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次遇見謹之,是他十七歲那年,一個不太熱的夏天。
? 翠綠的爬山虎爬進眼簾,幾抹淡紅東一朵西一朵開著,藤椅藤桌,鈦白色的吧臺,融進一家帶著清新微醺調子的民謠清吧。吉他掛在吧臺前面,一切都相得益彰。
? 這家叫"藍調"的清吧我常來,無非是喜歡它安靜又令人舒適的格調,在午后攜上一本書,坐在靠窗位置,聽上一兩首舒緩的音樂,一坐就是一下午。起初,我并未注意那把吉他。
? 許是許久沒體驗過這種生活和那時的人,寫來懷念。那個抬手伸懶腰的午后,無意瞥見鄰坐白襯衣男孩。撓了撓頭,恍惚記得他這幾日都在我隔壁坐著,炯炯有神的兩眼發光看向吧臺。
? 我嗤笑,八成又是一個看中吧臺小妹的人。
? "美女,我能借你們店吉他彈彈么?"
? "這個…我…"吧臺小妹有些難為情。
? 我悶笑,這是為難小妹還是在搭訕。但下一秒我就為自己的思想感到羞愧。聞聲看去,襯衣少年從始至終都看著那把棕色吉他并不是吧臺小妹!眼中帶著渴望和說不出的熱愛。我恍然大悟。
? 萬分羞愧之下將自己的思維狠狠地鄙視了一翻。大抵是應了那句網絡潮語:良心痛。
? 我帶著所謂的"良心痛"過去跟小妹溝通,因為是熟客,我拿到吉他要比謹之容易得多。
? 那天謹之興奮的像個孩子:"你知道嗎,我以前也有一把吉他跟它很像,可是后來…"可是后來…我沒有聽到下一句,他突然沉默了。
? 內心本破為得意的我微微一楞,"噔~"伸手碰了一下琴弦,琴音蓋過剛才的話題,我笑道:"會彈么,先彈彈吧。"
? 我跟謹之就這樣熟識起來,一個夏天都在"藍調"。
? 有時候我看書,他在一旁彈吉他。偶爾抬頭看謹之,陽光撒在琴弦和他臉上有種說不出的干凈。書上說的翩翩少年郎,大抵是謹之這樣的吧。他說想要當一個優秀的民謠歌手,像宋冬野花粥那樣。
? 我捧書笑著祝他如愿。
? 暑假的最后一天,我打算告訴謹之我要離開這個城市,也許不會再來。把頭埋在桌上想著怎樣告別,告別對我向來是件困難事。
? 當然,我坐到黃昏也沒等到謹之。
? 走時望向吧臺那把吉他,依然有幾縷陽光在上面跳躍,有些出神,總覺得空落落的。
與謹之分別一年,失了聯系。希望,那個少年還記得那把鈦白吧前那把吉他,棕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