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滸傳》里,寫吃喝的地方是很多的,因為“大碗喝酒、大塊吃肉”本就是梁山好漢向往的生活方式,而且從一個人的吃相,也最能體現(xiàn)人物的性格。
梁山好漢最喜歡吃的是什么?答案是牛肉!
“店家,上二斤牛肉”,這已經(jīng)成了水滸里的一個著名的梗了。
那么,梁山好漢有多愛吃牛肉?
原著寫到吃牛肉的地方很多,而且一些重要人物都涉及到了。比如:
第11回的“林教頭風(fēng)雪山神廟”,林沖去打酒,另外買了塊牛肉下酒,后來殺了人投奔梁山,到了朱貴的店里,依舊是吩咐伙計“先切二斤熟牛肉來。”
第23回寫“武松景陽岡打虎”,到了岡下的酒店,小二居然說“只有熟牛肉”,于是武松說“好的切二三斤來吃酒”,后來還沒吃過癮,又要了二斤。那一趟,“三碗不過岡”沒少喝,牛肉也沒少吃。
第36回宋江刺配江州,到了揭陽嶺催命判官李立的黑店,李立也是說“只有熟牛肉和渾白酒”,于是宋江吩咐“先切二斤熟牛肉來……”
以上說的都是下館子,那么在家里呢?
你看第15回,打魚的阮氏三兄弟招待教書先生吳用吃個便飯,也是“買了二十斤生熟牛肉”。
有朋友問了:不就吃個牛肉嘛,有什么大驚小怪的?
事實(shí)上,牛肉不是那么容易吃到的
我國古代一直是農(nóng)耕社會,甲骨文里,“耕”字的寫法是這樣的:
不需要多少想象力,也知道這個字畫的是什么,對吧?
古人耕田離不開牛,牛可以說是最重要的生產(chǎn)工具,為此歷朝歷代都頒布法律嚴(yán)禁殺牛,北宋當(dāng)然也不例外,《宋刑統(tǒng)》有條規(guī)定:
“諸故殺官私牛者,徒一年半”
也就是說,不管什么原因,殺牛的人要坐一年半的牢。
民間流傳的“包公斷案”故事里,講了這樣一件事:
一天,某甲來向包拯告狀,說自己家牛的舌頭被人割了,求大人找到兇手。
包拯讓他回去把牛宰了,留點(diǎn)肉自己家吃,剩下的都拿到市場去賣掉,不要聲張。
某甲照辦了。
不久,某乙就跑去找包拯,告某甲擅自殺牛。
包拯一審,原來某乙就是割牛舌的人,目的是陷害某甲。
從這個故事可以看出兩點(diǎn):一、殺牛是有罪的;二、經(jīng)過官府批準(zhǔn),一些牛可殺可賣。
也就是說,宋朝市面上也能買到牛肉,但像水滸那樣到處都是牛肉,這確實(shí)是小說的一種夸張。
但是,《水滸》作者真的不知道這一點(diǎn)嗎?
“喂”好漢們吃牛肉,作者另有深意
施耐庵當(dāng)然不會不知道,其實(shí)細(xì)看就能發(fā)現(xiàn),凡隨便能吃到牛肉的地方,要么是地處偏僻的野店,比如景陽岡,比如滄州營,還有就是黑店,比如揭陽嶺李立開的黑店,還有孫二娘的黑店,也賣牛肉。你看第27回,孫二娘“麻翻”武松后咋說的:
“這個鳥大漢卻也會戲弄老娘,這等肥胖,好做黃牛肉賣。那兩個瘦蠻子,只好做水牛肉賣。”
“牛肉”賣出了一副很專業(yè)的感覺,有沒有?
但是,在大點(diǎn)的城市,或是在鬧市區(qū),就不容易吃到牛肉了。
你看第38回在江州的飯店,宋江、戴宗、李逵一塊吃喝,小二說“小人這里只賣羊肉,卻沒牛肉。要肥羊盡有”,結(jié)果把李逵惹火了,拿魚汁劈頭蓋臉淋了他一身,李逵的理由是:“叵耐這廝無禮,欺負(fù)我只吃牛肉……”
最后也只上了羊肉,李逵卻“拈指間把這二斤羊肉都吃了”。
照理說江州是個繁華的大城市,而且戴宗又有錢,請宋江吃飯肯定找的是好館子,居然沒牛肉賣,說明作者對于“徒一年半”這個事,心里是有數(shù)的。
水泊梁山是些什么人?不把朝廷放在眼里的英雄好漢哪!朝廷不讓隨便吃牛肉,我偏吃個痛快,這不是更能彰顯英雄氣概?
所以水滸里到處是牛肉,作者只是想暗示讀者:這幫人不是一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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