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思考手冊》
作者|何玉龍
第二章 理智與情感
“不要被外表迷惑” ——《1Q84》book 1 第一章標題
你坐在回家的地鐵上,手機已經沒電,沒辦法,這時候只能望著對面擋風玻璃里自己的正臉發呆。什么都做不了的情況下,你開始回憶起那些已然過去的事。鬼使神差,此時突然回想起的盡是一些蠢事——是那些只要一想起來就讓自己懊悔的糊涂賬。這個時候的你對“時光機終于問世!”這一新聞十分地渴求。
其實那些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無非是因為自己曾經的那些傲慢與偏見,盡管可能是無心之舉,但還是直接或間接的傷害了一些人(包括自己),做錯了一些事。雖然“感到懊悔”這一行為體現了你的善良,可是曾經做出的那些蠢事無疑是一種惡,怎么辯解都不能逃脫。
此時肯定會有人說,誰沒有犯過錯呢,或多或少都有一點,都是這么過來的。說得沒錯,確實如此。不過那些讓自己感到懊悔,還因此傷害了一些人的蠢事如果從未發生過就好了,這想必應該是大部分人存在心底的愿望吧。
村上春樹在他的隨筆中回憶起青年時代開酒館時所面對的落魄與委屈后誠實地總結道:
我絲毫沒有奉勸諸位“人生路上要盡量多吃苦頭”的意思。老實說,我覺得假如不吃苦頭就能蒙混過關,當然是不吃更好。毫無疑問,吃苦受難絕不是樂事一樁,只怕還有人因此一蹶不振,再也無法重整旗鼓。
沒有經歷那些蠢事就能蒙混過關,當然是不經歷更好。現實的情況是,雖然你不能完全避免做出蠢事,但如果能盡早掌握一些知識的話,則可能盡量讓蠢事少發生。
還記得這本小冊子前面提到的三圈模型長什么樣子吧?
這一章討論的焦點是最上面的那一圈:What,指那些表面的、容易感知到的東西。與How那一圈不同,What這一圈更淺顯易懂,甚至有一部分肉眼可見。
比如兩種客觀存在:事物和事件。雞蛋,奶茶,動物是事物;某人司法考試通過,英國脫離歐盟則是事件。事物有形,事件無形,要存在無形的事件,有形事物是其基礎。因此事物是比事件更基礎的存在形式,各種有形的事物組成了各種無形的事件。
最后,這兩種客觀存在又總稱為事實。不過事實可以被認為是客觀的,也可以被認為是主觀的。
事物和事件都是客觀的,他們都存在于公眾領域,原則上可以為每個人所獲得。
主觀事實是指,由個人親身經歷的,或者間接通過別人的經歷確認的事實。因此,主觀事實的確認完全依賴于你自身或者別人自身的可靠性,即值不值得信賴。
——《簡單的邏輯學》 作者:D.Q.麥克倫尼
與事實相對的是主觀存在的觀念,即如三圈模型里What圈所描繪的:我們對事物和事件的反應(React)。
觀念是對客觀事物的主觀反映(注:反應和反映有主動和被動的區別,但本質上一樣)
正確的觀念忠實地反映其對象的客觀秩序,與之相反,錯誤觀念則是對客觀世界的歪曲表達。
——《簡單的邏輯學》 作者:D.Q.麥克倫尼
怎么確認觀念是否正確呢?最有效的方法是透過觀念本身,然后觀察這個觀念所表現的那個對象,看那個對象是否是獨立于我們主觀意識的客觀事物。換句話說,確認觀念正確與否需要盡量多的接觸觀念表現的那個對象,接觸得越多,理解得越深,也就更容易判斷那個對象是否是客觀存在的。
越是忽略觀念的客觀根源,觀念就會變得越不可靠。
如果超過了一定的限度,客觀與主觀的聯結紐帶將會斷裂。
到那時,我們看到的外部世界只是大腦的創造品,而非世界本身的面貌,觀念將與世界脫節。
如果我們本意是“確認事實”,那我們就必須繞過主觀的觀念,直觀外部世界。
——《簡單的邏輯學》 作者:D.Q.麥克倫尼
常有人說道是騾子是馬,牽出來遛遛。養成實際調查的習慣,不輕信沒有被證實的觀點,這是獨立思考的開始,也是一種素質。
雖然也存在現實的問題:這么做要花時間,耗精力和金錢,這些都是“確認事實”的現實制約。沒關系,有問題才有解決辦法,這也是這本小冊子往后要討論的話題。
那么梳理一下,我們已經產生了兩個結論:
清晰明確的主觀事實可以正確反映客觀事物
主觀觀念要能在客觀世界中找到本源才算正確的觀念
接下來要討論的是主觀觀念與客觀事物的兩種聯系:簡單觀念和復雜觀念。
如果主觀觀念與客觀事物的聯系簡單明了,那么就是簡單觀念。比如一說到“蛋糕”,我們就能馬上想到蛋糕的樣子,甜膩的味道。由于簡單觀念對應的客觀事物只有一個且十分具體,所以很好驗證。
而復雜觀念呢?先舉個例子之后再做解釋,“刻意練習”就是一個復雜觀念。
之前我們討論了四條刻意練習的方法,如果止步于此的話,那么刻意練習還算是一個簡單觀念,可是為了確保刻意練習的方法能真正發揮作用,緊接著又提到了兩條前提條件(你還為此十分生氣)并且對于“為什么非得有這些前提才行”還沒有給出原因。
對了,不如借著這個機會補上原因,還能以此展示復雜觀念有多么復雜。那兩條前提條件的產生是因為不同的領域有不同的認知復雜度。
認知復雜度(cognitive complexity)是指你構建“客觀”世界的能力。認知復雜度高的人具有高度復雜化的思維能力,更善于同時使用互補與互不相容的概念來理解客觀世界。真實世界中,黑白對錯并非截然分明。
目前關于“刻意練習”理論的不足之處在于刻意練習理論發揮作用的領域多是一些“認知復雜度”較低的領域,比如象棋、鋼琴、籃球、駕駛,但對于“認知復雜度”較高的領域,比如管理,銷售等作用有限。
認知復雜度高低的差異主要來源于“隱性知識”的多少,即那些不透明卻又很重要的知識的多少。銷售、管理領域的隱性知識毫無疑問要比象棋、籃球多得多。因此才有“你所訓練的領域是合理發展的行業,有一套成熟的評價標準”這樣的前提條件。對管理能力的評價遠遠不如對象棋能力的評價更客觀真實。
原因差不多就是這樣,好吧,為了解釋清楚“刻意練習”,即便要偏一大段主題也在所不惜。它的的確確是一個復雜觀念,不能簡單對待。
復雜觀念指的是那些與客觀事物并非一一對應的觀念。這種觀念在客觀世界中通常具有多個來源。例如民主,它是明確具體的觀念嗎?至少在潛意識上來說,是的,因為我們可以把它聯系到客觀世界。但是民主的內涵有其豐富的來源:人物、事件、憲法、立法行動、舊制度以及新制度等。
如果我要和其他人討論民主問題,為了避免因走入主觀主義的歧路而無法與別人溝通,我討論的必然是現實中大家都明白的事物;我必須不斷地涉及現實中的種種事件,而這些事件即是民主內涵的現實土壤。
——《簡單的邏輯學》 作者:D.Q.麥克倫尼
到目前為止我們對“事實和觀念”討論了很多,為什么呢?因為在“三圈模型”里,事實和觀念組成了What圈。如果說How圈的屬性是方法論,那么What圈的屬性就是客觀與主觀。或許你已經注意到討論這一圈的原因,或許還沒有,我們在地鐵上回憶起的那些蠢事之所以發生,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為那時的我們對客觀和主觀還含混不清,雖然此刻也不見得多么高明,不過那時候的我們無疑更“愚蠢”一些。
通過討論原來犯過的那些蠢事來說明客觀與主觀的“含混不清”是一個浩大的工程。比如青春,熱血,意氣用事,感情用事,愣頭青……對了,還包括自以為是,盲目自大,自作聰明,偷奸耍滑,唯唯諾諾,欺軟怕硬。這些都太多太大,是文學故事汲取不盡的養料。然而在這里,這本小冊子無意,也沒有能力,窮盡討論。
因此把范圍縮小,面對客觀與主觀的含混不清,我們先專注在對“解決問題”這一主題——盡管還是一個寬泛的主題——的思考上。
還記得在上一章你生氣抱怨的時候,我們提到了解決問題的方法:
這本小冊子想表達的一個想法是:抱怨沒有用。面對讓你不滿的現狀,你只需不停地想象一個更好的目標,然后面對這個現狀與想象的落差,你看出問題,收集信息,找出關鍵,制定解決方案,分解成小組塊,最后執行,執行一次之后改進解決方案,再分解,再執行。為了更有條理,還應把這樣的做事方式放入各個周期里(探索期,同化期,完成期)不斷地循環執行。
第一眼看起來你會覺得這是一個不錯的方法,但要是真的著手實行,你會再次感到理想與現實的落差——這個方法說的都對,但還是不清楚具體該怎么著手去做,就算照著做了,過程中又會冒出各種狀況。
這就是語言的局限。我們組織語言用以表達觀念,但我們如何確認自己找到了合適的語言?
同樣的,我們也試圖用觀念反映客觀事實,但我們如何確定自己的觀念是正確的?
還有那些我們從自身經驗得出的主觀事實(與觀念的區別在于它是實際發生過的)又真的是正確的、反映了客觀世界的嗎?
在理想路線下,語言能準確描述觀念,觀念能準確傳達事實。但遺憾的是,現實路線才是常態(這點不證自明),語言誤解了觀念,觀念歪曲了事實。
在現實路線下,客觀與主觀含混不清。人與人之間誤解連連,問題更是不可能得到高效率地解決。總體上講,理智與情感糾結在一起,人們被外表所迷惑,難以認清被裹挾的本質。在這樣的狀況下,我們怎么可能不做蠢事呢,更遑論漂亮地解決問題了。
另一種現實情況是其實“事實”大家都清楚,道理(正確的觀念)大家都懂,可最后還是揣著明白裝糊涂,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無奈的是這很可能并不是出于本心,之所以不按照我們懂得的道理做事,是因為:
我們需要在經濟利益、政治利益、社會利益以及現實生活中的生存困境之間做利益權衡,找到對自己的最優解。
總的來說,今天我們在局部地區做抉擇時,由于受制于周邊力量,常常不得不遵從他人。
——出處丟失
“可怕,不,應該說絕望!”你說道,“之前在說How這一圈時還覺得這么積極,怎么到這里就這么消沉了……”
哈,不用這樣。之前不是說過了嗎——有問題才有解決辦法。換句話說,正因為知道了癥結所在,才容易對癥下藥,而學習與思考就是“解決辦法”這味藥的藥引子,這本小冊子的另一個主題就是做一味名為“解決問題”的藥!
灰色地帶是指真相不能被清晰確認出來的情況。生活中充滿了這種情況。
灰色地帶之所以會存在,是因為事物有時候并不是黑白分明的。你常常會發現自己所處的境地不屬于絕對意義上的黑或者白,它們沒有明確的對立面。
這僅僅說明你沒有看清楚它們。不要將你主觀上的某個灰色觀念無限放大到包括整個世界,并且認為這就是世界的本來面貌。
負面(含混不清)只有在正面(清晰明確)已知的情況下才可以被確認為負面。
——《簡單的邏輯學》 作者:D.Q.麥克倫尼
因此,當你陷入負面泥潭時,也不要喪失信心。現在你正經歷“含混不清”,但是,“含混不清”的情況之所以出現,正是因為我們曾經有過“清晰正確”的經驗。
如果“清晰正確”是可能的,那么你目前所不明白的事物、正“含混不清”的事件最終會水落石出,清晰正確。
理論上來說,克服目前經歷的模糊狀態,從而到達真相的那一天總是存在的。
——《簡單的邏輯學》 作者:D.Q.麥克倫尼
(突然冒出了一個感想:這一點對于貪圖短期,缺少耐心的人或許是一個啟發。)
既然已經明白了問題所在,接下來就說說解決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