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輕度酒精過敏,一沾酒精從臉上都腳趾頭的皮膚都會變紅。所以到常去的診所輸液,醫生也會記得用碘酒而非酒精給我的手背消毒。以前我偶爾也會和朋友聚在一起小酌幾杯,但是每次喝過酒之后都會被朋友調侃,“你現在往馬路上一站,就直接可以當交通燈了。”其實,我并不喜歡酒的味道。它苦澀、辛辣,還嗆鼻,勉強咽下去,從喉嚨到胸腔立馬像被點著了一樣灼燒起來,腦袋也開始嗡嗡作響。后來,有一次,爸爸看到了我喝酒后的樣子。他告訴我,以后不要再喝酒。很少見他那么嚴肅認真的樣子,我點頭答應。自那之后滴酒未沾。
前幾天在看祝小兔的一篇文章,《一半清醒一半醉》。她寫到,“人生何必太清醒,在半醉半醒間,真實的自己才得以釋放。我想,每個愛酒的女人,誰又不是貪圖這意亂情迷?”因她這番話,我即刻買了一瓶紅酒。當晚,興沖沖的回到家,準備開瓶試喝的時候,才發現忘買了開瓶器。于是,只能作罷。第二天,下班之前就不停跟自己念叨買開瓶器,生怕忘了。回到家中,立馬取出紅酒,開瓶。因為之前沒開過,并不順遂,好在最終還是打開了。慢慢將紫紅色的液體注入透明的玻璃杯中,心也跟著悄悄舞動起來。湊近聞了聞,有些許酸澀的味道。買的時候店主囑咐過,開瓶之后需醒酒二十分鐘,入口會柔和很多。靜靜地聆聽著紅酒的“呼吸”,感覺身體里的血液也隨著時間的流逝流淌得越來越快。
二十分鐘過去了,我迫不及待的端起酒杯。靠近嘴邊的時候,先聞到了淡淡的果香,而酸澀味也比先前淡了些。小啜一口,舌尖立馬被一陣酸澀驚醒,還伴有絲絲苦味。我不由皺了皺眉,迅速將它咽了下去。酸澀的液體流過喉嚨,進入胸腔,感覺所過之處,突然開始有輕微的灼熱。再嘗第二口,味蕾已經完全打開,感覺不再如先前那樣強烈。幾口酒下肚,整個人有點飄乎乎的。杯里酒還剩大半,可是我已經不打算再喝了。還是沒辦法一下子愛上它的味道,慢慢來吧。
那一夜,暈乎乎的我突然想起了她。
第一次見到她是五年前。那天她穿了一襲紅裙,伴隨著爽朗的笑聲,陽光下的她光彩明媚。也是從那一刻起,我喜歡上了這個大氣明艷的女人。在校園里,她是獨特的存在。她總是精心打扮自己,從不掩飾對美的追求。她是校園里耀眼的風景,是學生眼里漂亮的老師。但也有人不喜歡她的張揚,背地里說她沒有為人師表的樣子。對于那些閑言碎語,我想,她是知道的。可是,她從不介懷,依然我行我素,笑面如花。
路內說過,“喝酒的女人都是妖精,陪酒的女人都是天使”。我一直理解不了這句話,直到那天見到她微醺的樣子。
那天,組內聚餐。我們一行人早早入席,有一搭沒一搭的閑聊著,偶爾低頭撥弄著各自的手機。而她卻姍姍來遲。她在我對面的椅子上坐下。落座后她開始為遲到道歉。從她急促而凌亂的話語中,我發現了異樣。隨即抬頭看著她。她的頭略微低著,眼睛也輕微的瞇縫著。有人跟她說話是時候,她會努力睜大眼睛,似乎在嘗試聽清對方在說什么。看著對方的時候,她的眼神有些許游離,或許是因為為自己的失態不安,總覺得她眼里有絲絲歉意。她一直在笑,但不是平時爽朗的樣子。她的笑比平時溫和許多,沒有了先前的鋒芒。那樣的笑容讓人覺得心也跟著柔軟了。那一刻,我突然明白,原來,她就是妖精。一個微醺的妖精。
她是愛酒的女人,所以她總有參加不完的酒局。有人說,她其實是在用酒精掩埋內心的荒涼。于是,我想到了第一次見面時她身上的那抹紅。張愛玲曾經寫到,“娶了紅玫瑰,久而久之,紅的成了墻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還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飯粘子,紅的卻是心口上的一顆朱砂痣。”她就是那朵妖嬈艷麗的紅玫瑰。曾經她是一個人心口上的朱砂痣,可是后來她卻成了墻上的一抹蚊子血。再后來,在感情里,她幾起幾落。雖然從未見過她一蹶不振的樣子,但是我想,她心里是有落寞的。我突然不懂,她如此愛酒,是否正如祝小兔說的那樣,是因為貪圖半醉半醒間,可以肆意釋放真實的自己?可是,為什么,當初我分明從她迷離的眼神中看到了些許歉疚?
那一抹紅再次出現在我的腦海里,模糊間,我似乎看到了帶刺的玫瑰。是的,她就是一朵帶刺的玫瑰。她明艷、驕傲、耀眼,只是這些光鮮的背后卻也隱藏著一顆柔軟的心。她習慣用鋒芒武裝自己,或許只是因為不想再被人傷害。所以,只有當酒精在體內肆虐張狂的時候,她才肯脫下盔甲,讓自己柔軟下來。雖然她微醺的樣子像極了嫵媚的妖精,但是,我卻不希望她繼續醉下去。帶刺的玫瑰固然動人,卻也扎手。只是,真正愛花的人又怎舍得把它從枝頭強行摘下占為己有?我想,他一定會靜靜守候,陪著玫瑰共度風霜雨雪,沐浴陽光雨露。即使長久的相伴,紅玫瑰都會是他心口上的朱砂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