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燴專題的第23個征文主題是“年終獎”。年底了,大家都在默默期待或者熱烈討論年終獎。而我,也不由自主想起了自己那年終無獎的教書生涯。于是一發不可收拾,洋洋灑灑訴諸筆端。3000多字寫出來后,才發現不像那么回事,不像個故事或者小說,倒像一個人自言自語的傾訴,而且效果還不怎么動人。我想表達的內容,還是有一定深度和意義的,可是,該怎么改改好呢?
于是,特意再去翻看了《文心》中的相關章節,希望再悟出點什么。
-01-
既然都要講故事,那么敘事文、小說和議論文又有什么不同?
《文心》第二十節《小說與敘事文》:
試想一想看,有兩篇文字在這里,同樣敘述著一些人事的經過,而我們稱一篇為敘事文,稱另一篇為小說,究竟憑什么來區分的?
只根據實事寫成的,是報紙的記事、歷史的傳載之類的東西,便是所謂的敘事文。
小說不一定要根據實事。即使根據著實事,也不像敘事文那樣記述了實事便完事,還得含有其他的東西在里頭。那其他的東西,才是小說的本質。那就是作者從那些實事中看出來的和一般人生有重大關系的意義。
如果在故事之外,另行把意義說明,那就不是“含”了。如果在敘述一切經過之外,加上許多意見,這就不成為小說,而是一篇議論文了,那些故事只處于議論文“論斷”的“例證”的地位了。
敘事文,把一個實事說明白就行。比如小時候的命題作文《記我的爸爸/媽媽/難忘的老師....》《難忘/開心/悲傷的一天》。比如歷史傳記《史記》。
小說,也是講故事,但又不僅僅是講故事。《我的父親母親》,要是放在小學,咱肯定是寫成一個敘事文;但是如果是電影劇本,就大大地不一樣了。電影《我的父親母親》不就是講了一個故事么?怎么會那么感人呢?
利用小故事,講解大道理,這就是議論文了?,F在都流行講故事。公司宣傳要通過講故事來表達情懷,雞湯文要通過故事來作證“金句式”結論,這樣才印象深刻。
有時候,我們看一篇文章,本來以為是講故事的,讀到后來,才發現是一個宣傳軟文,或者雞湯文。那感覺,說的驚心動魄點是“圖窮匕首現”,說的流行點是“無痕植入”。即便如此,也還是覺得那篇文章,要比平鋪直述的“單純說事兒”要有意思的多。
那么,咱該如何把自己的故事,講得有意思些呢?
-02-
《文心》第二十節《小說與敘事文》:
敘述文的本質是事情,敘事便是它的目的;小說的本質卻是作者從人生中間看出來的意義,敘事只是它的手段。
敘事文好比照相,只需把景物照在上面就完事了;小說卻是繪畫,畫面上的一切全由畫家的意識、情感支配著的。
小說的作者把意義寄托在故事的敘述上邊,并不特別說明,讓人家看了他的敘述,自然醒悟他的意義是什么。
出行或者聚會,總有那么一個人,特別會照相,小伙伴們都要盜她的圖來發朋友圈。場景、事件和拍攝的手機,都是一樣的,為什么人家就拍的不一樣,看起來“有感覺”呢?
同理,咱們寫故事,怎樣才能寫出“感覺”(有意義,有意思)來呢?
因為要把意義寄托在故事的敘述上邊,所以整個故事的每一個節目都須含有暗示的力量;作者便不得不做一番選擇和布置的功夫。......
作者丟開照抄實事的辦法,而是根據他的經驗,去選擇人物,布置節目,創造出一個故事來。你若說它憑空虛構,那是錯誤的。他的材料全是社會的實相,人生的體驗,何嘗憑空?何嘗虛構?你若問他“真個有這件事情嗎?”,他將笑而不答,因為你問的太幼稚了。小說該是世間最真實的故事,然而不是某一件事情的實錄。
最初寫故事的時候,總是覺得,如果多加選擇和布置,就失去了“真實”,無法還原事情的真相了,變得虛構了??墒?,咱們寫故事,目的是展示“真相”嗎?咱們自己也每天經歷很多事情,為什么咱偏偏要講這么一個事?這個“為什么”,大概就是小說的本質意義了吧?
你看到的真相,真的那么有意思,值得讀者來看嗎?讀者自己長眼睛,會看發生的事情,會看新聞視頻,為什么要來看你用單純的文字展示的真相?讀者需要從故事中“撈干貨”,需要從你的故事中明白點什么。
寫小說的時候,想想“為什么”;寫完之后,站在讀者的角度,想想“憑什么”值得一看?;仡^再改改,也許就會有那么一點點“感覺”了吧?
還有一點必須注意,須是把這種意義含在故事中間的才是小說。什么叫做“含”呢?一碗鹽湯,看不出一顆鹽來,呷一口嘗嘗,確是咸的,于是我們說鹽味含在這碗湯里。小說的故事含著作者所看出的意義,就像這樣的一碗湯。
這個比喻再形象不過。同樣的云南米線,自己在家用清水煮的,和在早點店吃的,完全不是一個口感檔次。這差別,全在那一鍋好湯。
可是,咱怎么去熬就自己的特色高湯來呢?
在你們的經驗里,你們一定常常發現和一般人生有重大關系的意義。把捉住這些意義,然后去選擇材料,布置結構,這樣,即便小說不怎么出色,至少是值得一看的習作,不是單只敘事的敘事文了。
好吧,為了“值得一看”,且悟且練,且熬且琢磨吧!
更多《文心》讀書筆記,請參閱:
歡迎在評論區交流切磋,期待大家來“指指點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