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子曰:“三年無改于父之道,可謂孝矣。”
【翻譯】孔子說:“做子女的在父親去世后,能長時間不改變父之道,可以算孝了。”
【我的理解】
這一章放在此處,頗顯奇怪,明張居正的《論語》解讀,便沒有這一章。此章在其他篇章里亦有,故懷疑是錯簡。
這一章要從時代背景去看。
當(dāng)今之世,日新月異。變化層出不窮,可能10年一變,可能20年一變。上一代的東西,到下一代未必還有用。所以,這一章對我們今人來說,并不容易理解。
但古時候,不管是生活方式、生活水準(zhǔn)、社會形勢,百年都難得有什么變化。所以“無改父之道”,是符合古代的社會狀況的。
又,此章恐是孔子對官二代所言。其要在于,繼位新君要善守成,一動不如一靜,待根基穩(wěn)定再圖新策最為妥善。
畢竟,國家政令不比尋常決策,不能朝令夕改。
但孔子亦有言,“子不可以不諍于父(《孝經(jīng)》)”,父母如果有錯,若父母在世,要勸其改過。若父母去世,應(yīng)該替父母改過。自然不必“三年無改父之道”。
凡遇此類章節(jié),要全面去看,不可執(zhí)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