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寫作這回事》
如果你想成為作家,有兩件事你必須首先得做到:多讀,多寫。據我所知,別無捷徑。
我看書速度很慢,但通常我每年要看七八十本書,其中多半都是小說。
我讀書并非為了學習寫作;我讀書是因為我就喜歡。
癱倒在我的藍椅子上讀書,這是我晚間的消遣。同樣,我讀小說并非為了研究小說的藝術,而純粹是因為我喜歡故事。但不知不覺中我還是在學習。你拿起來讀的每一本書都有教益,通常寫得不好的書比好書教益還要多。
閱讀、體會那些平庸之作,以及那些絕對的爛書,這樣的經驗會幫助我們,當這些東西悄然出現在自已作品中的時候我們能有所識別,免得寫成那樣。同樣,我們閱讀也是為了拿自己跟好作家及偉大的作品做個比對,對自己能做到哪一步心里有個數。我們閱讀還為了體驗不同的寫作風格。
你必須得廣泛閱讀涉獵,同時不斷精煉并且重新定義自己的作品。我很難相信那些很少閱讀的人(有的根本一點書都不讀)竟然也打算寫作,并且期望別人喜歡他們的著作,但我知道確有這種人。
如果每次有人告訴我說他/她想當作家,卻“沒時間讀書”,我就可以收到一毛錢的話,攢到今天我收的錢足夠吃一頓很不錯的牛排大餐了。就這個話題可否容我直言不諱·如果你沒時間讀書,那你就沒時間寫作。道理就這么簡單。
要寫出好作品就必須掌握基礎(詞匯、語法、風格的要素),還要往你工具箱的第三層,裝滿稱手的工具。
壞寫手怎么也不可能改造成稱職的作家,同樣,好作家再怎么努力也成不了偉大的大師,但是經過辛勤的工作,身心的投入,得到及時的幫助,有了這些,一個勉強稱職的作家,就能進步成為一個好作家。
概括性句子打頭,后面緊跟著描述和支持性語句,這種結構要求作者必須理清思路,而且這種結構很可以避免游離主題。寫非正式隨筆的時候游離主題不算什么大毛病,事實上跑題幾乎是時尚必需之道一問是在正式寫作嚴肅題材文章的時候跑起題來卻是個很壞的習慣。寫作是對思維的精煉。
動詞有兩種語態,主動式和被動式。當動詞以主動式出現的時候,句子的主語在做某件事。而用被動語態的時候,句子的主語被施加某種動作。主語只是任由事件發生。你應該盡量避免被動語態。我不是唯一一個說這話的;你在《風格的要素》里也能找到同樣的建議。
作家對角色的最初認識可能和讀者一樣是錯誤的。緊接著就是我認識到,僅僅因為創作困難,不論感情上的原因也罷,想象力缺乏也罷,就中途放棄一部作品,這樣的做法不可取。有時候人就得硬著頭皮上,哪怕有時候做事力不從心,仿佛坐姿鏟屎,使不上勁,但其實干出來的活還不錯。
好的文學創作可以同時做到感染人,又啟發人。如果冷若磐石的人能夠像發狂一般做愛——如果現場捉住他們在做,他們確實會發狂——為什么作家就不可以既發神經又保持理智?
關上門來寫作,敞開門來修改。換句話說,你寫的東西開始是為自己,往后就要出門見人了。一旦你有了個故事,把它寫好——總之盡力把它寫好——他就屬于所有想要看故事的人。或者想批評它的人。更多人想要的是看故事,而不是做批評。
直到我四十歲的時候才想明白,幾乎每一個哪怕只出版過一行字的小說作家或者詩人都曾經被人指責,說他或者她是在浪費上帝賦予的天分。如果你寫作(或者畫畫、跳舞、做雕塑,或者唱歌,我猜都一樣),總會有人想讓你覺得自己很差勁,僅此而已。我這并不是寫編者按,發表主觀意見,純粹是根據自己觀察,講事實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