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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綱結構:第六章? 當婚姻已經破裂
一、婚姻問題帶來的創傷
二、婚姻破裂之后的調整
【導入】我們夫妻之間常有沖突,但以和為貴的相處模式,并沒有把問題引起的情緒困擾消除,這樣的和只是維持蘋果皮式的和諧,這樣的和其實更促使婚姻的破裂。婚姻的破裂是各方都會帶來創傷,尤其是小孩。
一、婚姻問題造成的創傷
1.婚姻問題造成對孩子的創傷
婚姻問題比如夫妻之間的爭吵,甚至出現暴力,分居,離婚對孩子都會產生傷害,一旦處理不好,這樣的孩子會在睡眠中咬牙、做惡夢、在自己的房間里偷偷地哭、經常生病、不能集中注意力、膽小、無力感重、易發脾氣、不聽教導、學習散漫。
任何孩子與父母的關系,在孩子心里,都是一份無可替代、不能動搖的鐵三角關系。一旦這個關系遭到破壞或者威脅,孩子只得以犧牲自己去換取父母的和諧了。孩子的潛意識會推動他制造一些自己的問題出來,以為這樣做能使父母停止這些行為,這便是孩子多病、學業成績急降、出現不當行為的原因。
孩子內心深層的信念是:父母都是完美的、絕對不會錯的,并且都是要完全支持的。所以當父母爭吵或分手時,孩子無法理解,不知如何是好。這樣引起的信念,使孩子對這個世界,對人生最基本的認識基礎產生動搖,因而不能有足夠的力量去面對和處理自己人生巾的各種事情。所以,夫妻關系的破裂,一定對孩子造成傷害,無法避免,也許技巧可以減少這份傷害,在這部分我便介紹這些技巧。
2)如何把對孩子的傷害減到最低
部分的父母,當他們爭吵時,他們仍然深愛孩子。就算他們決定分居甚至離婚,他們仍然是深愛孩子的,只不過他倆之間的問題已經大到超越一切,包括對孩子的愛。父母之間的感情關系是他們兩人的事,他倆已經成年,有權決定自己的人生該怎樣過,當然亦有責任承受自己決定的后果。若他們仍深愛孩子,他們可以做一些事,使兩人的沖突和分手給孩子的傷害和痛苦減到最低。
(1)盡量對孩子坦白。
坦誠地告訴孩子你倆有意見不一致的事情,告訴孩子這是正常的現象,沒有兩個人能夠在所有的事情上意見一致的。坦誠地告訴孩子與另一方爭吵后自己的不開心,但是絕對不要在孩子面前批評、責罵另一方。你可以對孩子說:“這次爭吵使我感到很累,有些失望。”但是你不可以說:“你爸爸很不講理,他使我很累。” 如果可以,你這樣說會對孩子有幫助:“爸爸有他的看法,那也是為了我們好的,只是其中一部分我不能同意。”就是在孩子面前給予另一方肯定。
如果你哭了,不要在孩子問你時否認,坦白地承認好了。哭泣不是一件見不得人、罪惡或錯誤的事,也不是只有軟弱的人才會做的事。所有人都會有哭泣的時刻,甚至所有情緒當達到一定程度時,都會有眼淚出來。
(2)絕不把痛苦歸咎于另一方或孩子。
無論你有什么情緒,或者痛苦,都要明白這是自己的人生,自己的責任,事情中都有自己的決定引起的后果。絕對不要在孩子面前埋怨另一方,更不要說問題是孩子的錯,或者是孩子引起的。就算是說笑都不可以。
你可以對孩子說:
?每個人都會有煩惱和不如意,我現在就是處于這樣一個狀況。
?有一些事情,我與你的爸爸/媽媽的意見不一致,這也是很正常的現象,因為沒有兩個人能夠在所有事情上都看法一致。
?事情與你(孩子)完全無關。爸爸媽媽對你的愛也完全跟以前一樣,絕對沒有改變。
假如孩子較年長,能夠與你像朋友般傾談內心的感受,你可以把內心的一份情緒帶出來與孩子談談。前面說過的原則必須遵守(不批評另一方),若不能做到這點,則不應與孩子談論。
(3)無論發生了什么事情,父母對孩子的愛都不會改變。
假如父母雙方都能按照上述的做法,在沖突爭吵的過程中與孩子保持溝通,孩子心中雖然難受,但是會感到父母懂得處理他們自己的問題,便會減少制造問題,也會減少對自已的責怪。尤其是當父母愿意與孩子探討內心的感受時,孩子也會愿意對父母坦白說出內心的感受,并且接受父母在談話中的引導。
如果父母的感情關系繼續惡化,發展到需要分居或離婚的地步,有了上述的親子關系,孩子的心理困擾可以保持而不再惡化。當分居與離婚已成定局,父母都分別能夠與孩子建立一個更緊密的關系,互相支持。
這樣,除了在整個過程中父母分別用語言去給孩子保證,他們對孩子的愛保持如前一樣,無論什么事情都不會改變這份愛,在實際的接觸相處里,孩子會真正感受到這點。這樣,孩子能夠接受父母已經分開的事實,內心雖然有份惋惜、無奈,但是,由于他仍享有父母的愛和支持,他仍然可以繼續成長。
(4)與孩子同住及見面的權利。
分居或離婚所引起的問題之一是哪一方擁有孩子的撫養權,而另一方獲得探視孩子的權利。很多壞掉的婚姻關系都以憎恨、報復的心態結束,往往以孩子作為傷害對方的工具。憑著愛而開始的一份關系,過程中兩個人對這份關系的發展負有完全同等的責任,因為不能相處而要分手,這是值得惋惜的,但不應該以憎恨、報復的心態結束。因為配偶的問題而利用孩子去傷害對方,這是完全漠視無辜的孩子,無視身為父母的責任了。
用這件事去傷害另一方,孩子所得的傷害比另一方的大得多。這簡直是以損失孩子的幸福人生為代價去對另一方的報復:每一次使另一方感受到痛苦,都同時使孩子獲得幸福的可能性失去2%。
對于已經分居或離婚的夫妻,最好保持這樣的一個心態:“我的婚姻已經失敗了,我應該為怎樣減少給孩子的傷害而做點事。另一方是孩子的爸爸/媽媽,孩子希望多點與爸爸/媽媽見面,我應該盡可能地滿足他這個愿望。”用這個態度,盡量從符合環境條件和照顧孩子的需要的角度去與另一方就什么時間,每次多少時間見孩子最好……等方面達成協議。
(5)孩子與父母一起的時間。
已經分居或離婚的夫妻,仍然是孩子的父母,這是不能改變的事實。父母有責任與孩子在一起,孩子亦有權與父母在一起,所以,應該安排一些時間三個人在一起。三人在一起并不代表夫妻聚合,而是父母與孩子團聚。如果三人住在同一個城市,每周一次并不過多,而最少也要每月一次。若夫妻分手后身居異地,每年兩次利用長假期去探望另一方,順便旅游,對孩子是很有意義的事。三個人可以去公園走走,或者游山、游泳、購物、喝茶、去動物園等。最重要的是三人在一起的全部時間里,都應該保持一個和諧愉快的氣氛。假如不能夠的話,不安排三人聚會比爭吵緊張的三人聚會好,因為沒有三人聚會,孩子尚可保存一個憧憬,父母在孩子面前爭吵,連憧憬都沒有了,孩子感到絕望。
已經分居或離婚的父母,兩人之間雖然沒有夫妻的關系,但是在見面時仍然可以憑對方的兩個身份而給予尊重:①對方是一個人;②對方是自己心愛的孩子的爸爸/媽媽。
(6)再婚引起的一些情況。
一位父親離婚后帶著女兒再婚,他強迫女兒稱呼新的妻子為“媽媽”。女兒反抗,父親認為女兒沒有尊敬后母,痛打女兒一頓,女兒自殺身亡。這樣的例子很多,也許大部分不是以孩子自殺收場,但是孩子與父親的關系、在家里的生活,都會出現很多問題。這樣的例子當然也只限于父親這邊,母親帶著孩子再婚的情況在中國比父親帶著孩子再婚的多。此外,后母或后父不接受隨著新婚而來的孩子,也是常事。
父母的位置,在孩子心中高于一切,同時任何人都不能夠替代。所以,正確處理再婚伴侶與孩子關系的方法是:
?不要逼孩子稱呼新的伴侶為“爸爸”或“媽媽”,可以用“阿姨”或者“叔叔”等稱呼代之。就算孩子愿意,也不要孩子這樣做,告訴孩子他只有一個“爸爸”或“媽媽”,什么人都不能替代,以此來表示對已分手伴侶的尊重。這樣,孩子的內心會有良好的感覺,本人亦會更穩定。
?新的伴侶應該對孩子這樣說(假設是新媽媽對兒子):“我不是你的媽媽,我也沒有辦法做到只有你的媽媽才可以為你做的事。但是,我會盡我的能力去為你做一些事,讓你感受到這個家庭的愛、溫暖、保護及和諧。我希望與你有好的、愉快的溝通。我會尊重你在這個家庭的位置和權利,就如同我尊重你媽媽在你心中的地位一樣,我希望你也會同樣地尊重我。”
?這樣,新的伴侶沒有侵占孩子媽媽在家庭系統中的地位,能夠與孩子建立融洽的關系。若孩子的媽媽愿意的話,新的伴侶可以參加一次丈夫、孩子與親生母親的三人聚會,讓孩子看到四個人之間的和諧和接受,孩子會更安心了。
?新的伴侶可以對孩子的媽媽說:“謝謝你給我機會照顧你的孩子。我不能給他只有你才能給他的東西,但我會盡我的能力去為他做我可以做的事,使他有最好的成長。”
2.分手的創痛
大部分人在分手時總有一份創痛。這份創痛往往建筑在對對方的失望上。如果你把這本書從頭看起,看到這里,你應該已經明白自己對婚姻的失敗也負有一份責任。既然決定分手,便要真的放下。兩人在一起時,都曾經為這份感情關系付出,亦曾經為對方的付出而自己也付出。兩人當時可以做的都做了,無法做得更好。在當時兩人的付出和回報,也已經互相抵消了,并沒有拖欠。就像佛家說的:因緣而聚,緣盡便分。
成功快樂的人生可以與這個人一起而達到,也可以與另一個人一起而達到,更可以自己一個人生活而達到,用這個態度去接受分手的事實,便能夠把過去放下,面對未來。這樣才能夠有新的機會,而對方也才會有新的機會。
至于那份痛苦,必然要等到心中沒有怨恨時才能消逝。心中有怨恨的人是跟自己過不去,不讓自己活得成功快樂,因為一份怨恨總是給懷有它的人最大的傷害,而往往對被怨恨的人只能做出很小的困擾,甚至完全沒有。
假如你與另一方分了手,心中感到痛苦,愿意對對方沒有怨恨,可以嘗試用以下的方法去處理:
?找一個寧靜的地方,讓自己坐下來,先放松一下,做幾個深呼吸。閉上眼睛,在腦子里看到對方,對對方說以下的話: “我們曾經有一段時間在一起,現在結束了。在那段時間里,你給我很多,謝謝你。我會把對我有用的保留下來,讓我以后活得更好,我用這個方式來表示對你的感謝。”“在那段時間里,我也為你做了我可以做的,希望你也會珍惜。”
“現在我們的關系已經結束,我讓你完全返回你自己的人生,因此我也可以完全返回我自己的人生建立更好的未來。我祝福你,也請你祝福我。”
?假如你有倆有孩子,你可以加上以下的話:“你永遠都是(孩子名字)的爸爸/媽媽,就如我永遠都是他的爸爸/媽媽一樣。無論什么事都不能改變這點,也不能改變我們對孩子的愛。我會尊重你在孩子心中的地位,也希望你會尊重我在孩子心中的地位。我會做一切我可以做的事情好讓孩子成長得更好,我相信你也會為孩子做一切你可以做的。”
假如這個方法的效果不顯著,你便需要檢討一下,對已經分手一方的感情里面,是否有很大的一部分其實是你對你爸爸媽媽的需要。對父母的需要只能從解決與父母關系(接受父母)之中得到滿足。在另一個人里面找尋自己的父母,是不會成功的。
二、婚姻破裂之后的調整
1.財富的分配
作者是主張在婚姻中兩人都有自己獨立的財富,同時也有兩人共享的財富的。這樣的安排,在一旦分手時,兩人會比較容易處理財富的問題。一些人完全沒有自己的銀行戶口,把所有的錢都交給了另一方,往往在分手時身無分文。這樣的行為不是愛對方或者信任對方的表示,而是否定自己是一個獨立的人,否定自己的生存空間的表示。當連自己都不尊重自己有個人空間的需要時,對方是無需尊重的。
因財失義的故事很多,而金錢使婚姻破裂的個案也不少,這是很可惜的事。更使人遺憾的是兩人分手后一方以金錢的力量去使另一方難堪,這頓然使感情關系開始時崇高的愛完全失去了光芒。對于分手,兩人都有責任,自己無法為對方做到感情開始時的承諾,讓對方在金錢上多點支持,更容易有新的生活,是你為一個曾經愛過的人能夠做的最起碼的事了。
2.不要急于找第二春
剛分手時的一段時間里,心靈很空虛、感情上也會很脆弱。這個時一候,很容易發展出一段新的感情關系,但這不一定是好事。這段時間里一個異性給你的支持,就算他/她是真誠的,都容易使你錯以為這段新的感情關系最適合你。愛情不能被作為報答對方的東西,古代有對救命恩人以身相許、近代電影有女兒嫁給父親的債主的故事,這樣的婚姻需要奇跡才能夠有美滿的可能。
要知道在你脆弱時支持你的異性是否是一個真正適合的對象,有一個簡單的測試:在自己回復堅強后與他/她做一段時期的普通朋友,這段時間里自己對對方的觀察和感受會更客觀、準確。
另外,在一次婚姻失敗中沒有學到該學習的東西,也就是沒有成長,下一次的感情關系里同樣的東西會導致另一次的失敗。這樣是扼殺自己有美滿婚姻的機會,只能讓一次又一次的失敗和痛苦使自己‘變得懼怕談戀愛,把自己的心堵死了。
百年修的同船渡,千年修的共枕眠。能相識相知相愛到相守是很不容易的事情,雖然最后沒能在一起到老,但是也不要仇恨相對,尤其要互相努力減少對孩子的影響,希望大家都能理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