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旅途中,大家都在忙著認識各種人,以為這是在豐富生命。
可最有價值的遇見,是在某一瞬間,重遇了自己。
那一刻,你才會懂:走遍世界,
也不過是為了找到一條走回內心的路。
? ? ? ?——蘇苓
也許是一杯紅酒下肚,神經還在興奮地跳著;也許是遇見一首難得的好歌,反復的循環里又是一片全新的天地;也許只是無聊了卻又不甘心就這么昏昏沉沉的睡去;也許,是希望做一個繁復的標記,提醒自己要把好不容易進入的狀態持續得久一點,再久一點,直到那一天到來。我一直想把自己活成一株太陽花,有深刻的信仰,生命每時每刻都是虔誠向往的姿態。但現實是我時時都在與憊懶作斗爭,多敗少贏。我的內心住著一只樹懶,奈何卻又愛爭強好勝,不甘心被比下去,所以常?;畹煤苊?,不得自由。我羨慕所有成功故事里為了夢想堅持付出的主人公,唾棄自己毫無執行力的異想天開。我因為那些越來越難追趕的距離而感到慌張,又鄙夷自己太容易就動搖的注意力。每天我都活在這種自我唾棄和鄙夷當中,時常覺得羞愧難當。我總以為這種帶有精分色彩的心理是一種潛伏的力量,隨著時間的累積不斷變強。但是生活總是充滿了無法預料,當最終被這種力量牽引著向前,于是我發現,原來只是因為打擊不夠多。我擅長為自己制造障礙,然后再克服,這是我前進的方式。我想我不會是一株太陽花,倒像是一個苦行僧。為了每個今天都比昨天更愛自己一些,每天都要堅持向前一點點,就像被我置頂的聊天內容里對方講的:“一天50頁,慢慢刷唄?!?我想,我再也不要狂風暴雨般的轟轟烈烈,我需要的只是這樣輕描淡寫溫溫柔柔的堅持。
《小時代》里林蕭有一段獨白,我時常拿來自省:
“我們永遠都在崇拜著那些閃閃發亮的人。
我們永遠覺得他們像是神祗一樣的存在。
他們用強大而無可抗拒的魅力和力量征服著世界。
但是我們永遠不知道,他們用了什么樣的代價,去換來了閃亮的人生。
我所看見的宮洺,被Prada和Dior裝點得發亮,被寶馬車每天接送著,一雙腳幾乎不沾染地面的塵埃。他的鞋底有時候比我們的鞋面還要干凈。他揮霍著物質,享受著人生,用別人一個月的工資買一個杯子。他對別人冷漠,他不近人情。他看不起很多的東西,他把別人輕蔑的踩在腳下。
但我沒有看見的他們的部分,卻在黑夜里閃閃發亮。
當我沉睡在被窩里的時候,當我為愛情心花怒放的時候,當我無聊地躺在沙發上看電視里的肥皂劇的時候,他們喝光了新的一杯咖啡,揉揉眼睛,繼續新的事情。他們握著手機在沙發上稍微閉眼休息一個小時。
旋轉著的,五彩繽紛的物質世界。
等價交換的,最殘酷也最公平的寒冷人間?!?/p>
多么簡單又容易忘記:巨大的尊榮背后必是沉重的犧牲。
所以,趁時間尚早,再多堅持一下,等等再玩兒吧。
畢竟,想要的,只有自己才能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