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筆十三則

寫在前面的話:可能到現在我說不清到底想要什么,但我討厭浮躁,討厭一事無成,更討厭急功近利。周國平的書恰恰處于一個安靜的位置上,使我能夠好好休息休息。

一 南極探險的財富

雖然斯科特隊沒有比阿蒙森隊率先抵達南極,并且最終犧牲在了那。后者名利雙收,前者只有悲壯,相比而言慘得多。可是追問他們緣何出發?為名利?顯然不是。我想,驅使他們拋家棄子去探險的是出于精神層面的動力:代表人類去探知未知地域,這恐怕對于他們而言沒有勝負的標準,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講,斯科特隊給人類,至少在精神層面上留下了一筆永恒的財富。

二 我犯的錯

回想起來,我過去犯了兩個錯誤。

第一,認為每個人都是可以善良的、誠信的,以至于被欺騙。

第二,認為每個人都可以有較強的自覺力,以至于想象一個團隊中每個成員都會盡力為共同的目標負責,都能認清團隊的意義。

所以,我不再輕易給予陌生人信任;不再設想每個人都會盡力為團隊負責。不再輕信陌生人,不放任團隊過于自由以至于自己背負太多,這些算是我脫離傻的一個步驟。

三 自由太難

關于我,也曾是一個美好愛情的教徒。或許我也應該去維納斯腳下哭一哭,哭訴自己是否被希望所騙。有時候,越想擁有美好之物,到頭來可能陪伴的只是將就之物呢。美好的東西不能以“擁有”來對待。

是我太過于強調愛情在精神上的親密無間,我所認為的兩個人相愛就不要在精神上有距離。原因是對這距離怕得要命。感情死亡也是事出有因,并不完全至誠至善至信。可我完全可以成熟一點,理智一點,也該相信別人一點。

回頭細想,做到這種自由太難了。愛情之內是自由的,之外是自由的,同時也是有約束的。“我愛他,所以不會愛上別人!”與“我愛了他,不要愛上別人!”是兩種愛情觀,我不想仔細分析,只想說:“請提防后者!”

四 信仰關乎虔誠

可否這樣理解我們每個人一生中都有無限的可能。如我現在所想,所能想到的以后生活方式,以后并不是現實,一如以前我對現在的猜測一般,完全不知道我會這樣生活。

每個人的靈魂都蘊含著宇宙的無限,人們可以自己決定成為什么樣的人,自己決定這個宇宙的中心——信仰。在我這個年紀談信仰未免幼稚了些。可是我明白談論這個東西十分重要,生活要有信仰、愛情要有信仰、對待生命要有信仰……這些東西是人一生的中心。沒有信仰的生活不常有幸福,沒有信仰的愛情也難得美滿,信仰關乎虔誠,只是虔誠這個東西一旦說出來,就不那么虔誠了。

五 談談無聊

無聊可作洪水猛獸,也可作浩瀚星空。

如若把無聊當作洪水猛獸,那它定會沖毀幸苦建立起來的靈魂居所,得到的是無邊的空虛寂寞。于是便想方設法用“忙”來擺脫,這種目的實則也是一種熱鬧起來的無聊,并且威力巨大,內心仍然是空的。真擔心我如果這樣生活會如何地艱難,可能是更加地無聊且無法掙脫。

如若把無聊看作浩瀚星空,哪怕是夜里的一兩點星光,使得我不再恐懼。把它看作死亡一樣的自然之事更是莫大的勇氣,畢竟每個人總不會一直活在快樂的狀態,無聊再正常不過了。我能面對它們,學著與它獨處或者逃到安靜的屋子里與它伴隨,感受它的味道是如何苦澀,漸漸熟悉,不會害我。如果訴諸文字記錄那將是最不無聊之事了。

我所經歷的無聊可能也是最淺薄的無聊吧。有時候無所事事心里十分雜亂;有時候為要做的許多未做之事百感交集。閱讀寫字已使我忽略了它們是否存在,再也感覺不到那種心情。

談戀愛也經歷過無聊,這本是很可怕的。不得不懷疑是否是對的人、對的靈魂,危機感由生。想象中的愛情應該是排除無聊的,因其本身排除寂寞得來。可為什么又有這種感覺,我是一個無聊的人還是大家互相隱瞞想說的話而無聊嗎?我想可能在我身上都有,所以無聊是人類感情的殺手,稍不注意會殺死愛情,連血都不會滴。

再無聊也不該懼怕逃避,它會是回歸簡單生活的一種方式,時刻都快樂、都悲傷,充斥于人的一輩子不也是一種疲累嗎?放空思想,感受心靈空蕩蕩的狀態也是一種修煉,可不是無聊的。

六 “局外人”與“多余的人”

最近很喜歡用“局外人”這個詞,也常常指代我自己在很多方面以局外人自稱。“局外人”,對局內的世界完全不關心,也可能他們對另外的“局”關心,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多余的人”對這個世界容不下自己常常感到悲哀,像個棄子埋怨不公,他們更關心何時自己才可以成為上帝的“選民”。

我以及周圍的很多人都扮演過這兩者。我仍覺得活在這個世界上并不孤寂悲涼,我只關心我愛的一切,局外之人也可以活得幸福。我想達到甚至超越那些拒我于門外的理由,多余之人也可以進去那個世界。前者很幸福,后者也很有人生意義,都不可棄置,不然什么角色都不是,將墜入無邊的頹廢之中。

七 愛情的神性與獸性

無法想象沒有經歷過真實的感情苦果,我會寫出什么怪東西來。絕對沒有那些詩,這是來自非天才式的肯定。

愛情關乎靈魂,因而關乎人的神性。可獸性是人與生俱來的,便會跟隨愛情一路。凡人們并不是誠實的,就如我,絕對不會將某些關乎獸性的東西放入文字之中。不否認它們實實在在存在,可是文字值得尊敬,有些東西值得忌諱。至于說不說出來,與人們知道與否沒有關系。關乎獸性的東西,人們與生俱來,都清楚得很。

相反,天才們對待藝術和愛情就誠實得多了。他們可是自由自在想說就說,毫無顧忌。想偏向于獸性就實際去實踐并公之于眾,他們的這種自由,恰是藝術精神不可或缺的部分。

那么,我會不會改掉自己膽怯回避的態度說出來呢?我想我不會,那樣我就是天才了,我得尊重客觀事實,凡人就該以凡人得姿態活著。藝術家的誠實權作欣賞罷,凡人不必擔心自己回避獸性的嘴臉有多虛偽,該說的話藝術家們自然會替我們說。很多藝術家、哲學家認為藝術是不需要愛情的,所以他們大膽公開風流韻事也覺得光榮,他們對待愛情和女人以帝王的態度“揮之即來,召之即去”,可謂糜亂至極,凡人們不必羨慕。另外,藝術天才們也永遠體會不到凡人們愛情的幸福之處。

可笑的是凡人們大多高談闊論愛情的神性,實際上卻干著獸性的事;藝術家們炫耀追捧自己獸性的一面,卻研究創造出了人們所篤行的愛情的神性。其實,這沒有什么,愛情因人性需要獸性,因高貴離不開神性。

八 詩·哲性·美性

美性和哲性相結合,詩就產生了。偉大的詩人其思想上肯定富足,不然他無法將有限的文字注入情愫。我讀詩,有時候感覺不知所云,僅僅某句理解又覺得意境無止。或許詩人所作的只有自己才能了解全景,這也就怨不得詩評、書評、影評比其本身都要厚重許多。美從哪兒看都是美,也不是同樣的美感。

哲性強調言一語而含萬物,這也唯獨詩來承擔這個使命。自由地表達即最接近哲性的距離,詩不能試圖解構拆分,只可用感覺體悟。以此來觀看我所寫的詩,悲嘆它們太過死亡,美性不足,哲性不透,終將死于我的幼稚。不過可愛、天真也是詩的源頭,拿來歌頌愛情是最合適的位置。

詩性與哲性相通。兩者本可以一體,分開后也都可以發展得很好,但相互交融也許發展得更好。事實上詩歌和哲學經典之處恰恰是兩者交相輝映的呈現。可是詩歌仍要堅守浪漫的詩性,哲學也不應忘記理性,雖然兩者可以交融,如果融為一體了,那樣的話人類寶貴的文明財富少了一件是多么可惜的事情啊。

當習慣一切之后,這個世界便是索然無味的。很多現象我們反復遇上,反復觀看,心不在這里便不會有風景。這個世界原本不無聊,反倒隱藏著許多有趣的事。所以我越發覺得讀詩歌的重要性,世界詩性或者美性一面隱藏在那里。例如:倒立,詩人說是“將地球舉過頭頂”;又如哭泣,詩人認為是“海潮泛濫“……在詩的面前,世界是一片有趣的彩色畫。

詩人雖多愁苦,至少世界在他們眼中是另一幅可愛的樣子。寫詩的過程就是發現美的過程,也是給世界涂上顏料的過程。幸福的生活和人生如果只是黑白有別,豈不是枉然活著?

九 時間就是價值

“時間就是金錢”未免太過強調物欲,我將其改為“時間就是價值”。一是,時間本身就具有價值;二是,我們可以追求許多有價值的事情,不僅限于金錢。不可能人活一輩子就是追求金錢的過程吧。死后什么也帶不走,這又算是怎樣的一種人生呢?

“義”和“利”都不出占有范疇,不可置否,我們需要兩者,也需要占有很多東西。占有欲卻常常帶來許多痛苦,想要擺脫,只有丟棄某種占有,因為無占有或未占有都只會在遺憾和空虛之間徘徊。況且占有欲很難擺脫,那何不減少呢?痛苦也就少一點,在這一點我與周國平還是有些不同的。

我認為再也不要把物質追求作為人生的第一性了,連唯物主義者們都憤怒指出它們很庸俗。物質不可拋棄,精神更不可忽略。就幸福感而言精神的富足要勝于物質。可能沒有家產萬貫,卻能與三五好友,家人親戚一起快樂生活也是有可能的。可能會被工作壓迫求乞,翻開自己的興趣之事,那不也是心靈創傷的修補嗎?

一昧地追求財富地擴張不注意可能會傷及靈魂,而高貴的靈魂修煉不會侵吞財富,這個道理會使人生變得快樂許多。我完全沒有鄙視掙錢求財的意思,人首先得活下來才可以談論人生。我舉個例子再來澄清一下我的觀點:沒有錢又沒有靈魂的人,沒人愿意與其作朋友;有錢又有靈魂的人,人人都想與其相交;有錢卻沒有靈魂的人,再善良的人遇見了都覺得惡心;而沒錢有靈魂的人,既風趣又平淡,生活過得也很幸福真誠。

十 習慣于丟失

錢財被偷了,想來人生難免失去,所擁有的并不意味著永久擁有,習慣了就不再懊惱傷心。只是偷竊的人眼界太過狹窄,只看到自己得到了一時“勇敢”行為的“獎金”,忽視同時丟失了寶貴的靈魂。人總是在乎自己得到了什么,想得到什么,不習慣于自己丟失了什么。惟求得到,一旦丟失,要么氣憤不已,要么毫無察覺。前者太過于看重擁有,后者太不珍惜擁有,都會帶來痛苦。前段時間有位同學打來電話,哭訴著說把我以前最珍貴的筆記本弄掉了,對我道歉。要是以前我內心確實保有丟失的遺憾。我最后并未責怪,并且安慰她,也是對我自己的安慰。同學停止哭訴后,倒覺得我的安慰起了效果,我也并未因珍貴的東西丟失而心情沮喪。

習慣于丟失,不是要求忽略自己的心愛之物不加珍惜,只是對待事實結果的灑脫態度,也作自我安慰。補救自然是另一碼事,可人生最終不正是失去自己嗎?什么也不會帶走。用這種體悟來對抗不義之風,倘若人們都有這樣的得失觀,就不會用偷竊之心去追求不義之財同時又丟失寶貴的靈魂了。衡量幸福的標準不在于得到與失去的東西,而在于以何種心態來看待它們。奇怪吧,有時候習慣于失去也會帶來幸福。

十一 我討厭浮躁

“知識變現”一詞,自我聽說以來就十分討厭。我認為知識是有價(價值)的,也是無價(價格)的。”變現“給人滿滿的功利傾向。我不否認功利之心對人積極進取是非常必要的,然而知識本身是不情愿與功利為伍。知識文化在每個人面前平等,是人們所共同的靈魂追求,學習知識可以給人們包括錢財名利諸多東西。羅振宇憑借《羅輯思維》賺得大量聲望,并光榮的說自己是”知識服務商“,這種名利雙收的模式實際上隱藏著對知識文化的毒害。敢問搬運的知識是否客觀屬實讓人可以自由見仁見智?恐怕再商業思維下只屬于一家之言。

當知識文化以功利為目的,它本身已經淪為金錢的奴隸,看似有理有據,實則淡然無味。如果用錢可以買到珍貴的知識,那么如我一樣的窮人子弟豈不永遠活在社會底層,愚昧無知。如果人們總的想通過錢財來快速買到有用的知識來武裝自己,那么這個社會所有正規文化教育行當將籠罩著急功近利的悲哀。知識文化應是厚積薄發的過程,《羅輯思維》的成功正是抓住了當今社會萬千急求成功的年輕人,也不好好想想“羅輯思維”是不是“邏輯思維”。知識的傳播不可以買賣為目的。

更有甚者受“知識變現”影響,想通過寫文章來賺取錢財。我知道寫出一篇文章有多不容易,也理解賺錢的心理,若將它們稱作寫作(頭條標題黨、教練寫作文等文章)稱作寫作那我是完全不同意的,并且很鄙視這種看法。凡能寫作的人,都不能缺少自己的讀者,文章力求真實,這不僅是對文字的尊重,也是對自己情感的尊重。讀者首先不是別人,應該是自己,即滿足為自己寫作的第一性才叫寫作。

做自己的讀者是件必要的事,決定了寫作的初心;擁有自我的讀者是極大幸運的事,意味著別人與你的靈魂有機會對話,十分有趣。并且真正的寫作,只看重為自己而寫作,也正是為自己而寫情到深處,有心人閱讀產生共鳴要比標題黨吸引力深刻得多。寫作的自我永遠不可丟棄,這是初心。被讀者發現并傳頌,再幸運點能賺得名聲大造也是可有可無之事。只要寫作者的情感一直真實就足以成為寫作的最大意義。

我深知沒有能力寫作賺錢,我也壓根兒沒想過這件事,若要問我為何寫文章,我會說:“大概是我記性不好,害怕忽略了那些重要的人和事,所以選擇寫下來,僅此而已。”若有人贊嘆,我自然開心;若有人批評,自當未聽,反正我又不是作家,水平如此不想進步;若一片寧靜,只有我和有關的人看過,那便是它們存在的最大價值。

十二 談談兩性

男權主義貌似仍然統治著這個世界,但我相信當今這個世界是偏愛女性的。男性得尊重這個趨勢,更重要的是女性得大膽承認自己被偏愛,而不是安于男性之后。獨立的個性在人格面前人人平等。男性不該孤傲男子主義,女性也不該自恃被偏愛的優勢,相敬如賓自是最好。這是本文的出發點。

細心總會發現遍布大街小巷與的商品多與女人相關。男人們的商品像是躲在角落的孤獨者,冷清,鮮有如女人商店那樣熱鬧。服飾,也是女人們的款式居多,琳瑯滿目,挑得人目不暇接。相反男性的款式少得可憐,相比就單調太多。這世界女性并不比男性多,看來得怪罪于設計師。細細一想設計師無罪,他們都是藝術家,女性本就是美的代表,自然需要很多美的材料來點綴。或許這時世界應有的狀態,不該詰問太多。

的確,女性代表了世界最自然的一面。孕育生命,把生活作為至上目標(大多女性如此)。男人們自詡出門在外打拼養家,著實幸苦。其目的還是歸于女性的自然美需求。現代女性也不乏出門工作的,分擔男性的一部分壓力,這是現代的新變化。現代的女人們也可以睡個懶覺,男人們踉踉蹌蹌地走進廚房;女人一個噴嚏,男人們就忙得手足無措,生怕女人生氣過得不舒服,這也是現代的新變化。

不得不說男人十分依賴于女性之美。這個世界不缺乏女性之美,也不乏發現美的眼睛,缺的是能與女性平等交流、適宜于美的發展的心靈。這一點往往被忽略了。

我一直認為世上戀愛沒有合適與不合適的說法。任何人都有可能與任何人走到一起,沒有遇見她可能會遇見另一個她。同時我又不得不承認最終留下來白頭偕老的是唯一一個,但我仍舊固執這無關合不合適。因為沒有同一的標準,且走到一起畢竟有其合理因素可以再走下去。這種矛盾近乎狂妄的判斷給予我最大的教訓就是——男人依賴于女人的美,也期望遇到最美的人,一昧地尋找與欣賞往往會忽略女人們自身地感受,未免太過自私。于是我懂了,愛情不僅是發現美、欣賞美的過程,更是與美本身進行靈魂之間的深入溝通交流。或許我欠缺的正是這一點。我如小孩子一般對于愛情仍舊處于藝術階段,將夢幻與現實劃上等號。其實可愛天真的另一面往往是幼稚。

十三 偏愛于被愛

愛情離不開愛和性,前者是精神上的交流,后者是包括外貌表情上的吸引和肉體上的接觸。我很少談論過這些,可它是我們天性中不可缺少的部分。談性不羞恥,性隨意才羞恥。

愛則需要深入,不可陌生。如果非要定義愛情,精神上的愛才算標志,無關于性。有性無愛值得可悲,有愛無性也算作是愛,很多人對此是認同的。可見精神契合的光芒是蓋過性的,同時精神上的交流脫胎于性(外貌,形態等等)吸引。很多時候,男人被性方面吸引更多,女人則更渴求精神上的交流。在女性看來難得遇見能進行更多靈魂交流的伴侶;男性則更被溫柔、體貼、善良、美麗的女性吸引。

我倒是遇見過周國平所說的“有彈性和靈性”的女性。單單遇見是不夠的,恰恰我們忽略了,若遇見如此柔韌而又有智慧的女子,是否也會要求男性也能剛毅不失彈性,理性又有浪漫呢?我想,無論如何談論欣賞還是遇到這樣的女性,若自己不能與其處于平等位置上深入地交流,那也會形同陌路。所以我才說:世上不缺乏美,也不缺乏發現欣賞美的眼睛(美的人站在那兒只要不瞎誰都會發覺),缺的是能與美共同溝通的心靈。

偏愛與被愛這是個問題,卻無法成為愛情中的核心問題。

先來說說對我比較陌生的“被愛”,當然這有失偏頗,誰又不被愛過呢?只是我已經遺忘了那種感覺具體是怎樣的了。這就不得不說“被偏愛的有恃無恐”,對方愛自己過于激烈,只要心不是死的,慢慢地總會引起共鳴。但建立起來的一切往往是脆弱的。人們總是信奉自己認定之物,別人很難強加的,感情尤其如此。所以打骨子里被愛者有著無所謂的心態,將所有的誓言砸的粉碎。

而偏愛一個并不愛自己的人,很多堅強的人都會越挫越勇,因為真的是愛上了,僅僅是喜歡恐怕也就半途而廢。他們期待最好的結果是被愛者的接受,在這中偏愛者往往是幼稚的,期望自己得到對方的愛,事實并非如此,進而產生痛苦,結局也就好不到哪兒去。

愛情奔跑過程之中,被愛者接受愛是對他自己的痛苦,拒絕是偏愛者的痛苦。除非兩者本就情投意合,不存在偏愛與被愛,但是否就沒有痛苦了呢?想必也不是。或者說是否在看似不合適的偏愛與被愛中也有過情投意合的一絲美感呢?這對于雙方來說都是比較棘手的矛盾,因為愛一旦產生就沒有太輕松的。

有輕松快樂的愛情就有痛苦執著的愛情,如同硬幣兩面共同構成感情,未完整經歷我也只能如此樸素地概括。雙方你情我愿自然是最好的愛情,偏愛一個不愛自己的被愛者,也算是另一種愛情吧。核心問題是痛苦不可避免,那偏愛者應活得大度不失尊嚴些;被愛者活得明朗不失高貴些,這或許會減少痛楚。

在被愛者眼里夢幻的愛情與偏愛者眼里痛苦的愛情之中,終以不合適而結束的太多太多。也不要否認這段過程有和真愛一樣的美感,雙方靈魂總會在某一刻達到高度契合。我還可以說得再大膽一點,可能任何的兩個人之間都有愛情的種子,會在某個條件的滋潤下成長。我知道這得不到很多人的認同,可至少讓我認識到愛情不僅僅是真愛者的專屬。

我還是那句大膽的話:情投意合自然成為真愛;偏愛與被愛的奔跑也可以成就愛情。因為愛情無關天生注定,它只源于有心人的播種與耐心呵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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