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書簽約作者·米格格
背英語單詞是一件辛苦的事,高中時老師就提醒我,好記性不如爛筆頭,要經常寫一寫,記得才牢固。到了大學以后,沒人催著趕著查詞匯了,也就走馬觀花似的看一看,好像都記住了,可真到用的時候,一個也記不起來。
練聽力的時候也是這樣,開始還堅持每天聽VOA,跟著讀,偶爾一天犯困了,就睡了懶覺沒早起,還覺得挺愜意的。漸漸地,就松懈了,隔一段時間以后,原來能聽懂的也生疏了,一切又是從零開始。折騰了半年,好像一直停留在chapter1,后面的書頁還是嶄新的。
大學的英語老師說,我的語感是很好的,可那又怎樣呢?底子還算不錯的我,至今還是沒把這門感興趣的、有天賦的學科學到精通,運用自如。剛上班的前兩年,也曾在一位朋友的鼓勵下,發了狠心,背下了厚厚一本托福單詞,當時成就感真強,只是沒有了后來。
現在,我的英語水平依然沒有質的飛躍,恐怕連四級水平都不夠了。去年還有嘗試,每天背扇貝單詞,最后堅持不到十天,APP就不再被打開了。是自己沒有學英語的天賦嗎?是真的一點時間都擠不出嗎?不是!所有的問題到最后,都只能歸結于一個字:懶!
依然要說在英語學習上遠超過我的室友丹姑娘,我真心覺得,她比寢室里的任何姑娘都要優秀,至少在做事態度上,是20歲的年輕人中的佼佼者。在多數人忙著戀愛的時候,她早出晚歸地學習;在寢室里的姑娘打牌消遣時,她坐在床上拉伸練瑜伽;在周末大家忙著約會賞景的時候,她去必勝客和肯德基打工,用賺來的錢買書、買化妝品和衣服。
畢業時,丹姑娘的英語能力已經很強了,雖不是英語科班出身,但口語交流很流暢。我這才知道,她經常和校內的外教交流,還參加市內的一些英語角活動,把這門語言用在了生活中。當我們感慨大學的時光從指縫中溜走,而自己卻雙手空空的時候,丹姑娘卻成了一只豐盈的蝴蝶,翩翩起舞。
她比我們飛得快,也飛得高。在我們一群人掙扎在生存邊緣的時候,我在人人網上看到了丹姑娘的消息,她居然已經到德國和法國出差了。這樣的高度,是那個時期的我,絕對達不到的。至今,我對這個孤傲不合群的姑娘,依然存留著一份好感與敬佩。今天寫這篇文章前,我還跟一位朋友感慨,大學的時光被我荒廢了太多,后悔當初那么懶。
也許,每個人的青春路都是曲折的,走過一些彎路,犯過一些錯誤,若不是那樣,就不會在深思后,成為現在的自己。當我意識到青春很短暫,通往理想的路還很長的時候,我清醒了許多。我真的不想,在下一個十年的時候,去回憶里拾荒,再度感嘆年華被揮霍。
我徹頭徹尾地改變,是在選擇了現在這個職業的時候,那年我23歲。
為了更快地熟悉工作流程,我犧牲了周末睡懶覺的時間,一個人去國家圖書館看書、查資料。在篩選資料時,不是隨意挑選合適的就用,而是精心地比較,選擇更好的、更有可讀性的,偶爾還會根據自己的想法去構思一些情節和故事。
有過組稿經驗的人大都知道,這樣是比較費時間的。很多人都愿意省勁,管它資料好不好,管它新不新,只要差不多能說明問題,就直接為己所用。到最后,出來的東西就會變得流俗,說不上來哪兒不好,但也著實不會給人帶來太多的感觸。
按照我那種方式,每完成一篇文章都要經歷幾番周折,包括在字句上面,我都會精心雕琢。總覺著,只有自己認為滿意的東西,才能拿出手交給別人,這樣的話,就算被問起,都不會覺得心虛。若還是被挑出毛病,那也果真說明自己還需要努力。
同事G是一個特精明的人,任何事情都不吃虧。他對工作的態度,向來是不求有功但求無過。每次跟我一起去圖書館,看我翻閱著大摞的資料,吭哧吭哧地復印,再一路拎回家,都搖頭感嘆,說,你這是給自己找罪受,差不多就行了。我說,就當減肥了吧!
其實,偷懶誰不會呢?有些投機取巧的東西,不是自己不知道,而是不屑于那么做。我不愿意再像大學時一樣,凡事都糊弄,認真對待的結果,不是做給誰看,是讓自己心安,并真的能夠從中有所收獲。我不后悔當時花費了比同事多一半的時間去打磨文稿,也不后悔花費了大量的復印資料費,那些都成了我現在頭腦里的知識容量,變成了屬于我自己的東西。
G在公司只做了半年,就跳槽去了其他地方。兜兜轉轉幾年了,在網上閑聊時問起,最近在忙什么?他依然在做和從前類似的工作,發來稿件給我看,水平雖有些提升,可還是經不起推敲,細讀起來有很多小毛病。最主要的還是,行文邏輯和表述方式,絲毫沒有新穎的感覺,可讀性不強。
他告訴我,想轉行做自由撰稿人,讓我幫忙介紹一些穩定的合作者。我直接把一位熟絡的編輯介紹給他了,但后來編輯告訴我,合作未達成,說G的文筆太粗糙,組稿的痕跡太嚴重了。說白了,就是習慣了偷懶,不愿意動腦子,原創能力不足。
我真的很慶幸,大學時候栽過跟頭吃過虧,醒悟得不算太晚。若是延續了那份舒適和惰性,我或許也在公司里渾渾噩噩地混口飯,過著滿心都是理想卻不肯腳踏實地努力的日子。現在的我,更加確信七個字:優秀是一種習慣。克服懶癌,人生真的可以更好。