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最深的一次外出學習上課,是關于“質量問題分析與解決”這門課程的。在此后的工作中,對這門課中的知識應用還是比較多的,例如后來在公司內部搭建“崗位能力素質模型”時、應屆生能力素質測評項目時,都用到了“問題分析與解決”這個概念。前段時間在看一個老師的文章時,再次看到了這個概念,突然感覺理解的角度和深度不一樣了,不吐不快。
其實,“問題解決”的前提是“問題分析”,而“問題分析”的前提是“發現問題”。也就是說,如果我們無法發現問題,就無從分析和解決問題。問題有現象和本質,有表面和內在,所以發現并定義一個真實的問題,是不容易的。那么,如果不能找到問題的本質和內在,也就無法分析問題發生的根源,解決問題就純屬無稽之談了。所以,本質上講,所謂的“解決問題”,前提是發現了問題,用另一個時髦的詞來講,也就是“以終為始”。
每個問題的產生,都有以下幾種因素:時間、環境、干系人。也就是,問題是已經發生了、還是正在發生、還是預感在不久的將來即將發生;問題發生時周圍的環境如何、有哪些關聯因素;問題的發生,會牽扯到哪些利益干系人。弄懂了影響問題產生和消失的這些主要因素,我們才有肯可能真正地解決問題,自然也就引申到了解決問題的角度,其實就要考慮到它的時間、環境和干系人等要素。
首先,問題的時間因素。不管問題已經發生、正在發生和將會發生,都要客觀評估其影響程度、急迫程度,再來決定解決的步驟和時間期限及選擇的解決方式。舉個例子,如果你負責組織一場重要的會議,在會議前最后一個晚上,做最后一次現場調試時,進行到一半時,會場突然出現了停電?;蛘呤菚h進行到了2/3時,會場的投影儀突然不亮了。又或者是會議還有10分鐘就要結束時,你發現外面已經下起了瓢潑大雨。。。。。。
其次,問題的環境因素。問題的產生,是否是單一的一個因素突變引起的,解決了這個單一因素,是否問題就消失了?還是不一定。比如最近幾天,小區旁邊的河里突然多了許多自上游漂流下來的水葫蘆,而且面積有日趨擴大的趨勢。作為河道管理部門,該如何解決?派人嚴防死守,在自己轄區河道內每天打撈一次?還是聯合其他區段的河道部門,一并匯報上級部門,開專項會議協調解決?
最后,問題的干系人因素。問題產生后,涉及到了哪些利益干系人?我們在解決問題時,是否要照顧他們的需求?優先照顧誰的需求?如果有的人的利益照顧不到該如何處理?只照顧重要干系人的利益需求,還是全面兼顧不偏不倚?
寫到這里,我突然發現,這個問題可以繼續延伸下去,延伸到很遠、很久,逐漸地變成了一個更大的問題,根本不是一篇短文能解釋和解決的了的,這又變成了一個新的問題了。篇幅所限,我只能給出自己的比較務虛的建議“從長期、系統、多贏”的角度解決問題,前提是分析到問題的根源,找到了真實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