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痹證
痹者,閉也。痹證是指同風寒濕邪侵襲機體,致使營衛失調,氣血經絡滯澀不通,發生肢體疼痛、麻木不仁,以及臟腑功能障礙的一類病證。高士宗所謂“痹,閉也,血氣凝澀不行也”。痹證的病因有兩條途徑,《素問.痹論》云“風寒濕三氣雜至合而為痹也”, 是外因。“陰氣者……躁則消亡;飲食自倍,腸胃乃傷”。情志或飲食不節,損傷臟腑是內因。痹證的病機主要在于營衛失調,《痹論》指出:“營衛之氣亦令人痹乎?……逆其氣則病,從其氣則愈,不與風寒濕氣合,故不為痹。”
《內經》提出的痹證很多,歸其大類,主要包括兩種:
第一種,以肌肉筋骨疼痛麻木為主的痹證。其中以病邪性質而分,有風、寒、濕、熱痹,《痹論》云:“風氣勝者為行痹,寒氣勝者為痛痹,濕氣勝者為著痹。”“陽氣多,陰氣少,病氣勝,陽遭陰,故為痹熱。”行痹以風邪為主,是以肢體疼痛游走無定為特點。痛痹以寒邪為主,是以肢體疼痛劇烈為特點。著痹以濕邪為主,是以肢體酸痛重著,肌膚麻木不仁為特點。其中“痹熱”一說,提示了熱痹形成的機制在于“陽遭陰”,即陽熱傷陰。痹證雖多由風寒濕三氣雜至所起,然因邪氣各有偏勝,體質各有差異,故有邪從熱化而為熱痹者,臨床并不少見;更有感受濕熱之邪而成濕熱痹者,臨床更為多見。再以肢體部位而分,有五體痹,《痹論》云:“痹在于骨則重,在于脈則血凝而不流,在于筋則屈不伸,在于肉則不仁,在于皮則寒。”骨痹以身體沉重為特點,《素問.長刺節論》亦去:“病在骨,骨重不能舉,骨髓酸痛,寒氣至,名曰骨痹。”脈痹以血脈凝澀不通為特點。筋痹以筋膜拘攣、骨節疼痛為特點,《長刺節論》亦云:“病在筋,筋攣節痛,不可以行,名曰筋痹。”肌痹以肌膚麻木酸痛為特點,《長刺節論》又載:“病在肌膚,肌膚盡馮,名曰肌痹。”皮痹以皮膚寒冷或麻木、隱疹為特點,《長刺節論》云:“虛邪搏于皮膚之間,留而不去則痹,衛氣不行,則為不仁。”《素問.四時刺逆從論》又云:“病皮痹,隱疹。”再以全身游走性痹痛而分,又有周痹和眾痹。《靈樞.周痹》說:“周痹者,在于血脈之中,隨脈以上,隨及以下,不能左右,各當其所。”周痹是由風寒濕邪侵入血脈之中,隨著血脈上下流走,但不左右轉移,多在一側上下游走疼痛。《周痹》又說:“其痛之移也,間不及下針,更發更止,更居更起,以右就左,以左應右,非能周也,更發更休也。”眾痹表現全身游走性的肌肉、關節疼痛,或上或下、或左或右,互相轉移,發作迅速,其發作部位頗為廣泛,故稱眾痹。
第二種,以臟腑病變為主的痹證。《痹論》說:
“肺痹者,煩滿喘而嘔。
心痹者,脈不通,煩則心下鼓,暴上氣而喘,嗌干善噫,厥氣上則恐。
肝痹者,夜臥則驚,多飲數小便,上為引如懷。
腎痹者,善脹,尻以代踵,脊以代頭。
脾痹者,四肢懈惰,發咳嘔汁,上為大塞。
腸痹者,數飲而出不得,中氣喘爭,時發飧泄。
胞痹者,少腹膀胱按之內馮,若沃為湯,澀于小便,上為清涕。”
肺痹:表現為咳嗽、煩悶、氣喘。
心痹:表現為血脈不通暢,心煩、心下悸動且突然發作氣逆而喘,咽干、喛氣。
肝痹;表現為夜臥發驚,口渴多飲而小便頻數,腹脹滿。
腎痹:表現為腹脹,足痿無力,頭傾不舉。
脾痹:表現為四肢倦怠,咳逆嘔吐,胸脘痞滿。
腸痹:表現為腹中氣脹,飲多尿少而常發泄瀉。
膀胱痹:表現為少腹痛,小便短澀,或鼻流清涕。
上述兩種痹證,一在形體,一在內臟,形體痹表現以肢體麻木、關節疼痛為主癥;臟腑痹則以臟腑功能障礙為主要病變,二者相互影響而病癥迥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