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涂著新艷的口紅,束著高高的馬尾,提著厚重的行李箱往樓梯下走。
四年,告別的不只有這個學校,還有一段無疾而終的感情。
當初提著滿滿的行李,踏進這個陌生的學校,她一眼便看見了穿著志愿者衣服的他,說起來,除了身高似乎沒什么其他突出的優點。
"你好,請問女生宿舍怎么走?"
"跟我來"。他接過她手里的東西,笑起來露出兩顆虎牙。
接下來零七八碎的雜事,多虧了他,一切才如此順利。
很多事情或許是冥冥之中注定的,這才會讓故事有了后來。
很快,他們便第二次相遇了,在校文學社的新人見面活動上。彼時的她還只是一個名不見經傳的新人,而他正宣講著歡迎新人入社的消息,以社長的身份。眼神瞥過來的那一刻,她確定他在看她。
活動結束,她在文學社的群里找到了他的聯系方式,三言兩語不著邊際的聊著,她知道了他叫陸帆,她也很驚訝他一語道出她的名字,他說報道第一天在寢室樓下簽名的時候就記住了,處女座的男生心細得讓人害怕。
后來,他們經常聊天,很是投機。他也不出意料的向她表白了。
這是她的初戀,她用最純真的心善待這份感情。
他也對她很好。怎么形容這種好呢?
大概就是她的室友都認識他,他會每天幫她們跑到學校各個門拿快遞,每天去西門或者食堂買她們想吃的午飯,趁熱送到寢室樓下。
他脾氣很好。她每次來例假,他都感覺得到,他不會光說多喝熱水,他會買好紅糖甚至衛生巾,偷偷遞給她。老板娘問他是不是給女朋友買的,他臉漲得通紅。
某天,她室友問她,“說真的,你不害怕未來嗎?”
“和他在一起努力的每一天都是未來。”
室友取笑她,“嘖嘖嘖,什么時候可以吃到你們的喜糖!我要當伴娘免交份子錢!”
“瞧你那點出息。”
“我跟你說,這么好一個男朋友,你不珍惜早晚被人搶去。”
“對他,我放心。”她嘴角微揚。
他第一次帶她見他朋友,是在ktv。他們倆個是最后到的,他牽著她的手,笑容滿面。她緊張的手心全是冷汗,他握得更緊了些。
“二哥,二嫂,你們終于來了。"
“哎喲,帆帆為了女朋友都快忘了兄弟了。來來來,罰酒罰酒。”
他跟她默默介紹了一遍,那個喊我二哥的是姜凱,旁邊那個坐在一起的女生,他正在追,是學校舞蹈隊的,好像叫……葉璇。
"跳舞的腿怎么這么粗。"不知道為什么,她就是看她不順眼。
他尷尬地笑了一下。
姜凱坐到他旁邊,“二嫂長得這么漂亮,難怪二哥最近看起來很疲憊,晚上沒睡好吧!”
可憐的她明明聽得一清二楚,還得裝出一副什么都沒聽到的樣子。
他開始唱盛夏的果實,她正在猶豫要不要合唱,話筒就被葉璇搶了過去。合唱得很好聽,配合得天衣無縫,她坐在那里,憋悶得一直喝酒。
他輕輕對她說,“這女生唱歌確實不錯,如果去參加校園十佳歌手,前三名肯定有。”
“嗯。”她又開了一瓶啤酒。
她不勝酒力,有點開始暈。他把她的頭靠在自己肩膀上,又開始唱歌。
恍惚之中,她聽到姜凱對他說,二哥你一走進來,葉璇就說你比我帥多了。哎。
他只是笑笑。溫柔地摸了摸她的臉。
一晃兩三年,匆匆又夏天。
她大三,他大四。他們合租在學校北門外的宿舍里,房子不大但很溫馨。
合租的時間里,她印象最深的一件事是有次她拉肚子,每五分鐘上一次廁所,整個人幾近虛脫,臉色蒼白。他跟她說,你乖乖躺著,我去給你買藥。
那是一個大雨夜,她痛得蜷縮在被窩里,直冒冷汗。不知過了多久,他回來了,褲腳以下叭嗒叭嗒滴著水。
“跑了三家藥店,下大雨沒生意,都關門了”。他喘著粗氣。
“哦沒事,那算了,我忍忍就好了”。
過了幾分鐘,“起來喝藥了”。
“你不是沒買到藥嗎?”
“我在第四家藥店買到了。正好要關門,我沖了進去。”
那一刻,她覺得她真的遇到了對的人,遇到了那個想要在一起一輩子的人。
她會做一手好菜,最擅長煲湯。大三已經基本沒什么課了,她有空就按照食譜嘗試新的菜式。
他忙著寫畢業論文的時候,每天熬夜到凌晨兩三點,她也陪著熬夜。
她會每天晚上煮粥給他喝,營養又暖胃。她喜歡看他安靜坐著寫論文的樣子,認真的男生最帥這句話不是沒有道理的。
那一年,他們牽手走過了很多地方。她喜歡寫作,他喜歡旅行,她陪著他邊旅行邊寫游記。他總嘲笑她矯情,寫個游記都能落淚,她說只是想著這一路的點滴就夠感動的了。
12月初,他很順利地收到了某家公司的聘用,工資不高,但是離學校近,而且包吃包住。
他搬去公司住了以后,他們退了北門的合租宿舍。
她時不時去他宿舍住,兩個人擠在一張小床上。他從不厭煩,特意買了床大被子,半夜里時常掖她的被角。其實她都感覺的到。
她在博客里這樣寫道:安全感不是兩個人緊緊靠在一起就一定有的,而是你對她不經意的好卻并非一定要她知道。
大四那一年,發生了很多事。包括她在他宿舍衣柜里發現了一個女士內衣。
她只是默默把它扔了,并不聲張。
她相信他的眼睛,一個人的眼睛是不會說謊的。她也相信他們四年的感情,四年的陪伴怎么可能說變就變。
那一年的寒假,他和往常一樣回家過年。而她,偷偷買了同一車廂的火車票,想要給他一個驚喜。她一直悄悄坐在他身后不遠的地方,即便安靜地看他,她也很幸福。
不知看了多久,他開始打電話。內容極其曖昧,她聽得有些發麻,甚至替他感到羞愧。她走到他旁邊,看到手機上的備注,她心緊了一緊。
畢竟是她愛的人,她能夠怪他什么。
火車到了一個叫池州的站,她下了站,在玻璃窗外她笑著對他揮手,做出一個再見的口型。
她知道,他們四年的感情已不再。
卻不知為什么那個人是葉璇,雖然她并不想知道。
她很喜歡丁當的我愛他,里面有句歌詞是這樣寫的:如果還有遺憾/是分手那天/我奔騰的眼淚/都停不下來/若那一天重來我不哭/讓他知道我可以很好。
她本來還有個驚喜想要告訴他,她已經和當地的一家文學社簽約,而且離他工作的公司不遠,她對未來的日子充滿了信心。
她離開學校去工作的那一天,她綁起了多年未綁的馬尾,畫了淡妝,卻涂了鮮艷的口紅。在她的辦公室里寫下這一篇故事。
到了故事的結尾,我才能用不太沉重的語氣來轉回這個不算沉重的故事的第一人稱。
我的室友曾經問我,你恨他嗎?
我說曾經看過一個小說,男主角劈腿了,女主角在他拍婚紗照的時候,送給他祝福:祝你多年以后死于心碎,因為,思及我。
我也曾開玩笑的對他說,以后萬一你劈腿了,我也就把這句祝福送給你。沒想到玩笑居然成真,可祝福卻不會成真。
因為當你真的很愛一個人的時候,無論他當初以怎樣的方式離開你,你還是會在心底誠摯地祝他過得幸福,哪怕這份幸福已與你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