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ilong:熊老師,一個人認識自己,發覺自己性格有缺陷,然后極力改變自己,但是又怕喪失了自己,怎樣去突破這個張力呢?如有完美主義的人,在一些方面被完美主義弄得很累,但他又清醒地意識到完美主義在某些方面很受益,如藝術創作、思考學術問題,完美主義又讓他欣賞自己,如果他要改變自己,是不是喪失自己?
你提的問雖有點大而深,但也是一個很普遍的人生話題。因此,談點我個人的看法。
人的本質之一是矛盾。比如你簡短一段話里就提到了幾對矛盾:改變與固守;獲得與喪失;完美與缺陷。矛盾感太多,會讓人感覺陷入走不出來的悖論循環。所以,與其苦思“怎樣去突破這個張力”之答案,不如看清你所處的悖論困境之根結在哪里。
首先談談“獲得與喪失”。每個人都會面對得失問題,或者,得失是人類的存在形式,就像生死,是人的基本存在狀態。所以我們都明白有得就有失,這是自然。
或許你會說,我也明白此道理,但就是害怕喪失(自我),在得失面前就是瞻前顧后。那么,使你陷入矛盾困境的,或許不是你怕失去自我,而是你的不夠了解自我。比如,你好像并不了解,為何改變性格缺陷,就會喪失自我呢?抑或,你并不了解自己的“若改變缺陷有恐丟失自我”是從何而生?
得失本身不是問題,也不可怕。你感受的怕,看似只是怕失去,可仔細想,你是否真怕的是獲得呢,就像有人害怕“成功”一樣(如約拿的故事,講的就是一個人如何害怕成功)即,有約拿情結的也大有人在呵。依悖論講,如果你怕的是喪失,那么你同時怕的是獲得,換句話,如果你逃避了喪失的恐懼,你同時也逃避了獲得的喜悅。
這又出現了一疑問:逃避失去,就一定無獲?或追求收獲,就一定會有所失?看來,不斷衍伸的疑問本身說明,人生就是一連串的疑問加悖論所構成。因此我們需拷問自己的重點,是否是我該如何承受悖論的陰晴圓缺,而非是如何規避悖論中的陰缺呢?
得失之間是否不可調和,關鍵看一個人是否有對得失“意義”的認知,以及選擇能力和承受后果的能力。比如你,若是因害怕喪失自己而不敢改變,那或許在提醒你:你未必真的認識自己,未必真正覺知性格缺陷與改變的關系、可能失去的部分是不是自己真想保留的,等等。一句話,你并不知道自己真想要什么、真該丟棄什么。
顯然,人們對得失的瞻前顧后,并非直指害怕失去,而是一個焦慮性格的呈現。即,你對得失的矛盾感,仍反映的是你性格缺陷本身。
這樣分析,支持了“與其苦思怎樣突破某個張力,不如回到問題的原點:從改變焦慮性格做起”是正確的。當然,前提是如果焦慮性格就是性格缺陷的話,同時也須認同這樣一個觀點:接受性格缺陷,就是一種改變。
再說“完美與缺陷”。這是古老的經典悖論,人們似乎永遠在因缺陷而追求完美,因不完美而消除缺陷的輪回中。更奇異的,人們很清楚“接受不完美才是完美”之道理,但就是不依從,踐行的恰是抗拒不完美、消除缺陷的行為。人們為何履行違背道理的作為?這一定是完美的吸力。但,如你所講,完美是雙刃的,猶如香煙,它那令人陶醉的誘惑背后,悄然泄露有耗損體魄的毒癮(尼古丁)。
事實上,人們不可能真正放棄對完美的追求,且每個人都在大張旗鼓,或低調地為自身“完美”而努力而拼搏……這除了文化的驅策,還有人們內心深處被接納、被認同、被崇拜的渴望所驅使。因此,若說我們追求“完美”,不如說追求的是心底那份自尊自戀——令人崇拜的“成就”。
有追求就有改變,這又涉及到“改變與固守”的矛盾。走出這一矛盾的前提,應清楚“不變”的動機是什么。一般來說,人們固守老樣,或不敢改變的背后,往往不是固戀“陶醉”之誘惑,而是害怕改變之后的“不適”,但這個不適,不是你所講的有恐喪失自己,而是恐懼改變之后沒有相匹配的能力。
人在追其完美的途中,感受到的沖突和累,道出了完美的不美。太多美的事物,藏匿了丑的元素。
值得追溯的問題是,如果事物的雙刃性(或悖論問題)是生活的本質,那么這就肯定不是我們面臨了——兩難選擇的困惑,也不是把握“雙刃”度的考驗,而是面對事物雙刃性這個整體,你有無承接它的能力。或說,那些得失、圓缺等悖論問題,本身就是親密無間的共生問題,我們無需界定好壞予取舍,而是伸開雙臂接受其共生。打個比喻:就像自然界的氣候有良惡之分,我們唯一能做的就是如何提高自己承受惡氣候的抵御力。那些快樂的人,存在兩種重要能力,一是對“好天氣”有欣賞和享受的能力;二是對“惡氣候”有友好相處的能力。
同理,那些因矛盾而陷入焦慮彷徨的人是跌進了思維誤區:誤以為“二選一”是解決矛盾之路,誤以為完美就是沒有缺陷。如你一樣陷入悖論糾結之苦的人,恰是有過剩的找尋缺陷和與缺陷斗爭的精力,而缺少了兩種重要能力:一是不會欣賞自己的好,二是不會與缺陷相處。
再回到“獲得與喪失”話題,害怕喪失自己,是一個哲學意義上的深刻恐懼,它映射了人對存在的危機感,尤其是價值意義的存在。你所提到的幾個矛盾之惑,其核心應該是你內心的存在危機,因它才有那些衍生的矛盾與困惑。因此,發現屬于自己感興趣的目標或生活方式,或許才是你真該找尋的自己。
不喪失自己,意味著先有自己要的東西。那個東西,是自己可找到存在感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