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懷左
01
看村上的隨筆時,除寫作和旅行外,他提到最多的,就是跑步——每天十公里,外出帶著心愛的跑鞋,在河畔邊慢跑……他說職業小說家是一種體力活,需要有強健的體魄,這里面,可能最開始有刻意的色彩,但后來便慢慢變成了他生活中的儀式。
儀式感,就是不做會想,做了便會開始的事情。
但解釋的最有意思的,還是安托萬的《小王子》。書里小王子和狐貍很投緣,他們約好了之后要見面。
狐貍說:“你每天最好在相同的時間來,比如說你定在下午四點來,那么到了三點我就會開始很高興。時間越是接近,我就越高興。等到四點,我會很焦躁,坐立不安,我已經發現了幸福的代價。但如果你每天在不同的時間來,我就不知道該在什么時候開始期待你的到來……我們需要儀式。”
“儀式是什么?”小王子說。
“這也是經常被遺忘的事情,”狐貍說,“它使得某個日子區別于其他日子,某個時刻不同于其他時刻。”
有點嚴肅的感覺,也有歡樂的味道,有突如其來的輕松,還有習以為常的享受。
嗯,對了,是一種習慣后的享受。
02
我覺得自己是一個懶人,說好聽點便是享受生活,再好聽點,是樂意去為生活營造一些儀式感。
朋友說我不是特別有野心的人,很多時候差不多就行。“差不多”這個詞好像有點貶義的感覺,但這種貶義其實也是外人強加的,詞語本身沒承認過,我們也沒根本沒考慮過詞語的感受。
我努力過,想把自己變成很有野心的樣子,但還是失敗了,對許多別人在乎的興趣不感興趣,我也只能是做做自己。
在喜歡的時候,用喜歡的方式,帶著喜歡的心情,做做喜歡的事情,最后收獲喜歡的感覺。
簡簡單單。
下面我來分享一些自己生活中的小儀式,平淡無奇的生活里,其實還有一束光。
【寫作時】
以前我寫東西時喜歡鋪一摞大白紙,非如此不出字,仿佛自己是一個蛋糕師,要在白色上營造出精致的感覺。現在雖然對著電腦碼字,但寫作時喜歡戴耳機(不放聲音),翹著腿,旁邊放一大杯白水,寫一會,發一會呆。
很多人喜歡在深夜寫作,他們說那時靈感的小火花四射,擋都擋不住,但我不行,我太在乎睡眠,睡不好,我寧愿不寫作。
偶爾會寫出幾個自己覺得特別酷的句子,如果是一個人在屋子里,就拍案叫絕,大喊一聲:“真TM牛逼!”如果是在圖書館,我會拉拉二胖的胳膊,然后把句子復制給她:“快讀一下,我是不是天才!”
她會回復我一個精確的數字——250。
【吃美食】
很多個鍛煉后并且刷了牙的夜晚,舍友總喜歡點一些我愛吃的外賣,他說:“來吧!吃點,一起嗨皮一下!”我嘴上說著不要,但身體卻很誠實,有幾次還比他吃得多。
在校時平時的時間緊,所以就趁每周五自習室比閉館時出去吃美食,時間久了,一到星期五我便會流口水,有點小學科學課本上巴普洛夫的實驗的感覺。
學校周邊的各種店都被我吃完了,出去逛只要遇到喜歡的店也會進去逛一逛,點足喜歡的菜,然后靜靜地等待。其實很多次想起來,等待的時候才是最幸福的。
有時候我和二胖會吃到打嗝,聲音像驢叫一樣,很不雅,但我們相視,模仿對方,然后哈哈大笑。
去北京時我們吃烤鴨,去廈門時我們吃超級大的龍蝦,去東北時點的菜根本吃不完,在武漢時香辣小龍蝦吃了一次又一次,各種魚,海鮮,各地面食,粉,餃子,羊腿,東南亞菜,意大利菜,俄羅斯菜……這只是剛剛開始……
【早起】
七點之前我就自然醒了,七點后起床我會有罪惡感。很多年了,我已經養成了習慣。
夏天在家時,我會在五點時,外出溜達一兩個小時,然后開始一天的生活。早起讓我感覺比別人每天多活了幾個小時,想到這里,我就覺得自己賺了。
早起可以做很多事情,散步、跑步、看電影、讀書、發呆、思考、聽音樂、打擾別人……想做的事情很多,憑自己喜好來就行。
當然,事情做一次兩次沒什么意思,堅持成習慣,然后一直累積下去,某一天你就會看到奇跡的誕生。(比如我喜歡早起發一會兒呆,現在已經變得有點呆呆的了)
【讀書】
我讀書必須得在旁邊放一個筆記本,必須要在手里攥一支筆,兩手空空,我沒法讀書。這有點打仗的感覺,排好兵布好陣,然后大戰一番。
我喜歡在書上寫寫畫畫,有喜歡的句子,就摘抄在旁邊的筆記本上,順便來幾句批注,仿佛自己像一個大師。其實都是些歪理,關鍵是自己喜歡。
不喜歡電子書,我只喜歡紙質書的感覺,平時遇到喜歡的書我便會買下來,一邊看一邊做筆記,有種占山為王的感覺。
前些天一個在網上認識很久的網友和我提議,說給我寄本我喜歡的書,我讀完做了筆記再寄給她,當做一個小收藏。她表現出十分感激的態度,我有種受寵若驚的感受,還能這樣讀書,也是一種新玩法。
最近建了一個精品讀書群,想利用今年這后半年的時間交交朋友,帶一些真心喜歡讀書的小伙伴。想來,也有緣分的東西在里面吧。
【鍛煉】
跑步的時候,我喜歡放節奏感強的音樂,總是它們,在我已經沒勁的時候,再給我一點點力量。
跑前熱身,跑后拉伸,偶爾會帶護膝,一個人跑在操場,總有一種享受的感覺。最近武漢的天特別熱,每次跑完衣服都能擰出水,但即便這樣,我還是很喜歡那種大汗淋漓的感覺。
寶君畢業的時候,給我留了一臺動感單車,遇上大雨的天氣,我便在宿舍踩單車,每次半小時,汗如雨下。踩單車的時候戴上耳機,然后放著強旋律的音樂,那時候會覺得音樂有了興奮劑的感覺。
早起散步,晚上慢跑,九月之后去健身房吧。
【旅行】
以前喜歡拼了命地逛各種景點,現在喜歡把節奏放緩,走走停停,找點美食,拍些喜歡的照片,有時候甚至什么都不干,躺在草坪上曬太陽。
開心最重要,走馬觀花不如輕松上陣,比較佛系的旅行,已經到了這個階段了。
目前的節奏是一兩個月出去一次,選一個自己中意的地方,帶著二胖,逛吃逛吃,遇到好玩的東西就買給她,像帶小孩一樣好玩。當然,她也覺得我是小孩。
以前買了輛摩托,騎著到處玩,后來被我媽強烈阻止,結果摩托遭到了詛咒,被人偷了。
現在背著相機帶著衣物就出門,說走就走,從來不做攻略,去了就瞎玩。
遇到什么就是什么,講求緣分吧。
03
其實有儀式感的東西還有很多,這里就不再一一列舉了,這里面也沒有定式,也沒必要學別人,生活是自己的,怎么過得充實舒心一點,需要自己動些腦筋。
以前的生活幾乎都是被人安排的,本以為長大后可以自由自在,但隨大流的情況不減反增。這時候,儀式感就顯得愈發重要了。
讀《煩惱人生》和《一地雞毛》,當時被極其現實的生活場景沖擊了,想來自己天生就不想過那樣的生活,于是就從現在開始多做些事,提前改變下未來。
很多事情之后也會發生,但能改變一點點,留點自己的念想,也就夠了。
算自己的后花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