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覺得“愛一個人,就要愛他的所有——包括缺點”是一句非常扯的話。人的天性就是喜歡美的、有意義的、有價值的。缺點這種大部分情況下都比較丑惡的東西,說愛未免太牽強。“包容”或許更合適些。事實上,能夠包容已經是非常難得的了。
也許,這就是人非常孤獨的原因之一。每個人都只能接受你的一部分,好的那一部分。如果你的性格很好,缺點不是非常難以忍受,再加上遇到了一位具有相當的包容心的人,當然,他能接受你的全部。但這個幾率微乎其微。而且,你就能接受他的所有嗎?
若說真的能夠完全接受自己的,也就只有父母了(不排除有的父母也不能包容孩子)。但是接受不等于理解。他們不會為了你的不完美而厭惡你,但很可能覺得你是在無病呻吟。再加上代溝問題,即使父母這樣地包容自己,也還是會覺得空落落的吧。
有人將這種孤獨比作單身牢房,人與人之間偶然的相知,也不過是互相敲了敲柵欄罷了。當時深以為然,現在又覺得不那么貼切了。然而我也沒有給出一個更好的比喻的能力。只能說,兩個相鄰的牢房還是太近了,太實了。我的感覺是走在一片迷霧中,偶然碰到了某個人的指尖,感受到了溫暖,隱隱約約還能看到對方的微笑。然后一切又都消失在了厚重的霧氣里,不知道那個人就在我身旁,還是已經遠去。我們永遠有距離。時而近,時而遠,飄忽不定,難以捉摸。
今天晚上,關系最好的朋友和我說她的寵物手術出了點問題,還沒有過危險期。言語之間的心疼、擔心和焦急,是我從沒見過的。我知道很多人和寵物的關系就像親人一樣,所以非常理解她的心情。但是又有一種我和她的距離非常遙遠的感覺。我們互相擔心過嗎?她病了,我感到擔憂,想去她家看看她。但是放下手機后的一會這些想法就消失了。我狀態非常不好的時候找她聊天,她并沒有替我擔心(至少我沒感覺到)。我們都覺得關系非常好,但也僅僅這樣而已。反而是動物更讓人依賴。
所謂知己真是可遇不可求的。又或者根本不存在這種人。
孤獨是種原罪。除了接受,別無選擇。
今天翻出以前買的散文看了看。民國時期雖然社會黑暗,中國倒是還有中國的氣質。北方人夢里的江南水鄉,就是文中描寫的那樣。石橋,白墻,黛瓦,烏篷船。村落里小戲班子還在演著只屬于這個小世界的故事。然而,那個時代的作者已經在說“別去上海的劇院看新戲”這樣的話了,可見如今韻味盡失,也不是一天兩天就成的。我所見的姑蘇城,雖然文化氣息較之其他城市濃厚得多,終究也沒有水鄉的味道了。只有殘存的,固化的符號,以及商業化的銅臭味。從農戶家里買一塊自制的黃花麥果糕,也是夢里的事了。
我不知道這是必然還是偶然。時代的變遷帶走了太多東西。帶走了貧窮和戰爭,也帶走了自然和閑適。我希望那些美好的東西能夠跨越時代保留下來。但現實的篩子面前,什么才能剩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