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保險要早買呢?
上一篇聊到很多人不愿意買保險,大多是限于觀念的誤區,認為買保險不吉利、沒必要、不劃算。但還有一類人——比如說像我——其實一直認為保險很重要,可就是拖著遲遲不買。
為什么呢?因為老覺著:雖然隨著年齡的增長,保費會相應增加,但那時經濟也更寬裕了,所以認為晚一點買也沒有關系。
然而,當我對保險的了解更深入一些之后,我才發現原來的想法大謬不然。
且不說在這之前,自己和家人都處于沒有保險的“裸奔”狀態,很難抵御風險;更重要的是,隨著年齡增加,買保險不僅越來越貴,而且越來越困難。
保險不是想買就能買到的。它和你的健康狀況緊密相關。
年紀輕的時候,身體幾乎沒毛病,可以輕輕松松地以“標準體”、“優選體”甚至“超優體”投保,享受最優惠的保費。
隨著時間過去,你體檢的次數增多了,開始有一些身體指標稍稍跑偏;而你也陸陸續續治療了一些小病小痛,留下了不少醫療記錄。這時候,對你來說,總體上還是很健康的。可是,對保險公司而言,為你承保的風險已經大大增加了。
網上銷售的一些性價比特別高、可以自助投保的保險,此時你很可能已經買不到了。
因為你將面對“健康告知”的兩難情境:如實告知你的小狀況(比如常見的血壓、血糖偏高,輕度脂肪肝,乳腺增生,等等),那你可能會被直接拒保。可是,假如隱瞞你的小狀況,又冒著很大的風險——即使現在投保了,將來也有可能被拒賠。所以,你不得不如實告知。
于是,你只能選擇有人工審核的保險。一般來說,它們的定價會稍高一些。
根據你告知的事項,在核保之后,你有可能被正常承保,有可能被加費承保,也有可能被設定一些“除外責任”(比如,現在患有甲狀腺結節,那么甲狀腺癌一項就不保了),等等。
隨著年齡越來越大,身體出的狀況越來越多,你能夠買到的保險就越來越少。而且,保費也會越來越貴,甚至出現保費和保額倒掛的情況——到了那個時候,買保險已經不如存錢了。
正因為如此,買保險要趁早——趁你年輕,趁你健康,趁你有資格。
Tips:
1. 雖然要趁早,但買保險有一個原則:“先大人,后小孩”。先給家庭主要經濟支柱投保,再給孩子投保。有些父母愛孩子心切,傾盡全力給0歲的孩子保障終身,而大人卻盡數“裸奔”——這其實是不明智的。畢竟,當大人出事的時候,孩子的基本生活和教育費用都成了問題,誰來為Ta續交保費呢?
2. 完成“健康告知”要講智慧:既要誠實,也要有所保留。被問到的問題,一定要如實回答;而沒有被問到的問題,就不要主動告知了。
3. 近期有體檢和買保險的計劃,那就先買保險再體檢——以免查出什么小毛病,健康告知時就尷尬了(當然,投保一些保額較高的保險,保險公司會在承保前安排體檢)。
4.?別把社保卡借給他人就醫、購藥。因為這些都會記入你的個人病歷。將來若想要證明“你雖然購買了降壓藥,但并沒有患高血壓癥”,是很困難的。
5. 文中建議不適用于高凈值人士。高凈值人士可以任性,可以用資產抵御風險——雖然保險對高凈值人士來說同樣很有用。比如,保險受益金能避免債權追償,合理規避所得稅、遺產稅,完成財富傳承,等等。
別買有理財功能的保險
前面說了這么多,好像都是在說:買方對保險的認知有偏差。難道賣方就沒有什么問題嗎?不是的。
中國人買保險的熱情不高,很大責任在保險公司。
對普通人來說,保險知識太繁雜了,學習起來很費力。而保險公司,也樂得客戶處于一種懵懵懂懂的狀態。當它們關心“賣出了多少保險、賺到了多少錢”,遠遠勝過關心“客戶是否得到最合適的保障”,那么,保險的不受待見,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了。
一個典型的例子:保險公司不好好賣保障,而是改行賣理財。
就像上一篇文章談到的,人們都有“損失厭惡”的心理:一想到如果保障期內沒出險,保費“打水漂”了,很多人就心痛死了。
而保險公司正是利用了這種心理,推出各種有理財功能的保險。它們聽起來都非常美好,非常吸引人:不僅提供保障,而且返還本金、送祝壽金、還有收益,各種“分紅”,各種“萬能”……
聽了這些忽悠,投保人很容易產生一種錯覺:好像保障本身是免費的,還返還了本金,還賺了錢,不買白不買啊。
可是,細想想,哪兒有天上掉餡餅的好事呢?保險公司又不是做慈善的。
這類理財型保險有三大缺點:
一是保障不夠。有了各種返還和分紅,它的基本保額就不可能定太高,否則保險公司要虧本了。可是,我們買保險,本來就是為了買保障、抵御風險。所以,作為一款保險產品,理財型保險其實違背了初衷。
二是收益太低。理財型保險的年收益率是不確定的,其中大多數位于2~3%之間,還比不上貨幣基金(現在年收益率在4%左右),也比不上十年期國債(現在年收益率是3.91%)。所以,作為一款理財產品,理財型保險缺乏投資價值。
三是保費太高。這類保險往往要比純保障型的保險貴得多,加重了目前的經濟負擔。在通貨膨脹的預期下,這實際上是用現在寶貴的現金流,換取未來不那么寶貴的收益。
因此,別買有理財功能的保險。讓保障的歸保障,理財的歸理財。
Tips:
1. 對普通人家來說,純保障的消費型保險,是更具性價比的選擇。它能用有限的投入,換取更大的保障,充分發揮保險最基本的抵御風險的作用。
2. 在預算充足的情況下,當然保額越高越好,保期越長越好。但在預算不足的情況下,優先選擇足夠的保額(此刻就能獲得的保障,才是最重要的)。待經濟更寬裕時,可以再補充投保,同樣能延長保障期限。
3. 交款期限越長越好。只有這樣,才能放大保險的杠桿功能。例如,小張投保一份保額為50萬元的重疾險,躉交(一次性交清)的保費是12萬元,30年交清的保費是21萬元(每年7000元)。看似躉交更劃算。但試想,若他在投保一年內出險:選躉交,相當于交了12萬元,獲得50萬元賠付,杠桿比約為4倍;選30年交清,相當于交了7000元,獲得50萬元賠付,杠桿比達到70多倍。尤其,很多重疾險都有“輕癥豁免”條款:如果確診重疾輕癥,余下的保費就不用續交了。所以,盡量延長交款期,就顯得更重要了。
(待續。下一篇會聊一聊幾款性價比較高的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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