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作為一個辯手不要有知識的傲慢
所謂“知識傲慢”主要是指,在辯論中,辯手因為事前對辯題所涉及知識領域已經有所研究,相對于觀眾而言是有備而來的,是更加“知識豐富”的。同理,由于一方辯手總是會對自己即將闡述論點的相關知識進行查閱準備,因此在某一個論點上相對于對方辯手而言,是更加“知識豐富”的。這時候,我們要反對諸如“對方辯友連這一點知識都不知道,還跟我們辯什么呢?”這樣的表達。辯論就是為了增進辯論雙方和觀眾對知識的認知,而不是去嘲諷他們的“無知”。
2 在辯論場上不可以恃強凌弱
所謂“恃強凌弱”主要是指,在一場辯論中,特別是當一方辯手占據一定優勢時,不應把辯論演變成為披著邏輯批駁外衣的語言攻擊,更嚴禁采取羞辱嘲弄的手法攻擊對方。一個形象的中國式說法就是“有理不在聲高”,當然此處不僅是音量的問題,更是一種態度的問題。辯論的本質是溝通,不是語言的拳擊賽,不需要把對方“打趴下”。
3 打辯論時萬不能技巧主義
所謂“技巧主義”傾向,就比如“為了勝利而不惜一切代價”“將平庸的觀點矯飾為金玉其外的妙論”。具體而言,類似于堆砌專業名詞,堆砌邏輯術語,習慣性躲閃問題,習慣性空洞煽情等,都可以視為“技巧主義”傾向。這一傾向從贏得競賽的角度而言是無可厚非的,但對實現辯論的根本目的——有效溝通而言是十分有害的,因為它總是傾向于少給或不給有效信息。
4 其他需要注意事項
反對不加準備上場、肆意裸辯;提倡直面交鋒、正視問題,反對過多回避問題。反對任何形式的偽證、虛假作證。反對因為臺風問題影響比賽觀賞度。希望大家在辯論的道路上都能有所收獲,也非常感謝曾慶熹前輩對我的指引特此鳴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