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王根祖
前面幾篇文章中說到,在知識經濟時代,企業最重要的驅動力量不再是實物資本,而是人力資本,誰在未來擁有最多、更優秀的人才,誰就會是未來更成功的企業。然而,每個人都是獨立的,他不像實物那樣,從屬于某一個主人。而且俗話說:100個人會有101個想法,是人就有思想、就有意志、就有情緒,從這個意義上講,管理人要比管理實物難很多很多。
過去我們習慣于用“擁有”的思維來組建團隊。在物權法保護下,你是可以完全擁有對實物資產或者金融資產絕對的支配權,但如前文所說,無論是從法律上、還是從控制力上,你都無法真正“擁有”某個人,哪怕是夫妻、哪怕是父子(女),而且“留得住人,也留不心”,所以用傳統管理你所“擁有”實物的方法,來管理人才,顯然是根本行不通的。
其實“擁有”這個強關系,也有很多壞處。在人與人的關系中,筆者的觀點是越弱的關系,越自由地進入和退出的關系,越會走向正向博弈,走向雙贏;而越強的關系,越穩定無法更改的關系,越會走向負向博弈,走向雙輸。
舉個生活中的例子,戀愛中的戀人沒有結婚時,雙方會很少吵架,而一旦結婚后,吵架、冷戰要多很多;很多優秀的企業家,或者說官員,管理企業幾千人、幾萬人得心應手、游刃有余,但管理自己的妻子(或老公)、子女,卻往往沒轍。
為什么會有這樣的情況,強關系是個很重要的罪魁禍首。因為結婚前雙方是弱關系,可以隨時分道揚鑣,因此雙方都在小心翼翼地珍惜維護這種弱關系;但結婚后,變成了強關系,分手的門檻或者說成本大大提高,所以雙方反而不是更珍惜,或者說更賣力地維護這種關系。
同樣的道理,因為子女是無法更換的,所以子女往往更難管理。如果這個人是你的員工,或者說合作伙伴,你可以隨時更換,所以員工和合作伙伴,如果你對他們很重要的話,他們一定會小心翼翼地服務好你,利益會驅使他們更加尊重或者服從你的意見。但子女就不同,反正你無法把我換掉,所以就沒有太大的壓力,因此反而會更“任性”,即便氣得你胡子發抖,也拿他沒有奈何。
其實在組織中,也是這個道理。想想國企,或者說政府機關,這里的領導在某種程度上是很難管理的,因為很多時候,如果你沒有對“用人”和“薪酬福利”的生殺大權的話,讓部下服從你的命令,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
同理,在今天固定的組織中,企業聘用人往往遵循“面試----試用----轉正”這樣的流程。試用期的員工一般要比轉正后的員工,無論從工作態度上,還是勤奮度、用心度方面都要好很多,這是因為這時的關系還相對較“弱”。而一旦轉正后,員工與企業的關系轉“強”,這時雙方的關系,根據《勞動法》,就有了很多限制。這其中尤其不公平、不合理的是:員工可以隨時中止《勞動協議》,無需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但企業如果要辭退員工,除了有很多限制條件(如不違反《員工手冊》,懷孕或哺乳期等),一旦你要辭退員工,或者合同期滿不再續約的話,你都要承擔賠償金。
其實《勞動法》的這一規定,顯然違反了《博弈論》中最重要的思想:“公平”是博弈雙方走向繁榮、走向正向博弈最重要原則。對博弈雙方任何一方的“保護”或“幫助”,實際上最終傷害的一定是雙方!比如說南京的“彭宇案”,法院的判決表面上是幫助了摔倒在地的老人,侵害了做好事扶老人的“年輕人”,但最終實際上的后果是,更加損害了老人們的利益,因為從此之后,很多人不敢再去扶摔倒在地的老人了……。《勞動法》看似保護員工,實際上這樣的政策讓員工導向不勤奮、不積極,導致企業的管理難度加大,導致企業經營效率下降,長期以往導致企業在招人方面越來越謹慎、越來越小心翼翼…….,而且企業效益下降,也必然會導致更多人無法就業......
在知識經濟時代,我希望大家放棄對人才的“擁有”,不要謀求“擁有”,因為一方面是根本無法擁有;另一方面,越強的關系反而會導致走向“反向博弈”。我的建議是:轉而追求“弱關系”,追求“協作”,追求“連接”,越松散的關系,越自由地進入和退出合作,會導致合作雙方,走向對雙方都好的“正向博弈”,導致生產力的提高。
在奴隸社會,奴隸是完全屬于奴隸主的,生產力反而低下;封建社會,農民和地主的關系相對弱化,生產力得到進步;資本主義社會,工人和企業主之間的關系進一步削弱,工人的流動更頻繁,生產力進一步提高;而在知識經濟時代,平臺+個人,自由職業者會越來越成為主流。
對于傳統企業,如果你有100人,我們的建議是您要做以下三步:
1.? 把核心的20名員工,都通過股權激勵的方法,成為您的事業合伙人,? 讓他們不僅是公司的核心員工,還是公司的股東,為自己的事業而戰。
2.? 非核心的80名員工中,可以裁員30%,減去24名員工,你會發現公司業務不會受太大的影響,而人力成本卻大大下降;
3.? 余下的56名員工,不要再簽長期的雇傭協方式,而是改為合作伙伴,或者協作方。對于這些解除長雇的員工而言,不必沮喪,表面上看,你失去了一個穩定的工作,但當你從舒適區走出后,有壓力的人會被激活,會讓你成長為更優秀的你。而且最重要的是雖然你失去了一份看似穩定的工作,但其實你失去的只是一棵樹,得到的卻是整片森林。你不再與任何組織保持歸屬性的關系,但你卻可以為社會、為互聯網帶來的所有機會而工作!
《零邊際成本社會》里所說的,我們應該放棄所有權,謀求使用權。因為所有權,除了要支付巨在的擁有成本外,你還要很多的維護費用,就像汽車,你不僅需要昂貴的價格購買,你還需要為汽車支付車船稅、養路費、保養、停車費、折舊等支出,哪怕你不用,這些費用也無時無刻不存在。而使用權則不同,要比所有輕很多,招之即來、揮之即去,使用即付出,不使用即沒有任何費用產生。在移動互聯網時代,在連接無處不在的今天,使用權要比所有權性感得多得多。
這一觀點不僅對“物”有用,對“人”同樣適用,是時候該更新我們的“人才觀”了,不要謀求“擁有”,而是謀求“協作”;不要謀求“控制”,而是謀求更高效的“連接”!
老王, 一位在路上的70后草根創業者,正努力學習商業世界的知識,探索企業卓越經營的奧秘。希望把自己的所學所思記錄下來,既可供同在路上的創業者交流,也可為這段創業歷程留下印記,以作未來復盤反省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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