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1日,時隔7年之后,曾經的燒傷女孩周巖又上了微博熱搜,原因是她在做微商之后,網友質疑她濫交詐捐。
“被害者有罪論”—網絡暴力這些年一直伴隨著她,從未停止。
2011年9月17日,因為感情糾紛,周巖在家中被同學陶汝坤潑油縱火燒成重傷。周巖頭部、面部、頸部、胸部嚴重燒傷,燒傷面積超過30%,一只耳朵燒沒了。
周巖那時剛過16歲生日,這是女孩子一生中最美好的年紀,她有許多夢想,想當電臺主持人,想學外語做一個翻譯。事件之后,她只有一個夢想,那就是活下去。
2012年5月10日,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陶汝坤有期徒刑12年零1個月。
2016年3月22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判決,周巖獲賠180萬余元。
當時,周巖在接受采訪時說,希望她再上新聞的時候,不是談以前燒傷的事情。
她希望以后新聞中的她,是考上了大學的周巖,是創業成功的周巖。她還希望自己能夠自食其力,不想再接受外界捐款。
周巖受傷之后有拍攝一個寫真,燒傷的傷疤觸目驚心。
看到這組寫真的時候,我即驚嘆于少女的美麗,也有震撼于傷痕的慘烈。
肉體上的疼痛很難忍受,精神上的刺激更讓人受折磨。
事情發生7年后的今天,仍然有很多言論說周巖炫富,很多人在微博,淘寶上罵周巖是個婊子,腳踏幾只船,濫交,詐捐。
我不知道一個姑娘在受了這么多折磨之后,為什么還有這么大的勇氣,她仍然抱有希望。
兩個人的情感問題,再說對錯已然沒有意義,而且容易模糊焦點。最明確的一點就是,事情已經對周巖產生了一輩子都無法彌補的傷害,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陶汝坤也受到了他的父親所說的“接受法律的制裁”。
而網絡上的鍵盤俠們,卻仍然肆無忌憚的以“女生做x”這樣蕩婦似的羞辱。只要人們認定了一個女人是蕩婦,那么她做的什么都是錯的,所受到的傷害也是理所當然的。
生活中總有這樣這些人,當你跌入谷底的時候,他們會投來同情心,說你好可憐,然后覺得自己好善良正義高大上。
如果你一直在谷底,他們會一直施舍同情給你,這樣會讓他們覺得充滿愛心。
而如果你不認命,一直拼命努力讓自己過的好起來,甚至比他們大部分人都要好的時候,他們就受不了,憑什么,憑什么你過的比我好,于是嫉妒甚至詆毀接踵而至,你不用懷疑,當初同情你和現在詆毀你的人,他們是同一批人。
這就是人性。
雪崩的時候,沒有一片雪花是無辜的。?
生而為人,請你善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