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在對自己說:“學會感恩,才會擁有的更多,才能行的更遠。“可我也曾說過“記住點點滴滴的恥辱,才會獲得源源不斷的動力。”
依稀記得在小學的一年級的時候,吃完午飯就回學校了。很意外,在離家不遠的路上撿到一支鋼筆,心里不禁竊喜“真是運氣好極了。“那時間很少有鋼筆這種的東西,對于一個小學生來說這更是一件奢侈品。說是“奢侈品”一點也不會顯得夸張,一支鋼筆的價格不菲,沒有一個家長會給一個少不更事的小學生這樣的東西,丟掉或者是損壞是很可能發(fā)生的。
我非常的高興,甚至是欣喜。回到學校,打開筆盒小心翼翼的把它放了進去,然后輕輕的蓋上,心里的激動都溢于言表。可是有同學眼紅了,紅的像戲子抹了腮紅。現(xiàn)在想起來,他要是有一把大刀,就可以橫在大道上對路人大喊:“嘚,此樹是我栽,此路是我開,要想打此過,留下那支筆·······················” 上小學的時間,我屬于年齡很小的一撥人,再加上性格溫順,一時間成了很多人欺負的對象。比如自帶干糧卻終日饑腸轆轆;事事得理卻每次被唬到理屈詞窮;再比如恭恭敬敬卻每次都被拳腳相加···················弱肉強食,這一點也不假。一起的同伴們都可以任意打罵,學校的種種也就懶得去在乎了。
值得一提的是,看上鋼筆的同學比我生生的大了七八歲,弱肉強食,又來了。
不學無術的人總是可以留級留級再留級,同時還懂得很多的旁門左道,這也是后來我才明白的道理。當嫉妒和貪婪集于一身,再遇上溫順和弱小,那么一定會有一場精彩的巧取豪奪。我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電視劇里面也這樣演:一個持強凌弱的人大胡子,一邊臉上還有個大大的黑痣,囂張的強占一些自己想得到的東西,先是利誘,再是威逼,最后帶上一票偽證去找昏庸的父母官·············
終于,那個同學開始如上述幾乎如出一轍的“奪筆”行動。開始第一步:利誘,說是利誘,可是籌碼著實讓我覺得忍俊不禁,記得他帶著一臉叫人作嘔的笑容對我說:“你只要把那支鋼筆給我,從此我就不會找你的麻煩了。“弱小歸弱小,做人的骨氣我還不曾丟過,尤其在這具有”喪權辱國“性質的條約面前。
在看到我臉上掛著一副“守身如玉、寧死不從”的烈女面孔時,他開始了第二步:威逼。無能不知羞的人只會黔驢技窮的來一套,威逼的資本還是讓我覺得啼笑皆非,因為他義正詞嚴的說:“你要是不給我,那你以后就別想有好日子過。“我立馬回答:”你媽媽的,我在你這里受的氣還少嗎?“
當時盛行的是,一個村莊和另一個村莊的孩子拉幫結派大打出手,像我這樣沒有“入會”的人,只能是兩面受氣了。
不可一世的人最見不得的就是聽到有人挑戰(zhàn)他的“權威”。終于,我一句話激怒了他。就是在接下來發(fā)生的事情里,我認識了“心機”這個詞語。第三步來了,他找了一個證人,這人當然是和他一起肝膽相照、兩肋插刀的同伴。
他們找來班主任,指著我的鼻子說:“老師,他偷了我的鋼筆。”
老師看了看我問:“你到底偷了沒?“
”沒有。“我斬釘截鐵的回答他。
在老師半信半疑之際,在旁那個所謂的證人不失時機的說:”是的,我看見是他拿的。“
終于,我百口莫辯了···········
接下來便是老師和我的獨處,而他絕對不是一個“慈善家“。他把我獨自叫在教室外面拷問,那時間我覺得太陽很亮,亮的非常刺眼,還有很多的同學在外面玩,只覺得他們的眼光一下齊刷刷的落在了我的身上。也不知道是炎炎烈日太刺眼睛,還是眾目睽睽太折煞人,反正我沒敢再抬頭。有時候,抬頭也是一種勇敢。
他和我面對面的站著,我謹慎的聽著他下一句,原以為他會說些有營養(yǎng)的話,可讓我失望的是他說:“你承不承認你偷了?“
”我沒偷。“那聲音小極了。
老師接著說:”你認為一個人誠實好,還是不誠實好?“
”誠實好。“我?guī)е鴿M臉的委屈,我知道他的這個問題表明他對我偷東西之事深信不疑了。很多時間一個人并不會在乎自己是不是被冤枉了,而是在乎人格是不是被侮辱了。而在我看來,那便是侮辱。
”誠實好,那你還不承認。“老師對我說。
我依舊回答我沒偷,可是這次他給了我一個耳光,我再否認,他再打··············每問一次,他便打一下。這像極了嚴刑逼供,無意間我抬起頭,只看見遠處圍了一堆又一堆的學生。他們觀看著、談論著、指點著、偷笑著·······從此,目光,是我最難面對的東西。最后的最后,我低聲的回答:“是,我偷了。“堅持很難,在萬眾不容的目光下堅持更難。
”那好,你回去把筆還給人家,給人家賠禮道歉。“這是老師離開前的最后一句話,簡單、輕松、剛勁。
回到教室,我看見
那個同學正得意洋洋,心里不知該喜還是該悲,因為用人格換來成熟,我想這是每個人都要遇到的經(jīng)歷。
結果不言而喻,所有該低的頭,我一一低了。
直到前天的一次廟會上,再次得見到那位老師,竟然恨得牙齒發(fā)癢。時隔十五六年,我還是放不下,放不下那點點滴滴的恥辱。我只是恨自己不能那么強大,也恨那些時時刻刻想法設法、千方百計算計人的一些人。 回頭一看,我已求學多年,記住的同學只怕也就那么幾個了。其實我更恨那個昏庸不查原委的老師。
愛真的比恨難。恨一個人真的很容易,十年,二十年,也許一輩子·············我不禁思考,這么多年來,我記住的恩人又有多少呢?
更深露中的夜晚,我在問自己:“這是一樁小事嗎?”最后在回答自己:“對啊,這是一樁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