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記:英國《衛報》(the Guardian)辦了一個“我的寫作日”(My Writing Day)專欄,邀請知名作家分享自己的寫作生活。本篇譯自伊麗莎白·斯特勞特(Elizabeth Strout)的文章:《我從未完完整整地寫過什么》。
閱讀之前,先來看看這位作家吧。
伊麗莎白·斯特勞特(Elizabeth Strout),1956年1月6日出生,美國小說家兼短篇故事作家。她曾以短篇故事集《奧麗芙·基特里奇》(Olive Kitteridge)榮獲普利策小說獎。該書已被HBO改變為迷你劇,并在2015年黃金時間艾美獎(Primetime Emmy Awards)的評選中榮獲了六項殊榮。
也許,每位作家的創作方式都不一樣。有的作家是方向式創作,知道故事的開始,知道故事的結局,但寫作途中情節如何發展,只能一邊寫一邊揣摩。而斯特勞特是另一類,她喜歡先把各種場景寫出來,再慢慢理清脈絡形成故事,這大概是拼圖式創作吧。然而,無論創作方式有多迥異,對于所有的作家,有一點似乎是完全相同的,創作首先源于一種無法抑制的熱情。斯特勞特曾經在《晨間新聞》(The Morning News)的一次訪談中提及自己的寫作夢想:
“I wanted to be a writer so much that the idea of failing at it was almost unbearable to me. I really didn’t tell people as I grew older that I wanted to be a writer—you know, because they look at you with such looks of pity. I just couldn’t stand that.”
她早年曾搬到紐約,一邊當服務生,一邊創作小說和故事,但并沒有寫出成功的作品。經歷許多坎坷之后,她始終沒有放棄寫作,終于在42歲那年出版了自己的第一本小說《艾米和伊薩貝拉》(Amy and Isabelle),這本書于2000年入圍了柑橘獎短名單。從這篇短小的文章中,可以看出她的文字風格平實,但情感真摯。
我在哪兒都可以寫作:無論地鐵上、巴士上、還是嘈雜的咖啡店中,我都寫過故事場景。但我最喜歡的寫作地點是在家里,而且一直如此。近來,每次與丈夫一起用過早餐后,我上午要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寫作;他一離開公寓,我的寫作生活就開始了,那時候往往剛吃完早餐,于是我先清理好餐桌,再坐下來工作。我基本上用手寫稿,寫到我自己也讀不下去了、也就是在紙上做了太多的涂改標記已經看不清想要寫的那個場景時,我就開始把手稿轉錄到電腦中。
我向來喜歡從一個場景或一小部分場景開始寫作。經過這些年,我已經學會了去體會那種最緊迫的感受——也許是擔心即將要做的牙科治療那么瑣碎,也許是著急孩子們的安全狀況那么嚴重——再將這種情感轉移到一個人物里。這會給故事場景帶來生命力,從而不那么笨拙。我是個亂糟糟的寫作者——我把這些寫好的場景扔得滿桌子都是。我的面前是一張大桌子,過段時間我就能發現,哪些場景是相互關聯的。我從未完完整整地寫過什么,無論是一個故事,還是一本小說。我只匯集一些不同的場景,而那些我看著覺得不好的,會被扔到地上,最終丟進廢紙簍。(扔了的可真不少。)
有時我會挪到沙發上,那里可以眺望紐約的東河(East River),然后就在那兒寫作。我還會在公寓里自言自語地走來走去,嘮叨的總是工作。我就那樣來來回回地走,心情很愉快,直到眼前浮現出的故事場景足以構成一本書,或一個故事。這個階段可能會持續一年,或更長時間,然后我就得開始寫這本書了。
真正寫書的過程——考慮讀者需要看什么,以及什么時候想看——并不像寫故事場景那么有趣;我感覺沒那么自由,但把我和讀者以這種方式聯系在一起還是很快樂的。我總是想象有一位理想的讀者:他很耐心,又不過分耐心;他需要這本書,也很想讀這本書,但我若寫得不真誠,他就不會讀。于我而言,寫作是和這位讀者共舞。
除了早餐和咖啡,我工作起來一般不吃不喝。我會一直工作到午餐時間,不過這件事我會盡量推后,因為吃午餐多少會損耗精力。我也是經年累月才有此認識的。
家住緬因州時,我在一家書店樓上設了工作室。那里是極佳的工作地點;我有自己的溫度調節器,每到冬天就把暖氣開起來。我在那里也有一張沙發,還有一張大桌子,所以那時我午餐之后會讀讀書,下午稍晚一些再回到工作中。這件事總有些危險,我是指回去做當天做過的工作:如果我覺得活兒干得不錯,余下這半天便心情愉悅,但如果覺得不太好,就會變得煩躁。所以我不得不很小心。
我在工作中不聽音樂,雖然我聽說別的作家會聽。然而,我并不需要周圍鴉雀無聲。我只是需要有獨處的感覺。達到這種狀態比聽起來難得多,這也就是為什么地鐵中的陌不相識感有時候會對我起作用。這也正是我最喜歡在家中獨處的原因。
譯/驀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