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 York 1929 ?a true story
這是故事的開篇。
a stone a leaf and an unfound door
這是湯姆第一次給馬克思的稿子開頭。
湯姆畢業于哈佛大學,花了四年心血寫的書《Oh lost》,無人愿意出版,卻收到了馬克思500美金的預付稿酬。兩人初識。
“我們看到的書中人物不是我們想成為的,而是我們自己。我是莎士比亞的半人半獸怪。”湯姆走起路來很固執,對待靈感的閃現和文字的記錄,他的一舉一動都在闡述:He is a genius.第一本書是以自己和父母為原型,獻給為他放棄家庭與事業的妻子。第一本書使他名聲大噪,寫就第二本書的壓力如約而至。
五千頁的原稿被三人抬進了馬克思的辦公室。“與其詞藻華麗,比喻聲音成堆,不如像一道閃電,有力劃過天空。”兩年的時間里,兩人一起討論每一個值得懷疑或者是冗余的細節。兩人在一起的時光,遠遠超過與各自家庭的時間。湯姆的妻子從手包里拿出槍,威脅馬克思把湯姆還給她。相比之下,馬克思要冷靜很多,他看到了自己對妻女的疏遠,在妻女野營回來后,特意在孩子面前與妻子熱吻;與蓋茨比的作者Scot共進晚餐時,他會把滔滔不絕的湯姆從餐桌上拉開,訓斥湯姆成長并學會閉嘴,感受Scot所有的精簡與睿智。
湯姆的妻子告訴馬克思:“有一天,你將會和我一樣失去用處,從此世界再也沒有充實與樂趣。”
但馬克思卻能告訴湯姆,他的寫作不是沒用的。野人們圍著火堆,狼嚎聲遍野,一個人開始講故事,消除了大家的恐懼,這就是存在的意義。湯姆能夠帶馬克思去爵士酒吧,感受音樂與寫作與藝術的相通之處,永恒的節奏與不羈感。他帶他領略他的世界,他的每一句話觸進他的心。
“你根本不知道我經歷了什么,所以我能夠看著你,但內心feel nothing.”湯姆和馬克思鬧矛盾后回到了夫人的身邊。她告訴湯姆,獨立寫作的時候,他也是有小說里人物的陪伴。
湯姆聽從了她的話,開始了一個人的世界。他滿口抱怨曾經挖掘他的馬克思。當有一天,他用同樣的節奏,敲打著沙灘的砂石時,他明白了,也倒下了。腦部遍布了腫塊,腫塊的數目是mayrids這個復數形式來形容。
臨終前,他用筆寫下了自己對馬克思的敬愛,一如十一月初識,絕不會變。忘不了十一月他來碼頭接他,他們一起,感受世間的冷暖與這個城市的榮耀。
“他是順著這就條河流,回到了他父親的門前。”馬克思是他失去父親后的第二個朋友,更是活著的父親。湯姆愿意把頭埋進馬克思的懷抱,愿意與他一起看整個城市的起起伏伏。
懷念那個時代的America.
End the chap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