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杰明·富蘭克林曾說過:一個幫助過你的人,比一個你幫助過的人,更愿意幫助你。
這句話精辟得讓人拍案叫絕,我猜大家或多或少都有你幫助過的人最后“忘恩負義”的經歷。
確實有那么一小撮就是忘恩負義、完全以自我為中心、把別人的幫助看成理所當然的人,俗稱喂不熟的白眼狼。
這里列舉一個很常見的情景:一個跟你關系還不錯的朋友向你借了一筆錢,且數額較大,平時小借小還都很及時,但這次對方遲遲沒有表現出還錢的意愿,恰好你最近手頭也有點緊,所以就嘗試催著他還錢。
明明他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但此時他會給自己找理由,“我都這么艱難了,你還催我還錢,你這個人怎么這么沒惻隱之心、這么壞,根本就沒把我當朋友!”,就此他在道德層面找到了不還錢的“正當理由”,他完全忘了你之前借錢幫助他的那些“恩”,只記住了這次你催錢的“仇”。
但是絕大部分人不是這樣的,如果你發現自己幫助過的人普遍“忘恩負義”,那問題可能不在他們,而是在你自己。
1. 將自我定義為熱心的人
美國社會心理學家利昂·費斯廷格曾提出過一個“認知失調理論(Cognitive Dissonance Theory)”。
個體對于事物的態度以及態度和行為間是相互協調的;當出現不一致時,就會產生認知不和諧的狀態,即認知失調,并會導致心里緊張。個體為了解除緊張會使用改變認知、增加新的認知、改變認知的相對重要性、改變行為等方法來力圖重新恢復平衡。
如果你將自己定義為“我是一個喜歡幫助別人的人”或“我喜歡這個人,我愿意幫助他”,你的行為就會符合自己的認知,看到別人需要幫助(不管是不是在向你求助),或者你自認為別人需要幫助,你就會主動上前提供幫助,如果你選擇視而不見,自己會有強烈的不適感。
假設別人也認同了你“喜歡幫助別人”這個形象,那大家會認為你的幫助是理所當然,幫助別人使你快樂,被幫助的人前幾次會有感激之情,久而久之這種感激之情也會淡薄,最后基本不會有人記得你的好。
2. 別人需要漁,你給的是魚
幫助別人也要有個度,如果別人需要漁,就不要給他魚。
比如一個設計作品,別人想知道這個效果是怎么做出來的,那你教給他設計工具或技巧就可以了,不要把整個作品做出來給別人,這樣別人無法提高,也會覺得你是在炫技或者故意不想讓他進步,不是真心的幫助。
渡邊淳一的《化身》中有一句話,很適合用在這里:人也罷,花草和其他生物也罷,凡是過度想表現自己,就會使觀眾掃興,減弱了它本來所具有的魅力。
3. 提供幫助的方式不對
曾經有媒體報道過“愛心企業家資助貧困大學生,但大學生畢業后音信全無”的新聞,網上很多人都指責那些大學生忘恩負義,為資助者鳴不平。
但是從貧困大學生的角度來看,自己接受的不是愛,而是施舍。這些大學生還要配合媒體的采訪宣傳、定期向資助者匯報學習成績…這往往會讓他們感到反感、自卑、以及懷有深深的虧欠心理,所以他們不愿意直面“恩人”,選擇逃避。
類似地,如果你幫助別人的時候表現很強勢,別人就會有心理負擔,甚至可能導致別人厭惡如此弱勢的自己,你們之間不再是對等的關系,也許日后他在心底深處還會記得你的好,但和你相處的模式再回不到從前。
助人為樂是一件很好的事,但怎么巧妙的幫助別人也是一門學問。
以我的經驗來看,“幫助”貴在“精”不在“多”,在別人走投無路的時候伸手拉一把,別人往往會把你視為貴人;不要別人遇到點困難你就想上去幫一把,要相信別人也有解決問題的能力。
幫助別人之后,為了緩解別人的虧欠心理,可以適當的也請對方幫些小忙。
如果對方下樓買咖啡,讓他幫忙帶一杯;如果對方擅長做菜,你就主動說想嘗嘗他的手藝;如果對方喜歡看書,你也可以借本書來讀讀,不明白的地方再向他請教,畢竟和諧的關系是雙方都有所付出,只有一方一味的付出注定會出現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