脖子給推出來。今早小人出來賣腌姜,遇見閻婆在縣衙前抓扯宋押司。小人見了,不該去勸阻她,宋押司便走了。但不知他殺死她女兒的事情。”知縣喝道:“胡說!宋江是個誠實的君子,怎會造次殺人?這人命之事,必然是你干的!左右在哪里?”便呼喚當廳公吏。押司張文遠應聲上來,聽見閻婆告宋江殺了她女兒,心里不由驚道:“啊?把我的婊子殺了。”隨即不動聲色錄取了各人口供,又替閻婆寫好了狀子,接過了這宗案。立即傳喚當地方仵作和地廂、里正、鄰居等人員查驗現場。一干人來到閻婆家,開了門,當場檢驗了尸首。地廂和里正都是基層行政管理單位職員。身邊放著行兇刀子一把,再三驗看后,確定是生前項上被刀刺死。然后,眾人動手把尸首用棺木盛裝了,寄放寺院里。將參與查驗的一干人帶回到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