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宋明學者主持之社會事業
一、義莊
二、社倉
三、保甲
四、書院
五、鄉約
宋、明以下之社會,與隋、唐以前不同。世族門第消滅,社會間日趨于平等,而散漫無組織。社會一切公共事業,均須有主持領導之人。若讀書人不管社會事,專務應科舉、做官、謀身家富貴,則政治社會事業,勢必日趨腐敗。其所以猶能支撐造成小康之局者,正惟賴此輩講學之人來做一個中堅。
今日第七編已讀完。先生在開篇就寫下了四條信念,在我看來是不得不讀,不得不深讀,不得不思索的四條內容。
一、當信任何一國之國民,尤其是自稱知識在水平線以上之國民,對其本國以往歷史,應該略有所知。
二、所謂對其本國以往歷史略有所知者,尤必附隨一種對其本國以往歷史之溫情與敬意。
三、所謂對其本國以往歷史有一種溫情敬意者,至少不會對其本國以往歷史抱一種偏激的虛無主義,亦至少不會感到現在我們是站在以往歷史最高之定點,而將我們當身種種罪惡與弱點,一切諉卸于古人。
四、當信每一國家必待其國民具備上列諸條件者比數漸多,其國家乃再有向前發展之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