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的玩具很匱乏,一顆玻璃珠、五顆磨的滾圓的石子、一塊巴掌大方正的貼剩的瓷磚、幾張課外書里的紙疊成的方碑、一根繩子或長長的橡皮筋……這些玩具基本不花錢或只花很少的錢,但我們一玩就可以玩小半天。相比這些需要和同伴一起才能玩的玩具,我更喜歡自己一個人就可以玩的,比如“彩筆”。
第一次接手的是蠟筆。蠟筆也是彩色的,質地很像蠟燭。不知道哪里吹來的風,班上很多小朋友人手一盒蠟筆,蠟筆很便宜,三五毛一盒,價錢不等,粗細也不等,蠟筆盒比火柴盒大不了多少。
于是我們開始作畫了。將薄薄的白紙鋪在《自然》或《美術》課本的插圖上,用鉛筆描摹出輪廓,然后用蠟筆上色。天空要涂成藍色,樹木要涂成綠色,花朵要涂成紅色…仿佛這些都是約定俗成的。還記得語文課《藍色的樹葉》里,李麗因為找不到自己的綠色鉛筆,同桌林園園又遲疑是否要借給她,最后李麗果斷將樹葉畫成了藍色,林園園因此愧疚不已的故事。
蠟筆著色不均勻,還容易斷,逐漸被彩筆替代。第一次見到彩筆,是從姐姐那里,當時異常興奮,記得那天晚上,趁姐姐睡著后,我拿出姐姐的彩筆將自己的十個手指甲分別涂成了不同的顏色,涂完就睡去了。
彩筆分12色和24色。我至今也沒見過24色長啥樣,不過是差別微小的重復罷。主要是因為24色比較貴,一般小賣部沒得賣。其實12色也挺好,我最喜歡熒光色和玫紅色,尤其適合畫衣服,先涂一層熒光色,涂滿,然后點上玫紅色的波點,這時玫紅色會變成另外一種更鮮艷更好看的顏色呢。其實這就是三原色互相組合的例子之一,只是當時不懂這個原理。
彩筆陪伴了我整個童年和青春期。我還有獨門的修彩筆秘方。那時的彩筆,筆管的顏色就是彩筆的顏色,一只筆頭,筆管內有一根海綿芯,海綿芯外面有一層塑料套,如果彩筆寫不出,可以將海綿芯拿出來將顏料擠在筆頭上,如果筆頭和筆芯實在太干可以將筆頭快速在熱水里泡一下拿出來,或者往海綿筆芯里滴幾滴熱水,你會發現彩筆書寫頓時流暢了,像新買的一樣。這個時期,我們畫的最多的是美少女戰士和花仙子。
已經記不清自己買了多少盒彩筆了。記得那時正值青春期,每次來姨媽都非常害羞,買個衛生棉都遮遮掩掩,每次都會買一大堆東西,制造佯裝順帶買一包衛生棉的假象,這“一大堆東西”中自然少不了彩筆。
再后來迷上了馬克筆。那是實習的時候,每天下班都會去附近的書店看書,有一天居然發現一種叫POP手繪的東西,覺得里面的內容很有意思,看似風格迥異的字體,其實都有跡可尋。每一種字體都是由相應的一筆一畫組成的,只要學會這些筆畫,就可以輕而易舉的寫出相應字體。
已經工作多年,依然不舍對彩色筆的喜愛,很多時候并不是真的要寫寫畫畫,就是看見了就想買來,哪怕放在那里就好。
也因此我對很多手工繪制的東西感興趣,比如手繪一本《小王子》,也許對別人來說沒什么意義,可是對于我來說卻是用心和一輩子的回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