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花3000大洋買了一只小狗送我。說是提前給我的生日禮物。至此,我光榮的被迫成為三只狗的鏟屎官。一只黑色的無比壯碩的拉布拉多。一只失明的老的快要走不動的博美。還有就是這只出生剛三個月的巴哥。上有老下有小中間有狗的日子是真心的累啊!一下子好比多了三個毛孩子。我分分鐘都想吐血!
這只黑色的純種巴哥品相好,身體棒,精力也旺盛。能吃,能睡,能淘。石家莊這幾天的氣溫一路飆升。每天都突破40度。我中不中暑沒關系,得先把它安置在空調屋。要不分分鐘就可能死翹翹。3000大洋就打了水漂。吃狗糧得先用開水泡再兌奶粉。一天尿N次。拉N次。我得像個陀螺一樣轉NN次。吃飽了就開始各種撕報紙,咬拖鞋,玩尿晚上不睡覺一次次跟我玩越獄。。。。。。這哪是養狗,比養兒子都費心呢!唉!不能說,不能說啦!說多了都是淚!
也不知道老公哪只眼睛看出來我喜歡狗非要一次次送我。(其前還送過我二只巴哥。只可惜養著養著就走了)好吧!就算是喜歡好啦!大街上看見小狗跑過會忍不住上去摸一摸。【101只斑點狗】看了5遍啦!也曾為英勇的小七掉過感動的眼淚。可這就像小女孩喜歡大街上櫥窗里的婚紗。喜歡,總不能每一件都買回來吧。那個女孩子沒有一個公主夢?那個善良的女人不喜歡小動物?可喜歡和養真的是二回事嘛!最起碼,喜歡不需要負責任。喜歡就是喜歡。喜歡只是高興了遠遠的看著就開心。喜歡不用一遍遍的去給它擦尿,鏟屎,洗澡。還有,最重要的是喜歡不用我一次次的去品嘗什么叫生離死別!
很像那個老套的故事。
年輕時,他喜歡吃魚頭,她喜歡吃魚尾。每次兩人一起吃魚時,他總會第一時間將魚頭夾給她。而她也總會第一時間將魚尾夾給他。幸福靜靜洋溢在彼此臉上。
。。。。。。
他最愛吃魚頭,卻一輩子吃著魚尾!
她最愛吃魚尾,卻一輩子吃著魚頭!
這種愛也許感人。但總覺得很遺憾!
亦聽閨蜜吐槽過陪老公看球賽明明困得要死卻大喊著裝興奮!一起看恐怖大片。明明小心臟嚇得快要蹦出來。卻閉著眼睛裝做很刺激。
這樣放棄自我的愛。真的好嗎?
相愛的人往往總是犯著相同的錯誤。總想著把自己最好的給對方。卻不曾想過:你給的,不一定是對方想要的!
林夕說:最合適的越愛越般配。所謂真正的般配就是 :我懂你,你懂我。有一樣的生活情趣。并不是你遷就我,我忍著你。
婚姻是一輩子的事。既然是一輩子,這個忍字未免就有點殘忍。其實婚姻最舒適的狀態就是坦然的告訴他:我喜歡吃的是魚尾,不是魚頭。喜歡看的是胡彥斌的演唱會而不是球賽。晚上窩在軟軟的沙發里更喜歡的是宋仲基歐巴演的肥皂劇。那些打打殺殺的東西看過了即使躺在你暖暖的懷抱里也是會一遍遍的做著噩夢。。。。。。
出門向左,你的方向就是我的方向!挺好。可是,我還是想告訴你。其實,我心里想的是向右!
我愛你!我愿意陪你向左。下一次,你陪我向右。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