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這個東西,絕對不是三言兩語就能說明白的事,也不絕不是兩年三年就能悟透的事。如果要聊,我認為婚姻就是一個不斷妥協的過程。
“在這個世界上,即使是最幸福的婚姻,一生中也會有200次離婚的念頭和50次吵架掐死對方的想法。”
我父母就是活生生地例子,他們一輩子都在爭吵,但總是很快和好,一輩子都是彼此的支柱。
也有不吵架的夫妻,我公婆就是。
公婆幾十年來從來沒吵過架,這點是讓我非常驚訝與好奇的。但相處過后也就不覺得奇怪了。婆婆是個不太大聲說話的人,不善健談,但同時也是個情商極高的人。他們也不是沒有有爭議的時候,只是每次公公有些激動提出不同意見的時候,婆婆總是笑笑,不答腔或者輕輕地說句:“那是你認為的,別人可不是這樣想的。”然后公公接一句:“本來就是嘛。”這個就算話題結束了。
有時候會覺得婆婆就是個話題終結者,你說什么她總是回應一句“哦”“嗯”,你問她什么她總是說完答案就沒有多余的話了。有時候會覺得有點無趣,可其實這樣挺好的,“言多必失”“話多成仇”這類詞還是有一些道理的,管得住嘴,控制得住內心主觀欲望,這或許是她不致和他人吵架的主因吧。
吵架或不吵架,沒有好與孬也沒有對與錯,它只不過是每段婚姻不同的妥協方式而已,適合的就是好的。
我見過身邊的朋友,因為買衣服時意向不同而吵架。也許你會說,買衣服嘛,多大一件事啊。對啊,多大一件事啊,可在婚姻中,百分之九十的吵架都是小事,它小到甚至在吵完后你都想不起來最初吵架的原因是什么。朋友那次吵架火藥爆發得很快,迅速發展成女方直接在大街上掉頭走人。“離婚。”“離就離,誰怕誰。”“不離的是小狗。”……可半晌不到,他們又雙雙坐在飯桌前和大家嘻嘻哈哈地說笑起來了。他們沒離成婚,也沒請什么救火員,只不過是妥協了,或男方或女方。
也許有人會問:為什么要妥協?人不應該是要做自己嗎?婚姻中不應該是要堅持自我嗎?是的,沒錯,要堅持自我,可“自我”會在婚姻中慢慢改變,甚至有人丟失。每個人都曾擁有一個屬于自己的花園,好的婚姻不是荒蕪一個花園而保全另一個花園,也不是變成兩個小花園,而是變成一個更大的花園。這個大花園里有你們共同拓展的一部分,也有你們重合的拆除屏障的一部分。
每個人都希望能夠志同道合能夠頻率共振,可親愛的,人有360度面,正因為各自都擁有自我擁有不同的見解,所以總是會有妥協存在。比如去看電影,他想看《蜘蛛俠》,而你想看《阿凡達》,最后你們去看了《葫蘆娃》……又比如裝修,你暢想著有一個屬于自己的衣帽間,可人家要把它拆了,理由是影響采光;你想象著陽臺能夠鋪滿木柵條,可人家要鋪瓷地板……那還能怎么辦,妥協唄,You can you up,no can no bb.不然呢,難道還離婚不成?
當然,也有不愿或不能妥協的,所以最后他們離了。
《奇葩說》里有一期辯題是:你是否支持婚姻有效期七年?我是持反對意見的,我覺得終身制挺好的,能妥協一輩子就妥協一輩子,不能妥協可以立馬離婚,分分鐘都是煎熬,干嘛還要等到七年約期到?!
如果要論婚姻里妥協的差別那不過是,你妥協的多還是對方妥協的多,他們妥協的多還是你妥協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