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訴申請書我說寄給律師了就是寄了,這點不用懷疑,其實如果順利結案證明這是我原有的權益,不是任何人忽視否認就能抹掉的,中途撤訴不但損失了原有的權益還進一步印證了就是我各種不對。但凡有一點法律常識的人都知道這樣的案子最后只能是判維護當事人的權益判被告履行協議。但是沒辦法,無賴說他快活不下去了你們就認定我不該起訴,豈不知他手里攥著27萬的資金在博取同情危言聳聽!不了解情況我是不會輕易起訴的,裝可憐是他一直以來的手段,連你們都深信不疑,不然我怎么可能會深受其害呢?一幫子文化人卻抵不過一個無賴的謊話連篇,只能要求自己人斷尾求生委屈到底!
經過這次事件,你們肯定更加認定我莽撞,無知,缺心眼,考慮事情簡單,不顧后果,惹事生非,毫無原則,還企圖向別人索取不該得到的東西,其實沒有這次事件,這些標簽在你們眼中也已經存在!所以明知道他是個無賴,他說什么都有效,哪怕他無中生有你們也深信不疑,所以不做任何反應就極力反對我起訴。其實這件事說到底是兩個人的事,他通知這個那個無非是把簡單的事情搞復雜,利用你們達到他逼我撤訴的目的,逃避履行離婚協議。他這樣做讓我更加厭惡,更加確定通過法律早點了結是必須的,他很清楚他做不出實事說什么我都不會再上當!
單叢這段婚姻來說我是一定會起訴追究到底的,離婚協議受法律保護,而且案件并不復雜最終申請強制執行結案就行了!婚姻成功是兩個人的功勞失敗是兩個人的錯,沒理由讓他一個人全部得到的情況下還得寸進尺理所當然,認為一家子人都會由著他算計!
我是沒心眼憨傻,我看重好不容易得來的家,但不是用來讓他算計和利用的,我出發點是好的,也沒有做損人利己的事,憑什么婚姻失敗自己承擔全部責任,而他卻不用為此負責?如果我也具備他的狡猾,也算計他一場同樣他也會起訴維護他自己的,無論是為我還是為孩子我都會這樣做,我不想讓孩子看到一個遇到事情只會委曲求全忍氣吞聲悶頭吃虧的媽媽,尤其是單親家庭,出發點是好的沒做損人利己的事,就沒必要懦弱到超出底線的退讓。盡心盡力什么事都從家庭角度考慮,卻往往適得其反處處被他歪曲,是自己有問題還是對方有問題?難道也像他一樣虛情假意對待婚姻才是對的嗎?最終協議離婚明明受法律保護卻不能主張自己的權益,他不談解決問題一味的通過胡攪蠻纏搬弄是非騷擾家人來要挾我撤訴,你們對他一句回應都沒有就要求我撤訴,這樣只能導致小人更加肆無忌憚得寸進尺!
至于我的權益,在你們看來什么權益呀,這不是我們說了算,而是法律說了算,國家既然這樣設定標準,自然有它的道理!我們所能做的就是依法行事!至于安全他不憨輕舉妄動,小人貪財一般都膽小怕事,把命看的很重最怕惹禍上身,
至于什么貢獻,一段失敗的婚姻談不上誰對誰的貢獻,我當初轉掉自己的店斬斷自己后路,在你們看來卻沒有付出,可為了家那已經是我付出了所有,我付出再多他看不到還覺得遠遠不夠,就沒有貢獻可言婚姻結束只剩各自權益,忽略我原本的權益,談對他的貢獻這話聽起來感覺更像是他的家人在質問我,在幫他維護他的利益!
為什么非要他一臺破車?這不是他的,離婚前是共同的,離婚后協議上列明是誰的就是誰的,而且我要的不僅僅是車,是這幾年他拿著共同的日子一意孤行霸道強勢蠻橫所有我承受這一切的一個說法,自私可以,但是別人的人生不是隨便讓他拿來糟蹋的,不尊重對方自私自利毀的不僅是一段婚姻,是一個女人的一輩子,不想付責任可以不結婚,也可以婚前制定財產公證,表面上誠懇騙來一個家,背地里虛偽算計更可恨。就像婚內他用家庭共同的經濟還婚前房貸,我不計較,他卻覺得理所當然,一起做生意過共同的日子,從他嘴里說出來就是他養活我們吃喝,過日子做正常打算,好的壞的對的錯的和他都商量不通,他想的無論對錯都可行,直到最后把家過成一個空殼,聰明到把自己的家算計沒了,這種鉆頭不顧腚的死過日子害人害己,婚內別人拿他沒辦法,也涉及不到法律也沒人可以幫忙維護,婚姻結束涉及到法律責任,難道不應該對他的行為追究相應的責任嗎?
是,人是該正面思維正能量,但是當遇到這樣的小人再多的正能量都能消耗完,越多的正能量越會成為他利用算計的資本,婚姻不是你認清一個人想走馬上就能拍拍屁股走人的,有些人不經歷過日子不經歷一件件的事都暴露不出本性,誰家的鍋底都是黑的,關鍵是忍辱負重還是無原則的一味遷就,選擇一次就是一輩子,直到看不到任何希望才會選擇放棄,從大局到細微千絲萬縷不是簡單一句放棄,? 馬上就能開始另外一種人生!
我們雖為兄弟姐妹,但一直以來這方面幾乎就沒有任何交流,雖然同一個家庭背景,但每個人成長的階段不同,感受到的信息不同,價值觀、目標和追求幸福的標準方式也不同,我不可能活成你們眼中的標準,也不奢望你們能用認可的眼光看待我,所以每當問題出現的時候,只要你們首先想到稍稍有所理解就算不支持給予尊重對我來說也足夠了,對內關起門來再批評教育說輕說重我都不會真正往心里去,我知道你們為我好,一直以來無論是家庭上的事還是我個人,你們都直接或間接幫了我很多,而我能回饋你們的卻非常有限,所以,即便這次我再不甘心,也選擇撤訴。最后強制執行也就是將近8萬的價值,說多不多說少不少,如果沒有這段婚姻單憑我之前的店,這幾年至少也攢一二十萬,即便最后順利結案贏了也是虧的,就算掐死他也抵消不了我被毀掉的一輩子,也改變不了家破失婚的現狀,但是最終放棄自己的權益,不為別的,我是為老人為這個大家庭不受輿論影響,即便再合情合理合法,畢竟不是好事,你們如果支持對于老人為自己的孩子討一說法只能是欣慰,不會毫無緣由的生氣,你們不支持可能老人還沒聽出青紅皂白就已經氣病了,就算我拿到應有的十倍賠償那也是得不償失,所以不在于事情本身,而是你們對事情的態度,該維護的不維護,期望回避解決問題,山高皇帝遠這點事我不想涉及到咱叔,但是記得有一次他說過,要保留好一些證據,我分析這話也不是抱著一味吃虧的角度才說的吧!既然情況是這樣,那就什么都不提了,只要你們確定撤訴,那么我即便再不甘心也會遵從大家的意見,做一次隱忍損失自己的權益!但是,遇到問題不是面對問題解決問題而是回避和漠視問題讓我很無語,跟他過日子的時候也是一樣遇到問題他避而不談,前者是把本該有的權益忽視掉,后者是無視別人的權益存在,一反一正本質相同!
我做不到八面玲瓏把不準每個人的脈,我只知道我的日子我認真對待了,失敗也沒有遺憾,但是要讓他的虛偽算計付出代價,面對這樣的情況作為家人卻不支持,那么我怎么做都是錯的,放棄既損失權益也對不住自己所經歷的挫折,堅持到底又忤逆了民意,進退的代價卻都要自己去承擔!窩心窩囊的事也不過如此!算了,說到底我不懂識人是根源,如果當初全面了解必定會早期發現問題,再說沒有完美的父母也沒有完美的兄弟姐妹!
虧我是吃定了,沒人證明中途撤訴一定是對的,是否有好一點的解決方式也沒人去考慮,但是明明合情合理合法的事,卻被自己人阻攔出一個失敗的結局是不是值得每一個人反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